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1
台灣醫學中心協會
通譯服務及人才庫資源彙整
2
序號單位通譯資源通譯人才庫通譯服務
方式
通譯服務
時間
通譯服務語言別連絡資訊申請資格/方式費用
3
印尼語越南語泰語柬埔寨緬甸語菲律賓語馬來西亞英語其他
4
1勞動部V□無建置 ■有建置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就業安定基金補助22個地方政府設置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8DC97C01DCF594B0&sms=B765994FC1B39759&s=F2E36EA2132740E9)免費
5
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專線)
-線上即時三方通譯服務
24小時1955免費
6
外籍勞工機場服務站-法律諮詢、接機指引及通譯服務免費
7
地方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指派通譯人員依個案需求提供服務地方政府、其他行政機關及警察機關詢問
8
2內政部移民署□無建置
■有建置
網址:
https://idb.immigration.gov.tw/
1.提供各機關及經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於移民署下載申請使用權限表(須備文)
2.通譯人才主要係提供外籍人士生活適應、輔導、工作等方面翻譯,與專業司法通譯人員有別。
本人才庫為媒合管道,其收費標準由使用者與需求者訂之。
9
3法務部V■無建置 □有建置依個案需求提供服務依個案需求提供服務德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日語、法語、土耳其語、阿拉伯語、廣東話參閱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特約通譯名冊http:,,www.moj.gov.tw/lp-40-001.html依個案需求提供服務由檢察署依據「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建置特約通譯名冊及日費旅費報酬支給要點」支付。
10
4台北市政府
衛生局
V■無建置 □有建置駐點於臺北市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提供通譯服務由各健康服務中心進行排班,每周至少1次越語及每月2次印、英、泰語等語言之通譯服務02-27208889#1834本局之通譯人力庫採定點排班方式,另提供本市醫療院所申請單次派遣之陪同就醫通譯服務免費
11
5新北市政府
衛生局
V■無建置 □有建置新北市立聯合醫院1.板橋院區
●星期一(印尼語、英文)
●星期三(越南語)
上午9:00~12:00
2.
三重院區
●星期二(越南語)
●星期五(印尼語、英文)
上午9:00~12:00
電話:
三重院區
02-2982-9111
板橋院區
02-2257-5151
網站:http://www.ntch.ntpc.gov.tw/
臨櫃:
三重院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
板橋院區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8)
免費
12
三重區、中和區、新莊區、蘆洲區、汐止區、樹林區、鶯歌區、三峽區、淡水區、泰山區、林口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石門區、八里區、平溪區、貢寮區、金山區、烏來區依衛生所上班時間通譯員彈性衛生所電話衛生所臨櫃免費
13
五股區、三芝區、萬里區依衛生所上班時間通譯員彈性衛生所電話衛生所臨櫃免費
14
板橋區衛生所依衛生所上班時間通譯員彈性電話:02-2258-6606臨櫃: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免費
15
新店區衛生所依衛生所上班時間通譯員彈性電話:02-2911-3984臨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811免費
16
土城區衛生所依衛生所上班時間通譯員彈性電話:02-2260-3181臨櫃: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6免費
17
6桃園市政府V■無建置 □有建置衛生所駐點服務配合各衛生所預注時間桃園市13區衛生所免費
18
7新竹縣政府X■無建置 □有建置
19
8新竹市政府X■無建置 □有建置
20
9宜蘭縣政府V□無建置 ■有建置生育保健諮詢、衛生所健兒門診通譯服務、衛生所成人門診通譯服務、電話諮詢服務本縣通譯員派駐於各鄉鎮市衛生所(大同鄉及南澳鄉等原民鄉除外),通譯服務時間由各衛生所安排並公告於衛生所網站。03-9322634#2312 或電洽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事先電洽衛生所預約時間,或於衛生所公告通譯服務時間直接至衛生所,接受門診通譯服務。免費
21
口譯、筆譯不限定03-9328822#431-437有通譯需求均可致電申請免費
22
口譯、筆譯不限定V03-9251000#1717有通譯需求均可致電申請收費:
1小時500元,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
23
以電話通知,以宜蘭縣為主17:00分後0918-720126無資格限制,以電話聯繫為主收費:
1.日間:600/
2.夜間:1200,小時元
(警局為例)
24
10雲林縣政府
衛生局
V■無建置 □有建置健兒、預注門診/通譯員配合各衛生所預注時間05-5373488#155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服務計畫係申請新住民基金收費:300/小時
25
11基隆市政府X■無建置 □有建置
26
12嘉義縣政府X■無建置 □有建置
27
13嘉義市政府X■無建置 □有建置
現行通譯人才均來自「內政部移民署通譯人才資料庫」
28
14台南市政府
民政局
V□無建置
■有建置
網址:
https://idb.immigration.gov.tw/
各別衛教、團體衛教、電話訪、家訪8:00-17:30電話聯繫收費:300/小時
29
口譯視個別口譯員提供服務之時間
公務使用收費:比照警察機關通譯費標準
30
15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
V□無建置
■有建置
網址:
http://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8&m_id=244&s_id=1259
陪同翻譯
(視服務需求)
1.通譯服務費用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每小時300元。
2.因陪同通譯產生之交通費或其他費用依實際支出,由申請單位支付。
3.申請單位給付標準如優於本計費參考標準,則依申請單位之給付標準。
4.申請單位無翻譯費預算,需無償翻譯,請於申請時敘明,但通譯人員得拒接通譯服務。
31
文字翻譯
(視服務需求)
1.中文翻譯外文以外文字數計,外文翻譯中文以中文字數計,每字以1.7元計。
2.英文翻譯每千字最高新臺幣630元整。
32
16屏東縣政府V□無建置 ■有建置 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EDA6A807D846965F&sms=1D125F27B0C9E868&s=7FBFB516F484E4EC 其他瀏覽方式:屏東縣政府官網banner現場通譯結合兒童預防注射時間請洽衛生所詢問洽「屏東市,潮州鎮,東港鎮,恆春鎮,萬丹鄉,長治鄉,九如鄉,裡港鄉,鹽埔鄉,高樹鄉,萬巒鄉,內埔鄉,新埤鄉,枋寮鄉,新園鄉,崁頂鄉,南州鄉,琉球鄉,來義鄉,獅子鄉」等衛生所。免費
33
17臺東縣政府V□無建置 ■有建置
其他瀏覽方式
:
臺東縣政府「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賴督導(089-320051)
口譯翻譯事先預約單位、個人/電話諮詢收費:300/
34
書面翻譯週間上班時間單位、個人/電話諮詢收費:金額面議
35
電話通譯週間上班時間單位、個人/電話諮詢免費
36
18花蓮縣衛生局V■無建置 □有建置衛生所門診預注服務:
吉安鄉、鳳林鎮、光復鄉
視衛生所提供服務之時間衛生所臨櫃現場提供服務免費
37
衛生所門診預注服務:
玉里鎮、瑞穗鄉
視衛生所提供服務之時間衛生所臨櫃現場提供服務免費
38
衛生所門診預注服務:
花蓮市、壽豐鄉、富里鄉
視衛生所提供服務之時間衛生所臨櫃現場提供服務免費
39
19金門縣政府V■無建置 □有建置個案訪視及陪同出庭上班時間或特殊需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提供免費
40
20澎湖縣政府 衛生局X■無建置 □有建置
1.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已培訓新住民志工於各衛生所擔任通譯志工,但未提供外單位申請通譯服務,未建置資料庫。
2. 澎湖縣政府新住民中心提供短期通譯服務,詳情請參閱:https://www.penghu.gov.tw/society/home.jsp?id=137&act=view&dataserno=201511030031
3.相關資料已登錄於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通譯人才資料庫
41
21臺中市政府 衛生局V■無建置 □有建置 本府衛生局有彙編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名冊,但未有建立通譯員資料庫,亦未對外公開通譯員資料。1.目前有43位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於本市25家衛生所上班時間提供衛教通譯服務。
2.
有需要本市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協助提供服務之個人或團體,需事先與通譯員溝通服務內容及方式。
1.由各衛生所與其管轄區內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協議每月服務時段。 2.有需要本市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協助提供服務之個人或團體,需事先與通譯員溝通服務時間。基於通譯員信任感考量,需透過本市各衛生所連絡通譯員。非衛生所衛教通譯服務,有需要本市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提供服務之個人或團體,可先聯絡本府衛生局業務承辦人(04-25265394分機241),由本府衛生局進行媒合。■免費:本市衛生局提供予新住民民眾的衛教通譯服務為免費(由本市支應通譯員服務費用)。
■收費:申請本市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提供服務之個人或團體,需比照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給予通譯員費用:日間每小時新臺幣
300元,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六時視為夜間,夜間費用為日間之兩倍;另通譯到場往返必須之交通費均需核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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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苗栗縣V□無建置
■有建置
網址:苗栗縣新住民照顧輔導資訊網 https://new-inhabitants.miaoli.gov.tw/web/ContentA/ContentA.aspx?c0=3655 https://new-inhabitants.miaoli.gov.tw/web/ContentA/ContentA.aspx?c0=3656
本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依使用者通譯服務需求媒合適當通譯人員依使用者通譯服務需求媒合可配合之通譯人員1.網址:苗栗縣新住民照顧輔導資訊網 https://new-inhabitants.miaoli.gov.tw/ 2.苗南區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037-277017 3.苗北區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037-598098以新住民相關網絡單位及新住民家庭為主,可發函至中心或電詢方式申請 □免費
■收費
:____元
(或請提供標準) 1.如運用單位有編列預算,依該單位收費標準 2.勞動部「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有關通譯費用補助,以日間每「案次」前二小時內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00元,第三小時起每小時補助300元、夜間則為每案次前二小時內補助1,200元、第三小時起每小時補助600元。 3.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下稱本基金補助基準)通譯費用補助部分,以日間「每小時」300元、夜間每小時600元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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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彰化縣衛生局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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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南投縣政府 V□無建置 ■有建置本縣需要時由通譯資料名冊申請通譯人員隨時049-2222014
049-2234302

049-2222473-259
需要單位及時提出一個小時300 夜間10點後一小時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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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連江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V□無建置 ■有建置通譯及翻譯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福州話、廣西話、四川話、甘肅話聯絡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4
聯絡電話:(0836)23884
傳真電話:(0836)23889
聯絡人:戴社工

設籍連江縣,有通譯需求之機關政府/團體/企業/民眾 1.通譯費:每小時300元,每一案最高以3000元為申請上限。
2.
翻譯費:外文譯成中文,以中文計,中文譯成外文,以外文計,每千字最高新臺幣1700元。
3.
若為公益用途,將由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及連江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如非公益性質則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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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外交部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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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財政部人事處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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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財政部
關務署臺中關
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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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國防部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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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教育部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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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經濟部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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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交通部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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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文化部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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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科技部X■無建置 □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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