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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獲獎學年度 | 校內申請截止時間 | 獎學金截止時間 | 獎學金名稱 | 申請資格 | 公文及附件下載 | 註 | ||||||||||||||
2 | |||||||||||||||||||||
3 | 3 | 廣源慈善基金會獎助金 | |||||||||||||||||||
4 | 10 | 優質化新銳獎學金 | |||||||||||||||||||
5 | 5 | 優質化運動績優獎學金 | |||||||||||||||||||
6 | 26 | 國教署就近入學均衡教育獎學金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Isda2Nm393Sy9WURgEk3EBlZn09PrRM/view?usp=drive_link | ||||||||||||||||||
7 | |||||||||||||||||||||
8 | 1150313 | 自115年2月23日(一)起至115年3月23日(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5年3月30日(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 |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申請對象:1、新住民:依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規定,其對象如下:(1)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其配偶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臺居留、永久居留之婚姻移民)(2)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第9款、第10款、第2項或第3項,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依該法第25條經許可永久居留,或從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4款第4目、第5目、第8條、第10條之專業工作,或依該法第15條第1項取得工作許可,並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永久居留。(外國投資、專技人員在臺居留或永久居留者)(3)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4項規定,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或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且其居留事由於符合法定條件後,依法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長期居留或港澳居民居留得申請在臺定居者)(4)第1款或第2款規定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以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在臺灣地區居留。(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歸化取得國籍在臺居留者)(5)第1款或第3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前款規定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已在臺設籍之新住民)(6)第1款及第2款經許可居留之外國人,以未兼具我國國籍者為限。2、新住民子女:前款新住民之子女。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aAGh9-SM9g2fnMUMJXtNQiyjWJT2YCB?usp=sharing | ||||||||||||||||
9 | 1150316 | 計畫期程:修訂為每年11、12月實施公佈,次年3月底截止收件1、5月審核資格並公告獲獎者及見習計畫,7、8月實施見習計畫 | 魯班計畫獎學金 | 魯班獎助學金(興旺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土木系、營建工程系二年級以上之在校學生(延畢生不得申請)以及全臺高中職建築科、土木科二年級以上之在校學生,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 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所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低收入戶為優先)。 二、 成績達下列標準: (一) 學業(智育):學年度平均成績7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二) 操性(德育):學年度平均成績甲等或80分(含)以上。 (三) 體育:學年度平均成績70分(含)以上。 註、 有其它原因致使學業(智育)、操性(德育)、體育成績未達前款所列標準,可檢附系主任或班級導師之推薦函(推薦函請詳述原因)。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mgogRT07pkoIZxA_9xRQ_zvdo6b83kal?usp=sharing | ||||||||||||||||
10 | 未收到公文,可至協會網站申請 | 自114年10月07日至11月07日止 | 社團法人臺中市晚晴協會清寒單親家庭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凡設籍或居住本市六個月以上,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國、高中,並符合於下列各款規定者,可向本會申請獎助學金,每名可獲頒新台幣参仟元與獎狀一紙。 一、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二、 若有其他非單親或學業成績未達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但值得薦舉之弱勢學生,可由 學校老師推薦參加,但仍需繳交相關文件。(檢附以下文件:1.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需有詳細記事欄的戶口名簿影本 2.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需有分數)若為國一請提供小六成績單3.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居住所在地里長出具清寒証明書 或特殊境遇身分認定公文4.作文一篇「我未來的人生志向」) | https://warmlife-taichung.com.tw/compaign/114%E5%B9%B4%E5%BA%A6%E7%8D%8E%E5%8A%A9%E5%AD%B8%E9%87%91%E7%94%B3%E8%AB%8B%E8%BE%A6%E6%B3%95%E4%BE%86%E5%9B%89/ | ||||||||||||||||
11 | 由申請者自行寄出 | 115年1月2日(五) 至 115年2月26日(四)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114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 115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 1 1 3 學年度上下學期之 智育成績 學期總成績 均須 達 70 分以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 本 獎學金 各 獎項 指定 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 於 1 10 年 1 月 1 日至 11 5 年 1 月 31 日 間取得 。 (報考 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 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 ,有意申請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 TQC 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 需 達 80 分以上;輸入類:中文 輸入 、英文 輸入 、 日文 輸入 及 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 TQC 專業人事人員 別 中文輸入需達到進階級得以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 如 有 任 一科不及格者 或 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_zAtvfvHITMKDRpSpozbdsAA6i1hdUf?usp=sharing | ||||||||||||||||
12 | 1150226 | 每年1月開始受理申請,3月10日截止,郵戳為憑 | 台北市創揚社福關懷協會- 優秀人才培育獎學金 | 一、培育對象:台北市創揚社福關懷協會培育之對象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含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 (二)該學生屬低收入戶(當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或清寒弱勢家庭且該戶家庭年所得不高於新台幣30萬元整。 1.因父親、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之子女。 2.隔代教養、單親家庭、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子女。 3.新移民家庭子女。 4.原住民家庭子女。 5.其他經學校評定之弱勢學生。 (三)國中七年級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高中(職)一年級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高中(職)階段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壹萬元整。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ur9VdafQbHsDCWC-60uRYPNp8p-4SXY/view?usp=drive_link | ||||||||||||||||
13 | 向農漁會申請 | 申請人應於每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及九月十六日至十月十五日,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漁)會申請本獎勵就學金,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 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 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 漁民,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以下簡稱本 獎勵就學金): (一)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學、四技、二技、五 專、二專等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二)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下簡稱所 得清單)之所得額合計未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申請人為學生 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以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得額合計;學生 之父母均已死亡、失蹤或經法院宣告停止親權者,以祖父母所得額 合計。 (三)學生前一學期操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無操行成績等第或評定 分數者,以獎懲紀錄代替,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二次以上之處 分。學校未定獎懲換算基準者,累計警告三次或申誡三次視為小過 一次。 (四)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但獲得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之減免私立大專校院 學生學雜費者,不在此限。 (五)申請人為學生之祖父母者,應與該學生設於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 學生未成年者,申請人應取得該學生之監護權。 第一項申請人於申請後,核撥前喪失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農會正 會員、漁會甲類會員之資格者,不得核撥本獎勵就學金,如有誤發之情 事,應予追回。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47nj9yYTNUER8lajteO6NaJvyJGhNRd-?usp=drive_link | ||||||||||||||||
14 | 自行申請 | 申請書請於每年3月15日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暨教職員在學子女獎學金 | 獎學金之申請資格、名額及金額如下:(一) 本系系友暨教職員之子女現就讀於國內已立案國中、高中者(含高職及五專一~三年級)。(二) 本獎學金國中每人新台幣貳仟元整、高中每人新台幣叁仟元整,名額國中生每年以35名,高中生每年以70名為原則,於審定後發給獎學金及獎狀。(三) 申請人資格規定如下: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八十分、高中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無不良評語者。2. 有特殊事蹟及表現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0Sa0QyHvXTtw8OceQcky4CKAJu5BXOmP?usp=sharing | ||||||||||||||||
15 | 1150312 | 申請及發放時間如下: 第二學期:2月20日至3月20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4月發放 | 114-2大和何溪明獎助學金 | 對象及名額: 高職學校二~三年級在學學生(限本國籍學生):土木科1名。 獎學金金額:每學期每名學生新台幣伍仟元整。 申請條件: (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人者。 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生活有困難者。 (二)成績: 前一學期總成績平均須達75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日常生活表現需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並應無小過以上之懲處證明記錄。 (三)須具推薦書(導師及主任簽核)。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1aryojMtzGJFrQLTvO-9jLg0H3gEpsTe/view?usp=drive_link | 大和機構官網 https://www.da-ho.com.tw/page/49 | |||||||||||||||
16 | 無 | 無 | 「周大觀抗癌圓夢助學金」 | 保有學籍之癌症學子(30歲以內) (曾獲本會頒發抗癌圓夢助學金者,若再次申請,本會保有決議獲獎資格之權力) 獎助金:每年不分年級及名額,每名助學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vFy9JqWaFFjtOcd7hxFHBB0jRIRkyWk?usp=sharing | 官網申請表下載 https://www.ta.org.tw/service.php?lang=zh&view=1&idept=11&isdept=1 | |||||||||||||||
17 | 自行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 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五),以郵戳為憑 |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公費生。 (三)學業成績: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5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xgxcDjrqZr4-xM10DJpt7lTFt_bfdQXG?usp=sharing | ||||||||||||||||
18 | 115年3月6日前 | 115年3月16日前 | 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 秀學生獎學金」 | 凡設籍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 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 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 育課者不計)。 (五)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p92HBfrs6M-1yXWJq4E-19xBNIgBsEJn?usp=sharing | ||||||||||||||||
19 | 申請期間為隨時徵件,截止日期為2026年12月31日止 | 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包含外語類、商業與管理類、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高中職二年級至三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術科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校排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高中職一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前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_-AFwER6V9TD9iBYKLMpBcLjRBmThIA3?usp=sharing | |||||||||||||||||
20 | 1150312 | 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 20日(星期五)止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 適用對象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高級中等學校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R6lKaM6STrhk5H_abdoS1WcGPtdnsLBP?usp=sharing | ||||||||||||||||
21 |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金 | 1.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助一次為原則。 2. 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本會申請書上據實註明。 3. 申請書需要了解案主狀況後,再依照本會申請書的項目據實描述填寫。 4.選項- (1)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2)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僅需要填寫於申請書後,本會與轉介人一同訪視案主時再請案主提供證明。(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重大災害證明、村里長證明………………等。)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Mt5_vwhaaJ9V8M8b5LeK848TuTroIZNV?usp=sharing | |||||||||||||||||
22 | 1150323 | 自115年3月1至115年3月31日止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 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部 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 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 生):高級中等及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 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AgzWF7CnkLwoAYc6FzOP_H-0M_xNuegi?usp=drive_link | ||||||||||||||||
23 | 1150306 | 本(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 3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 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 級下學期起申請本項獎學金。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0QFIp60DSQ85FpzHn5l2_MdN6g0BLhV?usp=drive_link | ||||||||||||||||
24 | 1150320 | 115年2月15日(星期日)起至115年3月30日(星期一)止 受理申請 | 雲林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 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 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hE45G6DkS-0bmUSUd3CT3YFo7aMN73D_?usp=drive_link | ||||||||||||||||
25 | 1150302 | 自115年2月10日起至115年 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 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0iNg-SPtLDHZl7gShlVNhvmDISmaEorN?usp=drive_link | ||||||||||||||||
26 | 1150323 | 自115年3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對象: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 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 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本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 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 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t59e3itRMF2CdQc38qkXNizrQA8INxk?usp=drive_link | ||||||||||||||||
27 | 1150312 | 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 止 | 宜蘭縣115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 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 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T-eLVBK4NJ8myaWrgYZBPYpjjlkPDW?usp=drive_link | ||||||||||||||||
28 | 1150305 |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115年3月13日截止: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 | 行天宮助學金 |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四、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4IaK56WdGT9n_gjoDXtZItsyoa3TZCXO?usp=drive_link | ||||||||||||||||
29 | 1.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 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急難救助」 | 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 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kQqD2bRUtClsKr-v1l8wGHDPBxsZpg6A?usp=drive_link | |||||||||||||||||
30 | 1150306 | 自115年2月 26日至3月16日止 | 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o6SrR6ZwkyZCIv3KvZYYrtUnq7k3GxI?usp=drive_link | ||||||||||||||||
31 | 於修業年限內提出申請,每學期應重新申請。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 | 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zAFuFsYJPMw9rosD02ecGN1LWFjN0LjT?usp=drive_link | |||||||||||||||||
32 | 1150313 | 請即日起至三月二十日止 | 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會115年第1次「獎助學金」 | 需同時具備以下五 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 具有本國籍 且 於申請截止日前 未滿 25 歲者。 (二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 ,且申請時仍於學籍 內 ,不含軍警校、 空中大學、 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 。 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 者 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 (三) 學習成績: 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 期 本次為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 總平均達 70 分 ,且 操行 75 分以上 。 (四)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 (五) 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 特殊情形 1、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 、 罹患重傷病 、 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 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 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YOKCrVmiDVQfmeiVWel5DyuPxbcGvwp?usp=drive_link | ||||||||||||||||
33 | 1150407 | 申請期間:自民國115年3月13日上午9時起至4月14日下午 17時止。 |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 金」 | 1.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a. 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b. 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2. 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3. 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c.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qJgu6gdC5aKMVW4q4m4SttFDFMpvyP3F?usp=drive_link | ||||||||||||||||
34 | 1150323 | 申請時間從3月1日至3月31日止。 | 財團法人楊丁文教基金會115年度大學院校及高中職獎助學金 | 高中職及大學獎學金 本會之高中職及大學獎學金包含: 一、 楊基銓及楊劉秀華夫婦紀念獎學金】 、【蔡蘇金錢女士紀念獎學金】、【陳焜照先生紀念獎學金】、【陳宜昌先生紀念獎學金】及【楊和銘及楊蔡素金夫婦紀念獎學金】,請依照本頁面線上申請辦法。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XEdDYUlXYvONPUKVGXn9_gUCIY9nJiA/view?usp=drive_link | https://reurl.cc/7E9kWd | |||||||||||||||
35 | 1150320 | 補助期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5年7月1日至11月30 日者,應於115年3月1日至3月30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 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 | 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 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低收入戶家庭、 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 家庭學生。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uoklrACnP3OqDVRMBoe3ofIQohy9BdS9?usp=drive_link | ||||||||||||||||
36 |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 | 請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 金門縣「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 本規定之獎學金申請對象以學生 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 不含在職專班、 帶薪 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為限 一 於本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 於本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 6 年以上者 。 三 於本縣烏坵鄉設籍達 10 年以上者。 獎學金設下列二種: (一) 一般在學 獎學金 1 5 0 名:(不含就讀夜間部、進修部及已畢業學生)。 1.國內公立大學(學院 及五專 4~5 年級學生 )每學期錄取 50 名,每名新臺 幣 4,000 元 。 2.國內私立大學(學院 及五專 4~5 年級學生 )每學期錄取 50 名,每名新臺 幣 4,000 元 。 3.金門高中及金門農工職校 每學期錄取 30 名,每名新臺 幣 2,000 元 (高中取 15 名,農工職校取15 名)。 4.國內其他公私立高中職 學校 (五專 1~3 年級學生) ),每學期錄取 2 0 名,每名新臺 幣 2,000 元 (公立學校錄取 10 名 、 私立學校錄 取 10 名)。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qfhkNjp8te2pGG6TmeH3-hXhrB6p3ZY?usp=sharing | ||||||||||||||||
37 | 1150323 | 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3月30日止 | 苗栗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及本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F_Y1MCsEIdv4u2eeEzoc_MPtQGssUxe?usp=drive_link | ||||||||||||||||
38 | 1150323 | 自115年3月2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 (星期二)止 | 高雄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 獎學金」 |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hINaDDEfme4rEePNX25uZTBZSmRPYHOO?usp=sharing | ||||||||||||||||
39 | 1150407 | 線上系統開放時間:民國115年3月13日上午9時起至4月14日下午17時止。 須於上述時間內,完成學生線上申請與學校線上覆核。 (如學校對學生送出申請訂有校內截止日,則以校內規定為準) |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115年嘉新獎學金 | 申請資格 1.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a. 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b. 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2. 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3. 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c.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zKplNUqWy5N_pBQ8njXeiDKf3ru229W?usp=drive_link | ||||||||||||||||
40 | 1150409 | 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止 接受申請 | 「115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 獎助學金」 | 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年制專科學校 前 三年及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者),且設籍於桃園市之學生。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thBrlFI_fdElh5aRTQaev1N0hfl3MiF?usp=drive_link | ||||||||||||||||
41 | 1150324 | 即日起至至3月31日止 | 115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 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OCq5xhGZQg1sCpmkSGnKwpEU2oMjpX0/view?usp=drive_link | ||||||||||||||||
42 | 1150318 | 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 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 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5年3月31日) (二)114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mSDwDBoBkPHHyFMrwfiJaRZAKFuGjmDR?usp=drive_link | ||||||||||||||||
43 | 1150323 | 自開學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 期恕不予受理 | 新竹縣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 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 學金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cF1XSiYu6e1dk0nRTy6rsU5qH5-_ftZ?usp=drive_link | ||||||||||||||||
44 | 1150313 |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115年3月13日截止: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 | 行天宮助學金專案 | 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 http://www.ht.org.tw 之教育志業(行天宮助學金)下載 | ||||||||||||||||
45 | 1150323 | 申請期間自115年 3月11日至3月31日止 | 新竹市114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 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 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G2k0CthWsOxN0eOIMwRs60YAAbHA8JpJ?usp=drive_link | ||||||||||||||||
46 | 1150409 | 自115年3月1日起至4月17日止。 | 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5年「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 就讀於國內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每校每年級限一人申請,超額時,由本會刪除):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二、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 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0ndI2WKkZuifHhIooupOJx87-1YxmpU/view?usp=drive_link | ||||||||||||||||
47 | 1150316 | 即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止 |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 |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 (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ekxtnqOmjay3QiMiDwL6-PpTuAHWmPH7?usp=drive_link | ||||||||||||||||
48 | 1150407 | 115年4月15日前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二)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4、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ugAxB_8Cl3IUgW09sms1hzDu38BaYGy/view?usp=drive_link | https://school.tc.edu.tw/open-message/064336/view-news/13937 | |||||||||||||||
49 | 1150324 | 收件日期:115年3月4日起至3月31日止 |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15年「助學金」 | 凡戶籍地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 縣、花蓮縣、台東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之日間部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受理對象,25歲(含)以下就讀: (一)大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 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二)高中、職: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三)國中: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申請標準: (一)學期成績(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專、高中職65分以上,國中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註:申請人數超 過錄取名額時,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二)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者、 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證明。(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及教育局處鑑定)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BGOgUI82gPbo1-vuL-Wpp94cmjHphJbO?usp=drive_link | ||||||||||||||||
50 | 1150408 | 學校審查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本(115)年3月 1日至4月15日止寄送 | 「115年度寶佳高職學生獎學金」 | 一、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就讀於公私立技術中學(含進修學校)職業類科、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職業類科在學學生(不包含體育、音樂、舞蹈、 美術班等非職業科學生),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品德優良,無懲處紀錄。具有下列情形者: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有效證明文件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之有效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等證明者。 3.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持有導師書面推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v0XQspJRG0pExF42YGW4_hMGdts7gsjp/view?usp=drive_link | ||||||||||||||||
51 | 1150413 | 申請期間:115年03月16日起至04月20日止逾時不收。(郵戳為憑) | 114學年度第1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iXZR-ht80bfvnfWrQzIulX8SAbAtOu9/view?usp=drive_link | ||||||||||||||||
52 | 1150324 | 自一一五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為申請時間 | 山西籍學生一一四學年度助學金 | 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級以上學校綜紫,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省籍學生。但不包括在職研究生、補習班學主與產學籍之選讀生及交橋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待远者,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母親為山西省籍者之學生(僅限親生子女)亦可提出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iXZR-ht80bfvnfWrQzIulX8SAbAtOu9/view?usp=drive_link | ||||||||||||||||
53 | 1.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 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 行天宮急難濟助辦法及申請表 |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 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_B09bVPvQQeWhMoraDwlM-PlTwb74ZfE/view?usp=drive_link | |||||||||||||||||
54 | 1150324 | 自115年2月26日起至115年3月26日止受理申 請 | 新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 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0mS8VBLLQQ2dYe1XQEpNnzVg58kfGq6?usp=drive_link | ||||||||||||||||
55 | 1150326 | 申請時間:115/04/02截止(以郵戳為憑) |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5年度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申請標準及辦法 | 申請資格:由學校推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非現正接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之學生。1. 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具清寒證明,或各校教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者。2. 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J-YrcXgtWrJ8EvTpVQbZTiAh5YdM_Pi?usp=drive_link | ||||||||||||||||
56 | 1150408 | 即日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止受理申請 | 花蓮縣「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核發「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一)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giY7y9nVAOsezrkV86VdeYWxw3PErx?usp=drive_link | ||||||||||||||||
57 | 1150324 | 申請日期自115年3月2日至115年3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 憑,逾期不予受理) | 嘉義市115年度「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 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及研究所碩士班 之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用陷於困難者,其餘資格詳見申請須知。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J8GBeFY9cJAyXnKZ9Y93jz5FTVbAampk?usp=drive_link | ||||||||||||||||
58 | 1150413 | 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起至4月20日下午5時 止,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 新北市115年度(114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 凡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就 讀各類進修學分班、空中大學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及延長修業期限學生不得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um8ZlBdXETAK8Tj1n9PhjL08-i7l0_Lk?usp=drive_link | ||||||||||||||||
59 | 1150518 | 申請期間:上學期每年11月15日至25日前,下學期每年5月15日至25日前mail,逾期恕不受理;經本會mail通知後(依通知內容補正) 收核准通知於七日內寄送紙本文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註8: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 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 對象及資格: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或前科逾三年以上: 資格: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等同孝行品德類獎狀影本為佐證(凡有獲獎者前學期志工時數可減半)。 2、清寒弱勢,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弱勢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弱勢(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3、必全符合 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但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並附證明)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並附前一學期證明) 4、必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主關鍵 (1)文題自選6擇一:1.如何從「善」的意義,去執行善的「作為」。2.我們如何體認「孝行」,為何必需「落實」在家裏。3.我們為何要作「公益」,如何去「發揚公益」。4.「法」如何用佛陀的「教法」精神去行持。5.「公民道德」你會以什麼「角度」去做。6.如何認識「社會福利」,能舉例並以自己的「角度」去看。以上6個方向擇一撰寫作文乙篇,並註明採何「文章體材寫作手法」之文或稿方式,以「紙本或電子文檔」送達本會。 (2)每篇字數下限:Ⅰ、高中職專1,200字 、 Ⅱ、大專組2,000字、 Ⅲ、碩士組3,000字。 (字數均無上限,需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每一張照片或圖文計30字,但不得超過6張) 註3作文請附橫書繕打Word電子檔→作文Word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字體為標楷體、字形14、固定行高14) (例:「善」如何行善),並註明姓名、校院科系年級(文後附記字數)。 註4請勿推薦:請勿推薦:文不對題、言之無物、文辭不通、錯別簡體字連篇、抄襲及不符文章體材寫作手法(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應用文)出處等。評分計算:1.文章需有起承轉合(30%)。2.文不對題(50%)。3.標點符號(佔20%錯10個扣總分5分,並類推計算)成績未滿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註5資格不符:申請者須由校方推薦不得自行申請,若有不實申請(若經核准,發現後將取消資格並追訴追回款數)或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申請: A服刑中、隱瞞國籍、年齡或前科未逾三年。 B公費生或建教生,或領其它獎助超過60,000元。 C不受理空大、補校、特教校、進修部或學院、國外學校申請。 D作文未附親筆中文正楷書寫並附橫書繕打電子檔,或欠缺應附任何資料者。 E作文需原創,不得抄襲(不得網上摘拼),不得人身攻擊或有政治意涵。 註6排除條款: (1)受獎學生須無條件同意親撰「圖文版權」歸屬主辦單位,若拒絕無條件接受者,排除申請本獎學金之權利。 (2)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如註2:規範須完成服務志工(並取得服務時數證明),時間計算以115年3月1日起,將納入115年第1學期審核,若無則不得申請本助學獎金。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bpk0lBoU1sptT1GZr45j890TjboJvPsV?usp=drive_link | ||||||||||||||||
60 | 進入該系大一新生 | 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鄧念濠校友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 | 核獎對象:具政府機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經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簡稱繁星推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簡稱個人申請)、大學考試入學(簡稱考試入學)或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進入大氣系就讀之大一新生。 申請標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以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入學錄取進入大氣系,且甄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或由系上審查達標準者,由學校或系上出具證明。 二、經考試入學錄取進入大氣系,其加權後之入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 三、由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且經導師推薦者。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Jm7waAo_HgCeCj4bf8xcOcat6zObs9o?usp=drive_link | |||||||||||||||||
61 | 1150408 | 自115年3月15日(星期日)起至115年4月15日 (星期三)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 申請截止日適逢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 澎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凡設籍本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 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一)大專、研究所及五專四、五年級成 績:操行成績八十分(甲)、學業成績八十 (二)五專一、二、三年級及高職學業成績:八十分。 (三)高中學業成績:七十五分。 (四)國中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五)國小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六)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七)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 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 優先)。 五專四、五年級比照大專一年級、二年級成績計算。五專四年級上學期比照大專一年級新生不得提出申請。就讀它縣市五專一、二、三年級者,比照高職組需於本縣肄業,故不得提出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zoJwVvECbzdp4ecUJK8r3L_n6NkH19yf?usp=drive_link | ||||||||||||||||
62 |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聯盟急難救助金 | 凡因家庭突逢急難或變故,生活陷入困境而需要援助之學生及其家屬,經就讀學校轉介該公益聯盟申請,相關資料可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tpwl.org/news/456/)。如對旨揭急難救助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聯盟詢問(電話:02-2218-0909分機228)。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3Wsw0iJ-6xnhxxenEHB1wmB5fUb1Ddt/view?usp=drive_link | ||||||||||||||||||
63 | 1150522 | 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身分資格 設籍本市 4 個月以上。 具原住民籍身分。(需繳驗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5歲以下學生請附戶口名簿影本) 具有正式學籍者且現就讀該校之在學學生。 符合補助對象 擇一 □ 清寒生: 60 分以上 ,得提出申請 □ 優秀生: 國中、高中 職 、大專院校 含研究所碩士博士班 75 分以上 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得提出申請。;□啓明、啓聰 學校學生成績平均 60 分以上,不受不及格科目限制,得提出申請。 請參本會 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放作業要點之規定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naAuqSLvodiKL8aG4sTjf975c9nk3Oe?usp=drive_link | ||||||||||||||||
64 | 1150902 | 資料繳交時間為:當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止(請掛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技職培訓獎(助)學金」 | 培育之對象需具備以下各項,或經評估值得培育者,始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設籍本國,且具正式學籍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五專職業類科(不含軍警校、選修課程、學分班及在職專班),當年度畢業之學生亦可申請。 (二)持有政府核發當年度(1)低收證明、(2)中低收證明、(3)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4)特殊境遇家庭公文或(5)師長家境說明函等證明文件。 ※享有公費補助及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本會將依申請補助者實際情況檢討辦理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JLUhgvacLW832vvMSGdv1GoGGOaji1W_?usp=drive_link | ||||||||||||||||
65 | 1150622 | 申請時間:即日至115年6月30日截止 | 財團法人廣源慈善基金會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助學獎學金 | 申請資格說明 (一)前一學年度(114)上學期學業成績達標1、大學:總平均成績須達75分以上2、高中/高職:總平均成績須達60分以上3、國中:自選二科(國文、英文、數學、生物、理化、地理或歷史)評量,二科加總須達16分(含)以上,且其中一科之分數達9分(含)以上,評量方式請參考《獎學金暨急難救助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四項 (二)在學期間獎懲紀錄良好:警告三支以下且無大、小過紀錄 (三)家境清寒且符合七項身分別之一 1、低收入戶子女2、中低收入戶子女3、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4、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5、弱勢家庭兒少6、弱勢家庭子女7、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 (四)身分別「弱勢家庭子女」、「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適用之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標準計算規則說明1、全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新台幣15,366元(指該年度全戶之加總金額除以12個月)2、全戶平均每人動產標準金額低於新台幣112,500元3、全戶不動產總值低於新台幣6,500,000元 (五)非延畢生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2wgI8JxET_OLjNgZOF1odvApQT2GGdz/view?usp=drive_link | ||||||||||||||||
66 | 1150522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 | 「2026台灣癌症基金會x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l 正就讀國內各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l 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或過世6個月內。 l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或體育、美術等特殊表現具優異成績者。 | https://www.canceraway.org.tw/page.php?IDno=5145 | ||||||||||||||||
67 | 1150626 | 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 | 「115學年度逆風少年教育助學計劃」教育資助金 | 1. 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之本國人民。 2. 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須為民國91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1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3. 即將或現正就讀115學年度之高中職、大專院校或進修學校大學部學生,不包含研究生、學分班。 4. 需提供學校老師、諮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之推薦函。 5. 同一年度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6. 曾通過本計畫且獲得補助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P6Sy1_GH4xG66ga-kzNiCF_ay7rg3EPV?usp=drive_link | ||||||||||||||||
68 | 1150603 | 1150511-1150611 |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 本體育獎學金分為學生獎學金、教練獎、及特別獎三類,申請期間自5月11日至6月11日止。 (1) 學生獎學金: 採線上申請,申請人請於下列網站辦理: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sports,系統開放時間為5月11日上午9時至6月11日下午17時止。 學生對線上操作如有不熟悉處,敬請學校師長給予協助。 (2) 教練獎及特別獎:採紙本申請,截止日為6月11日(以郵戳為憑)。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NgMPi4TkyTo6cir-m99hw07OV1JQ7wJK?usp=drive_link | ||||||||||||||||
69 | 1150616 | 申請流程:115年6月30日完成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當日下午1700時前截止逾期不予收件),資審→訪視→審核→初選→面試(決選)→9/1日前公告結果。 | 「中華大家功德會築夢學田」計畫育成金及決選得主獎助學金 | 一、申請對象,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且具特殊才能優異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音樂、美術、體育、舞蹈、戲劇、數理、語文、電腦、科技、競賽..等其他領域才能﹙以教育部參與之全國性競賽為主,其他未能納入專項者,由評審委員會內討論,表現優異者。 2、主動積極、樂觀進取,家庭願意支持者。 3、自發參與相關競賽,以提升自我能力者。 二、申請資格:申請人須就讀於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嘉義地區的公私立高中、高職、專科(1-3年級)、進修部學生(限96年次(含)以後之學生)及公私立國中之在籍(學籍)學生。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P_vJvqE5RSzwc0oSIZ5Z0ro3lPs9l4s?usp=drive_link | ||||||||||||||||
70 | 1150911 | 申請期間:115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 | 中華民國農會永續農業人才培育獎學金 | 申請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高中職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永續發展等相關科系日間部在學學生。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7aLh3bidJCT89oF2WQYrUVN6xN49Y_3?usp=drive_link | ||||||||||||||||
71 | 1150904 | 115年8月3日起至115年9月 11日止提出申請 |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辦理「115年得福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為鼓勵成績優良、具特殊才藝或家境清寒之顱顏患者,請踴躍推薦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115年8月3日起至115年9月 11日止提出申請。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Ysu7wCbuUhL7tRdqTyN063MhopJRde4?usp=drive_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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