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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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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民小學(114)學年度「傑出表現類市長獎」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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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六年 班 座號: 姓名:         □推薦制
         □積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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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類別項次獎項名稱主辦單位小計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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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性第一名(特優)9分
6
各項競賽第二名(優選)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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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佳作)7分
8
第四名 6分
9
第五名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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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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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區第一名(特優)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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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競賽第二名(優選)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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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佳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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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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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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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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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層級第一名(特優)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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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各項競賽第二名(優選)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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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佳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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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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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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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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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級之第一名(特優)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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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競賽第二名(優選)3分
25
第三名(佳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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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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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名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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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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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辦理第一名(特優)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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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競賽第二名(優選)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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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佳作)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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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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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Ø 臺北市政府模範生獎狀、孝悌楷模、禮儀楷模:
每張1分(各年段最多採計1張)。
Ø 有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各項競賽有名次之獎狀:
每張1分,最多5分。
Ø 其他有具體事蹟且表現傑出者,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者
(含檢定)經有關機關認定者:
每張採計1分,最多5分。
Ø 校內閱讀證書(本項從97學年度開始採計):
採計最高等級的1張
書香小學士0.5分,書香小碩士 1 分,書香小博士1.5分;
桂冠小學士 2 分,桂冠小碩士2.5分,桂冠小博士 3 分。
Ø 環保小尖兵(本項從97學年度開始採計):
服務滿一學年,且服務優良可得1分,最高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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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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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學生)確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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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與說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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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學生請提供換算積分最高的12張獎狀(1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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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遇總績分同分時,以國際性競賽積分最高者優先,其次為全國性競賽積分最高者優先,以下類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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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方申請表中所填列之項次獎項皆須提供相關證明(如獎狀、證書、秩序冊……等),正本交至註冊組
進行驗證後歸還,影本請依上方申請表所填列之項次順序排列備審資料,並裝訂於本申請表(請印出
紙本且簽名)。
※ 請務必提供競賽秩序冊,以供委員會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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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請表請印出1份,簽名後連同前項備審資料一併交至註冊組,並請務必上傳申請表電子檔至以下
網址:
https://forms.gle/d5ms3qTcrhnoWZ4q7 (請先登入google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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