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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制登錄案件類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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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次案件類別權責機關法源依據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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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日租套房(領取檢舉獎金)觀傳局臺北市檢舉一般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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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舉產製、販售私劣菸酒(領取檢舉獎金)財政局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1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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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車場占用專用格位停管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
6
4交通違規檢舉警察局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
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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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檢舉自用車違規營業(領取檢舉獎金)公運處「檢舉未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獎勵辦法」第4條
8
6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產品品質、標示等違規案件(領取檢舉獎金)衛生局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第6條
9
7餐飲業者食品衛生(領取檢舉獎金)衛生局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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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菸害防制法違規案(領取檢舉獎金)衛生局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第6條本項目僅限陳情人欲領取菸害防制法第13條第1項及第16條第1項第4款(公園)檢舉獎金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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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醫療人員相關法規違規案
(領取檢舉獎金)
衛生局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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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醫政管理相關法規違規案
(領取檢舉獎金)
衛生局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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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檢舉非法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領取檢舉獎金)重建處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領要點此項包含以下範圍:
一、檢舉雇主非法僱用或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二、檢舉外國人非法從事工作。
三、檢舉非法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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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以上案件類別係依據本府各機關提供資料彙整而成。
2.「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網站於112年5月19日新增實名制類別,當選取以上案件類別時,僅接受以實名驗證方式登錄案件內容。
3.此外,倘以傳統市話或手機撥打1999反映上述類別案件,本府將會宣導另行透過台北通App撥打1999網路電話進行反映;如您不願改撥1999網路電話,本府將另請您提供真實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倘您不願意提供,因不符合實名制驗證執行事項,本府將不受理您所反映之案件。
4.本表修正版本:113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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