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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說明經費核銷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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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預算表之經費明細說明請述明清楚,編列費用時懇請力求合理,相關核銷程序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2. 請一個項目一列,分項說明填寫「EMI教師專業成長社群」。

3. 相關填寫方式可參考「填寫範例」。
經費項目核銷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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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鐘點費1.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講座鐘點費支給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規定辦理。每節至多2,000元整(講者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師則減半支給)。
2. 社群成員若有擔任講者且有實際授課者,可依規定支領,需檢附課程表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領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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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費1. 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每人每場至多2,500元整(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師無法支領)。
2. 需檢附諮詢費內容、簽到表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領據。
3. 諮詢委員應為社群成員外的相關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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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費1. 需說明印製內容單價及份數。
2. 檢附收據或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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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影片製作費1. 課程錄製及製作費用
2. 經費編列不得超過於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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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1.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並檢據核實報支。
2. 需檢附相關議程並將成員姓名加入議程表的出席人員、車票或購票證明(購票證明上方需簽名,並註明唯一可取得知證明)、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領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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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費1. 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檢據核銷。
2. 需辦理90-120分鐘且跨用餐時段之活動/會議,並附上收據及簽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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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費1. 編列基準:時薪為190元,每位以27小時/月為上限,每月聘任2位工讀生為限。
2. 務必於起聘三週前提供人員資料,進行工讀時間投保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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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支1. 文具用品等耗材,單一項目不可超過5,000元,不得購買影印機耗材。
2. 編列基準:社群總經費的6%為上限。
3. 檢附收據或發票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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