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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請選擇★同假別,同課務類別方可列在同一張差旅費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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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114.01.02更新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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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單位職別假別公差公假課務類別派代自理無課務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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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日期出差地點出差事由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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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學務處
6
17:00實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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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輔導室
8
17:00圖書館
9
8:00進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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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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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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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體育組體育班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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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編號年度預算金 額備 註計畫經費L89T37109-1優質化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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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國內旅費附單據子目代號L89D57109年1-7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類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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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88)基本額度L89T37109-1優質化經費L796A5109年體育重點學校培訓及對外參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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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計算
(非必填)
同日內有多處行程時適用,例如建教生或餐服科實習工廠訪視。L89D57109年1-7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類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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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經費子目及名稱請自行登打於右邊綠色格L78XXXAAA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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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日期總 計2020/3/4計畫經費子目及名稱請自行登打於上方綠色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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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迄地點瑞芳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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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火車瑞芳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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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瑞芳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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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瑞芳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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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或飛機(檢據)瑞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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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自用汽車
瑞芳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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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自用機車
瑞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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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檢據)瑞芳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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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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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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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一般內部審核作業參考手冊規定,參加訓練、講習或以公假登記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 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等活動,不得報支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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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相關規定覈實審核差旅費之報支,如發現有浮報、冒領之情事,除追繳已發給之費用外,並依相關規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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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確因公務必須出差,其出差地點在五公里以內者,僅得支領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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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搭乘飛機、高鐵之交通費報支,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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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宿費應檢據覈實報支,住宿費每日上限平日為新臺幣3,500元,假日為新臺幣4,500元。假日係指行政院函送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內之放假日,並包含放假日前一天,不含放假日最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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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行政院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規定,駕駛自用汽車、機車出差者,其交通費得按第一項所定必要路程之公里數各以每公里新臺幣三元、新臺幣二元報支;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發生事故者,不得以公款支付修理費用及對第三者之損害賠償。若係駕駛自用汽車、機車出差者,請載明交通費計算方式(最短路徑),並檢附起訖地公里數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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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差 人單 位 主 管人事室會 計 室校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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