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志工服務證明請先填寫本表單,未填寫表單者不予受理,謝謝配合!
志工服務證明分為三種形式:
1.一般服務證明表單申請蓋章
http://tinyurl.com/d7npyj52.紙本服務證明
http://tinyurl.com/c2nkhwj3.內政部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服務證明條
http://tinyurl.com/ark4m28*說明:
1.學校或單位如有制式格式的服務證明表,請於填寫本表單後,於週五9:30-20:30 拿服務證明表至新竹分會蓋章即可。
2.紙本服務證明需由荒野總會開立,申請資料由新竹分會統整之後於每年5月底及11月底統一送至總會處裡。5月底處理12月-5月的申請,可於6月中領取;11月底處理6月-11月的申請,可於12月中領取。
3.內政部志願服務紀錄冊的證明條需由荒野總會開立,申請資料由新竹分會統整之後於每年2月底及7月底統一送至總會處裡。2月底處理8月-2月的申請,可於3月份領取;7月底處理3月-7月的申請,可於8月份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