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與會人員進行線上簽到
請點會議視窗右下角「 」」圖示,然後再發送訊息欄位填寫以下資料並送出
『學校名稱+服務單位+姓名』
『112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 體保險』作業說明會
履約期間:112年08月01日-113年7月31日
招標案號:LP5-112023
會議日期:112 年 9 月 1 日(五)
簡報大綱
●保障計畫說明
●投(加)保流程、文件
●查詢投保名冊證明流程
●退保流程、文件
●理賠程序、文件
●Q&A
3
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履約期間:
自112年08月01日00時 至 113年07月31日24時止。
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1日(超過1日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
投保人數:
中途加退保投保人數,沒有人數限制1個人也可以加保(或退保)。
加退保時間:
隨時可以上網辦理加退保作業。
保障計畫說明
4
保障計畫說明
保障內容: 單位:新臺幣
項目 | 承保內容 | 保險額度 |
A | 意外身故 | 200萬元 |
B | 意外失能 |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 ~ 200萬元 |
C | 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 |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C+D兩項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
D | 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 |
5
保障計畫說明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失能保險金,其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6
保障計畫說明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
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 65 %給付,惟仍以前述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之限額為限。
傷害住院保險金的給付(含骨折未住院津貼)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住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給付保險單所記載的「傷害住院保險金日額」。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前項每次傷害給付日數不得超過九十日。
��
7
保險費: 單位:新臺幣
保險期間 | 每人保險費 |
12個月 | 695 |
11個月 | 660 |
10個月 | 626 |
9個月 | 591 |
8個月 | 556 |
7個月 | 521 |
6個月 | 452 |
5個月 | 382 |
4個月 | 313 |
3個月 | 243 |
2個月 | 174 |
1個月 | 104 |
1日 | 35 |
加保保費收取計算方式
8
保障計畫說明
本保險條款第27條第2項規定,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
故本案受益人預設為民法第1138條規定順位之法定繼承人,若有特殊必要另採個案協助。
9
系統操作流程參考頁數
保險作業 | 簡報說明頁數 |
加退保前置申請 | P.11-32 |
投保 | P.33-52 |
加保 | |
收據繳納保險費流程 | P.53-61 |
繳費證明上傳 | P.62-72 |
投保證明查詢 | P.73-76 |
保單作廢 | P.77-84 |
退保 | P.85-97 |
理賠 | P.98-103 |
10
加退保前置
作業申請
11
團體保險加退保前置作業
學校可向本公司申請投保或繳費證明(P.76),本公司依學校需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本公司收到要保書及團體保險網路服務申請書後,進行要保書受理及審核並完成網路查詢服務授權。
學校分別將兩份文件,填寫並用印後,寄至指定地址之駐點單位。
本公司將(1)空白要保書(2)團體保險網路服務申請書,寄至各大專院校。�註:由於網路服務機制調整,請學校重新下載並填妥申請書完成授權(P.18-19)。
12
學校收到投保相關作業申請表件
步驟一
投保文件收件
投保前置申請
本公司將提供四份文件紙本,郵寄至學校地址。
�1.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2.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
3.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款
除要保書為一式兩份(內容相同),其餘均為一份。
請學校於收件後詳加確認是否完整收到前述文件。
調整前
13
投保前置申請
調整後
收件地址:801740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349號6樓
收件人:校外實習團體保險申請作業文件+加退保承辦窗口收。
14
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
填寫說明與範例
投保前置申請
15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一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1.收到空白申請書
2.依照打勾處填寫或蓋章
3.申請項目僅有查詢功能,
請勿勾選修改及註銷功能。
4.保單號碼與申請日期請勿
填寫。
5.系統開通帳密會寄至電子
信箱,請務必填寫。
6.要保單位簽章:請蓋學校校印
負責人簽章:請蓋負責人章(校長章)
調整前
16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二
填寫申請表件
填寫範例
投保前置申請
調整前
17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一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調整後
1.收到已填寫駐點人員資料申請書
2.依照紅圈處填寫蓋章
3.保單號碼與申請日期請勿填寫。
4.要保單位簽章:請蓋學校校印。
負責人簽章:請蓋負責人章(校長章)。
為保護各校承辦人員個資,後續將由駐點單位提供服務,協助查詢/下載投保證明
倘未完成或未寄回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將無法取得投保證明。
18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一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調整後
填寫範例
19
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
填寫說明與範例
投保前置申請
20
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寄至學校共會有六頁,且一式兩份。
步驟三
確認要保書完整性
投保前置申請
要保書會有一式兩份(每份六頁),兩份皆須填寫。
請確認收到的要保書文件是否包含以下六頁內容
21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四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藍字部分必須填寫或打勾,
(非常重要:出生年月日必須鉛筆備註,以免影響效力。)
日期部分請勿填寫
因配合洗錢防制法(下一頁)相關規定,須提供負責人(校長)出生年月日。請於負責人姓名欄位下方用”鉛筆”備註「出生年月日」
22
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款 之文件,請提供校長出生年月日是因應法規要求。 (此份文件請學校留存即可)
投保前置申請
23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四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藍字部分必須填寫或打勾,V記號部分請用印。
24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四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此份不需填寫
25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四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此份不需填寫
26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四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此份不需填寫
27
請依照下列說明填寫「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並完成用印
步驟四
填寫申請表件
投保前置申請
藍字部分必須填寫或打勾,V記號部分請用印。
28
1.要保書一共六頁,一式兩份;兩份要保書本公司均已用印,請一份學校自己留存,另一份六頁請完整寄出,寄出前請再次確認。
2.需要寄出的文件要保書一份與網路服務申請書一份,請將兩份文件分別用迴紋針別住,以確保資料完整。
3.寄送至:
801740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349號6樓
信封須註明:”學校名稱”+校外實習團體保險申請作業文件+加退保承辦窗口收。
要保書審核及網路服務開通皆須作業時間,請學校在收到本公司寄來之空白要保書及空白申請書時,於“一週”內完成要保書及申請書填寫並寄出。駐點人員將會協助檢視申請文件正確性並用印,檢查無誤後,將再轉寄至本公司辦理。
將用印完成的「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及「團體保險要保書(含投保權益確認書)」郵寄
步驟五
申請書正本郵寄
投保前置申請
29
1.本公司收到正本文件後:�(1)先依照要保書受理及審核。�(2)依照保單號碼辦理網路服務作業申請開通帳號。�(3)寄送開通郵件至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中所填寫的email。�(4)登入網路服務作業系統後,即可檢視並下載投保證明。
(查詢投保證明,請參考簡報「投保證明查詢」)
(5)所有流程完成後,學校會收到正式紙本保單。
以上流程,本公司皆須作業時間,因此收到本公司寄來之空白要保書及空白申請書時,學校請於“一週”內完成要保書及申請書並將文件寄出。
投保前置申請-行政作業補充說明
調整前
30
投保前置申請-行政作業補充說明
調整後
| 承辦人 | 服務地區 | 聯絡電話 | 電子 信箱 |
加退保 服務窗口 | 洪先生 | 全台 | (07)332-7259#24 | hh803511@gmail.com |
31
網頁選單簡介
投保及加保作業
退保及作廢申請作業
保單確認及繳費證明上傳
保險文件(申請書、理賠書、簡報)
學校基本資料建檔及維護
密碼設定及修改
1
2
3
4
5
6
3
註:僅學校主帳號能看到應收保費選單
32
投(加)保流程
33
投(加)保流程
進入本公司網站(連結請點此)
步驟一
進入網站
34
進入「新光人壽112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團體意外險名冊加(退)保作業系統」
步驟一
進入網站
EX: ○○科技大學 學校代碼為0001
投(加)保流程
35
首次登入後,將會強制修改密碼。
步驟二
修改密碼
投(加)保流程
請各校承辦人修改密碼後,應妥善保存密碼。
36
進入加(退)保作業系統後,請點選『大專校院維護』選單
步驟三
大專院校維護填報
投(加)保流程
37
請依序填入相關聯絡資訊,為以利本公司受理相關文件,所有欄位均不得空白
步驟三
大專院校維護填報
投(加)保流程
1.連絡電話、分機號碼、email,皆為聯絡人之資訊。
2.請款承辦窗口:學校收到“收據”後,請款繳納保險費之窗口。
3.加退保承辦窗口:學校主要辦理加退保的承辦人員。
以上窗口若與聯絡人為同一人,請勾選「同聯絡人」。
4.提供學校銀行帳號資訊,以利未來退保作業之退款使用,上傳存摺影本以核對帳戶。
◎登入後,請務必盡速將所有資料的維護作業完成,以利行政作業進行◎
調整前
38
請依序填入相關聯絡資訊,為以利本公司受理相關文件,所有欄位均不得空白
步驟三
大專院校維護填報
投(加)保流程
1.連絡電話、分機號碼、email,皆為聯絡人之資訊。
2.請款承辦窗口:學校收到“收據”後,請款繳納保險費之窗口。
3.加退保承辦窗口:學校主要辦理加退保的承辦人員。
以上窗口若與聯絡人為同一人,請勾選「同聯絡人」。
4.提供學校銀行帳號資訊,以利未來退保作業之退款使用。
(註:退款方法亦有寄支票的方式可以選擇,因此銀行帳戶相關欄位已經並非為必填選項)
◎登入後,請務必盡速將所有資料的維護作業完成,以利行政作業進行◎
調整後
39
進入加(退)保作業系統後,請點選『開始加保』選單
步驟四
進行投保作業
投(加)保流程
40
下載『加保名冊範本』後,並開啟下載後的EXCEL範本
步驟五
下載投保名冊範例
投(加)保流程
41
參照Excel範本依序填入相關要保資料,完成更新後請『另存新檔』儲存
步驟六
填報投保名冊
投(加)保流程
1.前兩個欄位為本國學生,第三欄是交換學生。
�2.日期統一使用民國年,且格式為 100/10/10 請勿使用西元年 或 100.10.10 等其他格式
3.由於名冊人數須與加保人數相符,請確認清楚後再送出。
4.正式填寫前,請務必將範例資料清除以後再填寫。
調整前
42
參照Excel範本依序填入相關要保資料,完成更新後請『另存新檔』儲存
步驟六
填報投保名冊
投(加)保流程
1.前兩個欄位為本國學生,第三欄是交換學生。
�2.日期統一使用民國年,且格式為 100/10/10 請勿使用西元年 或100.10.10 等其他格式
3.由於名冊人數須與加保人數相符,請確認清楚後再送出。
4.正式填寫前,請務必將範例資料清除以後再填寫。
5.保險終止日期:請將加保系統上顯示的保險終止日期填上。
6.計畫別:請將加保系統中保險期間所顯示的計畫別填入。
以上欄位必須填寫完整,以免影響加保
調整後
43
Excel所填入要保資料應與「投保網站」內容一致,完成更新後請『另存新檔』儲存
步驟六
填報投保名冊
投(加)保流程
調整後
1
1
2
2
3
3
編號 | Excel欄位 (上圖) | 投保網站欄位 (左圖) |
1 | 保險生效日期 | 保險起始日期 |
2 | 保險終止日期 | 保險終止日期 |
3 | 計畫別 | 加保期程 |
上表所列「Excel欄位」對應「投保網站」欄位所填寫內容應一致,以免影響加保效力
44
將名冊存檔,檔名請依照以下說明進行命名,檔案應儲存為.xlsx格式。
步驟七
投保名冊存檔
投(加)保流程
存檔名稱請依照:”校名”+”科系”+”校外團體實習加保名冊”+”上傳日期”
45
請至『開始加保』點選『選擇上傳檔案』,將更新後的名冊(Excel)上傳至作業系統
步驟八
上傳投保名冊
投(加)保流程
46
確認正確的投保名冊上傳
步驟九
確認投保名冊上傳
投(加)保流程
47
選擇欲投保的時程
步驟十
填寫投保資料
投(加)保流程
48
輸入投保的人數後,合計保費將會自動帶出保費總金額
步驟十一
填寫投保資料
投(加)保流程
49
依學生實際前往實習起始之日,選擇「保險起始日期」,將自動代出保險終止日期
步驟十二
填寫投保資料
投(加)保流程
50
點選「存檔」
步驟十三
填寫投保資料
投(加)保流程
51
出現『加保成功』視窗,完成投保,
步驟十四
完成投保作業
如果有中途加保情況,
重新依照投保流程開始加保即可。
投(加)保流程
52
收據繳納
保險費流程
新增
53
收據繳納保險費流程
學校總窗口收到(前月)
月結收據
登入加退保系統學校主帳號
確認該(前)月
應繳總保費
各校作業方式不同
學校窗口
向各系收取
各系應繳總保費
學校總窗口
直接繳納保險費
彙整當月應繳總保費後繳納
採用支票繳納
採用匯款繳納
總窗口上傳
繳費證明
各校統一由校內專責單位繳納保險費
流程圖其餘細節示例供參
54
步驟一
保費領據收件
等待本公司將收據(含名冊)寄至學校後,即可繳納保險費。
本公司於每月月底結算「保險起始日期」屬該月之保險費,同時依前述金額製作「紙本收據」及「名冊」,並於次月中將前述紙本收據寄至學校,對“學校”(校務單位)請款。
學校對於保險收據金額須進行確認時,可參步驟二。
收據繳納保險費流程
收據
名冊
55
步驟一
保費領據收件
學校針對保險名冊內容進行確認
�1.名冊中顯示的加保日為保險生效日
2.計畫別為對應的保險期間。
兩者計算就能知道保險始期與終期。
收據繳納保險費流程
56
步驟二
登入加保系統
登入學校「主帳號」
註:若有向本公司申請子帳號,加退保系統才會顯示主帳號/子帳號,否則預設就只有一組學校的加退保主帳號
主帳號
子帳號
收據繳納保險費流程
57
投(加)保流程
步驟三
點選查詢選單
登入學校主帳號點選「應收保費」
58
投(加)保流程
步驟四
確認投保清單
點選收據開立之月份,展開該月份投保清單資料,請確認投保清單所列資料的正確性。
1.選點欲上傳繳費證明之月份。
2.確認該月份的確認投保清單所列資料的正確性。
1
2
59
步驟五
保費金額確認
合計「應收保費」需與收據一致,確認無誤後學校端即可繳納保險費。
收據繳納保險費流程
月結的清單概念為:合計“保險起始日期“所屬月份
中所有科系投保費用,與該月份收據金額一致。
以上圖而言,所有保險起始日期皆在8月,
因此上圖總保費的合計金額將與8月的“收據”金額相符。
收據金額採計方式與
本會議議程所附常見問題第1題的說明有所調整。有關收據金額的採計方式,請以本次簡報說明為主
60
步驟六
金額異常諮詢
若發現收據與加退保系統金額有落差時,可向本公司進行諮詢
| 承辦人 | 服務地區 | 聯絡電話 | 電子 信箱 |
加退保 服務窗口 | 洪先生 | 全台 | (07)332-7259#24 | hh803511@gmail.com |
收據繳納保險費流程
學校若發現系統金額與收據所列金額不一致,或是名冊資料內容與實際投保狀況不符時,請向本公司進行洽詢。
61
繳費證明上傳�(需要調整成總窗口模式)
62
繳費證明上傳
步驟十六
上傳繳費證明
點選「繳費證明上傳/退保及作廢申請」
調整前
63
繳費證明上傳
步驟十七
上傳繳費證明
找到欲上傳繳費證明的團體保險方案,點選繳款證明欄位下的「選擇上傳檔案」,將繳費證明上傳至系統
調整前
64
步驟十八
繳費證明確認成功
出現『繳款證明上傳成功』視窗。
調整前
繳費證明上傳
65
步驟十九
檢查繳款證明檔案
如果繳款證明檔案錯誤時,請點選『選擇重新上傳檔案』,並將繳費證明重新載入。
繳款證明檔案格式未限制,以便利學校作業!
調整前
繳費證明上傳
66
步驟二十
再次確認名冊內容
欲確認原本投保名冊的資料,可點選名冊下載後確認。
繳費完成後,請務必
再次確認投保名冊及投保日期是否正確!
調整前
繳費證明上傳
67
步驟十六
點選繳費證明選單
點選「應收保費」
調整後
繳費證明上傳
68
步驟十七
確認繳費金額
點選欲上傳繳費證明之月份選單,展開該月份投保清單資料,確認該月份應收保費是否與繳費證明金額一致,再次確認投保清單所列資料的正確性
調整後
1.選點欲上傳繳費證明之月份。
2.確認該月份的投保清單(投保筆數、投保期程、人數及應收保費)的正確性。
1
2
繳費證明上傳
69
步驟十八
上傳繳費證明
找到欲上傳繳費證明之月份,點選繳款證明欄位下的「選擇上傳檔案」,將繳費證明上傳至系統
調整後
以上圖而言,學校收到9月份的收據並完成繳款
找到9月份的繳款證明欄位,並點選「選擇上傳檔案」,
將繳款證明掃描檔上傳至系統。
繳費證明上傳
70
步驟十九
繳費證明確認成功
出現『繳款證明上傳成功』視窗。
調整後
繳費證明上傳
71
步驟二十
檢查繳款證明檔案
如果繳款證明檔案錯誤時,請點選『選擇重新上傳檔案』,並將繳費證明重新上傳。
繳款證明檔案格式未限制,以便利學校作業!
調整後
繳費證明上傳
72
投保證明查詢
73
查詢網址:新光人壽 團體險網路服務系統
列印或查詢投保證明
操作手冊中亦有新光人壽-團體險網路服務系統登入網址
調整前
74
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網路服務系統操作手冊-查詢功能
(從操作手冊P19頁開始)
列印或查詢投保證明
調整前
75
查詢投保證明
調整後
| 承辦人 | 服務地區 | 聯絡電話 | 電子 信箱 |
加退保 服務窗口 | 洪先生 | 全台 | (07)332-7259#24 | hh803511@gmail.com |
若有投保證明需求,申請流程如下:
76
保單作廢
(重新投保)
77
保單作廢(重新投保)流程
適用保單作廢的情況
投保資料建檔時可能包含以下錯誤:
(1)保險生效日(即保險起始日期)錯誤
(2)保險期程錯誤
(3)投保名冊人數不符或資料誤植
(4)加保人數錯誤
(5)錯誤操作
請至退保作業中,整筆“作廢”後重新投保。
78
保單作廢(重新投保)流程
適用保單作廢的情況
因此,如有操作錯誤狀況,
請務必盡速將保單作廢。
或來電與窗口聯絡確認相關事宜。
�
| 承辦人 | 服務地區 | 聯絡電話 |
加退保 服務窗口 | 洪先生 | 全台 | (07)332-7259#24 |
本公司
發現要保資料錯誤
回報並致電確認狀況
由操作者或系統端作廢該保單
學校(操作者)線上加保
作業完成(名冊上傳)
操作者發現要保資料錯誤
操作者
自行作廢
操作者重新依照投(加)保流程操作
79
保單作廢(重新投保)流程
步驟一
進行保單作廢
若需重新投保,請點選『繳費證明上傳/退保及作廢申請』並找出所投保之保單。
80
步驟二
進入作廢頁面
將欲作廢之保單點選『編輯』進入保單頁面。
保單作廢(重新投保)流程
81
步驟三
保單作廢
勾選「保單作廢」選項。
保單作廢(重新投保)流程
82
步驟四
作廢保單確認
點選右下角『存檔』,即出現提示說明。
保單作廢(重新投保)流程
83
步驟五
確認保單狀況
點選退保作業,若系統已勾選『保單作廢』欄位,表示已取消保單成功,即可重新投保。
保單作廢(重新投保)流程
84
退保流程
85
退保流程
請掃描下方QRCODE進入「112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團體意外險名冊加(退)保作業系統」
步驟一
進入網站
EX: ○○科技大學 學校代碼為0001
86
退保流程
步驟二
進入退保作業
選擇『繳費證明上傳/退保及作廢申請』 ,將欲退保之保單點選『編輯』進入保單頁面。
87
退保流程
步驟三
啟動退保作業
點選中途退保
88
退保流程
步驟四
確認原要保資料
拉到畫面最下方可以確認原始保單
89
退保流程
步驟五
下載退保名冊
下載『退保名冊範本』相關規格,並開啟下載後的EXCEL範本
90
退保流程
步驟六
填寫退保名冊
依照Excel範本依序填入相關退保資料,完成更新後請『另存新檔』儲存
1.前兩個欄位為本國學生,第三欄是交換學生。
�2.日期統一使用民國年,且格式為 100/10/10 請勿使用西元年 或 100.10.10 等其他格式。
3.由於名冊人數須與退保人數相符,請確認清楚後再送出。
4.正式填寫前,請務必將範例資料清除以後再填寫。
5.與加保名冊範本相比,多了保險退保日期的欄位,切勿直接沿用加保範本修改。
6.「保險退保日期」填寫日期要與系統退保操作填報之「退保日期」一致。
91
將名冊存檔,檔名請依照以下格式進行命名,檔案應儲存為.xlsx格式。
步驟七
退保名冊存檔
投(加)保流程
存檔名稱請依照”校名”+”科系”+”校外團體實習退保名冊”+”上傳日期”
92
退保流程
步驟八
退保名冊上傳
請至點選『選擇上傳檔案』,將退保名冊(Excel)上傳至作業系統
93
退保流程
步驟九
填寫退保資料
輸入退保人數,選擇退保日期,將自動計算出應退保費。
系統將自動計算合計應退保費
(計算依照退保保費計算方式)
94
退保保費計算方式
保險期間 | 每人保險費 |
12個月 | 695 |
11個月 | 660 |
10個月 | 626 |
9個月 | 591 |
8個月 | 556 |
7個月 | 521 |
6個月 | 452 |
5個月 | 382 |
4個月 | 313 |
3個月 | 243 |
2個月 | 174 |
1個月 | 104 |
1日 | 35 |
生效日
例:航運系舉行為期一年的實習計畫,其中有學生因故而被迫中斷實習,已實習期間為2個月又10天。
1/1
12/31
4/1
退保日
3/11
695
-
243
=
452
原收保費
應收保費
應退保費
95
退保流程
步驟九
填寫退保資料
點選「保存」
96
退保流程
步驟十
完成退保作業
點選保存後畫面顯示提示字樣,即代表已送出審核。
97
理賠流程
98
理賠流程
至本公司官網下載理賠申請書(https://www.skl.com.tw/dff8aa4e14.html),並準備相關理賠應附文件
將理賠應附文件正本寄至協辦公司理賠窗口
本公司理賠人員檢視理賠文件是否齊全並進行審核
本公司給付理賠保險金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99
理賠文件下載
本公司表單下載(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
100
應備文件 | 意外 身故 | 意外失能 | 傷害 醫療 |
理賠申請書 | ✔ | ✔ | ✔ |
死亡證明書 | ✔ | | |
相驗屍體證明書 | ✔ | | |
除戶戶籍謄本 | ✔ | | |
受益人戶籍謄本 | ✔ | ✔ | |
診斷證明書 | | ✔ | ✔ |
失能診斷書 | | ✔ | |
醫療單據 | | | ✔ |
意外傷害證明 | ✔ | ✔ | ✔ |
理賠申請應附文件
101
理賠文件說明
接續下頁
102
理賠文件說明
103
Q&A�
104
需多久前須完成要保?
105
要保書正本還沒寄回前,投保有效力嗎?
有效力,團體保險效力可以先生效,要保書正本文件後補即可。
�但是收到空白要保書及空白申請書時,請於一週內填寫並用印後,將文件寄出。
106
每次加保都要重新填寫要保書嗎?
每次加保不需要重寫要保書,只需要操作加退保平台即可。(請參照簡報「投(加)保流程」)
107
前置作業一定要紙本辦理嗎?
能不能線上申請?
不能。要保書與網路服務申請書之行政流程完成,必須將紙本正本寄回本公司,才能開通查詢功能。
�因此,為了多方行政作業的順利,請依照作業辦理。
調整前
108
前置作業一定要紙本辦理嗎?
能不能線上申請?
不能。要保書與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之行政流程完成,必須將紙本正本寄回本公司,才能開通查詢功能。
�因此,為了多方行政作業的順利,建議於本說明會後“一週”內,完成要保書及申請書填寫並寄出。以免影響投保資格及後續投保證明申請作業。
(註:新版本的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可至加保系統中的「文件下載」下載及填寫)
調整後
109
保險起始日期不同時,應該如何投保?
當保險起始日期不同時,應分別投保。�例:從8/1生效與9/1生效的保單。兩份名冊應分別投保。
110
保險期間不同時,應該如何投保?
保險期間 | 每人保險費 |
12個月 | 695 |
11個月 | 660 |
10個月 | 626 |
9個月 | 591 |
8個月 | 556 |
7個月 | 521 |
6個月 | 452 |
5個月 | 382 |
4個月 | 313 |
3個月 | 243 |
2個月 | 174 |
1個月 | 104 |
1日 | 35 |
當保險期間時,應分別投保。�例:保險期間3個月,保險期間1年。兩份名冊應分別投保。
111
如果有中途加保情況,應如何投保?
(情況一:校外實習開始前)
假設以下狀況發生:同一科系的校外實習計畫,從7/1開始實習,為期兩個月。6/10名冊上傳後,6/25收到收據開始請款,卻在6/28發現名冊中少了某個學生結果突然要加保時,應如何操作?
6/10
7/1
6/25
名冊上傳
學校收到收據�開始請款
實習開始
6/28
要加保!
112
如果有中途加保情況,應如何投保?
(情況一:校外實習開始前)
1.不必特地找出原本投保名冊修改,上傳新名冊即可。
2.請參考簡報「投(加)保流程」)
6/10
7/1
6/25
名冊上傳
學校收到收據�開始請款
實習開始
6/28
要加保!
113
如果有中途加保情況,應如何投保?
(情況二:校外實習已開始)
6/10
7/1
6/25
名冊上傳
學校收到收據�開始請款
實習開始
7/24
要加保!
假設以下狀況發生:同一科系的實習計畫,從7/1開始實習,為期兩個月。6/10名冊上傳後,6/25收到收據開始請款,卻在7/24發現名冊中少了某個學生結果突然要加保時,應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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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7/1
6/25
名冊上傳
學校收到收據�開始請款
實習開始
7/24
要加保!
1.(不必特地找出原本投保名冊修改,上傳新名冊即可)
2.(請參考簡報「投(加)保流程」)
3.保險生效日期不能追溯,所以只能從7/25午夜0時開始生效。
如果有中途加保情況,應如何投保?
(情況二:校外實習已開始)
115
如果有中途加保情況,應如何投保?
(情況二:校外實習已開始)-加保系統日期具體操作
保險起始日選7/25並開始投保兩個月,而保障期間可以到9/24�(如果只投保一個月,僅保障至8/24,到8/31結束實習以前仍有空窗期)
116
如何查詢過去的投保紀錄? 想檢查名冊的話該怎麼做?
於退保作業中,能查詢到過去的;投保期程、保險生效日、名冊等資料
(請參考簡報「退保流程」。)
117
陸生或外籍學生是否可投保?
118
分派至國外之實習學生是否可投保?
119
交換學生是否可投保?
120
投保要保單位用印有無限制?
121
要保書上保險起始日須為
24時(午夜12時)還是0時?
上傳投保名冊
指定生效日7/26
生效時點為 0時
7/25
7/26
122
(例:今日為112/09/25,僅接受保險起保日為112/11/24以前之投保)
保險起保日之約定是否有限定?
123
加保送件後,多久可以收到收據?
調整前
124
加保送件後,多久可以收到收據?
調整後
125
如果學校急需收據核銷,可以另外提出嗎?
調整前
126
由於收據的金額計算是採月結的方式,所以月底才能確認本月的完整投保名冊及金額,故無法臨時提供收據給學校進行核銷。
如果學校急需收據核銷,可以另外提出嗎?
調整後
127
學校系統退保以後,採用年結的方式計算,即112/08/01至113/07/31,將在113/07/31結算,結算後一併將款項退回學校帳戶。
退保送件後,多久可以收到款項?
128
保費需於何時完成繳納? 匯款證明如何提供給本公司?
調整前
129
保費需於何時完成繳納? 匯款證明如何提供給本公司?
調整後
130
繳費方式為何?
調整前
131
方法一
繳費方式為何?
調整後
132
方法二
透過支票實體寄送
優先建議用方法一轉帳,且有轉帳證明等以利證明。
若學校必須透過支票的方式繳納者,請聯繫加退保窗口辦理。
考量實體支票寄送可能有遺失、寄送狀況等風險,因此以個案個別處理較為妥當。
繳費方式為何?
調整後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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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意外事故?
自殺是否可以申請理賠?
134
學生若不幸罹患新冠肺炎,是否可以理賠?
135
酒駕事故可否申請理賠?
136
投保學校辦理團保疑義,要如何處理?
| 承辦人 | 服務地區 | 聯絡電話 |
加退保 服務窗口 | 洪先生 | 全台 | (07)332-7259#24 |
行政理賠 服務窗口 | 李小姐 | 台北、桃園、苗栗 | (07)332-7259#10 |
陳小姐 | 新北、新竹、基隆、金門、馬祖、澎湖 、彰化 | (07)332-7259#11 | |
卓小姐 | 嘉義、台南、高雄、雲林 | (07)332-7259#16 | |
黃小姐 | 台中、南投、屏東、台東、花蓮、宜蘭 | (07)332-7259#32 |
137
檢附相關理賠應附文件寄至:
(801740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349號6樓-理賠承辦窗口收)
理賠文件須註明:”學校名稱”+校外實習團體保險
理賠申請書要如何索取?�理賠要向誰申請?
138
理賠申請期限?
139
理賠作業需要幾天?
140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係指哪些親屬?
141
1.可鍵入關鍵字搜尋「新光人壽」
如何找到本公司官網資訊?
142
以下為實際運作後追加的QA
143
學校投保完畢以後應該如何繳費?
跟過去(111學年度)一樣
投保完一次就繳一次嗎?
144
為什麼不能投保一筆就繳一次,
為什麼與慣例作法不同?
145
學校該如何因應
統一月結的繳費作業模式?
146
(學校單位要保書以本公司依教育部112年8月8日臺教技(三)字第1120075912號函寄發為準)
收據能不能一個系 (或一門課)
各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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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服務作業申請書需要填寫個人資料,是否有承辦人員個資外漏疑慮?
148
學校承辦想自行使用網路服務作業來查詢下載投保證明,可以另外開通嗎?
149
繳費證明上傳的部分,還需要上傳嗎?
150
加保名冊的欄位,
可否有部分欄位省略填寫?
151
承上題
鄰近國家(例如中國、香港、韓國等)的學生,投保時只要有中文名字是不是就不需要再提供英文名字呢?
否,請確實提供。投保欄位每一個欄位都很重要,在系統中有檢核機制,未完整填寫者系統將無法建檔,若無法建檔則該筆投保不生效力,並通知重新投保。
提供時,請依照居留證或護照上的英文名字為準。
152
學生需要申請理賠時,
可否請學生自行找保險公司處理?
153
保險小卡應如何申請?
提供
提供投保名冊取代保險小卡
新光團保
行政部門
學校提出申請
加退保承辦窗口
製出保險小卡
如果名冊不能
取代保險小卡
提供
154
保險小卡範例
以上範例為參考用,請以實際保險小卡為準
保險小卡應如何申請?(續)
155
能否提出變更受益人的申請?
156
公司統編: 03458902
能否提供新光人壽的匯款資訊?
157
保險期間的時間定義為何?
一個月將以30日計算
(11個月就是以330天計算)
投保一年者 則為完整的一年
例如:112年8/1午夜0時,生效一年,則保險終期為113年8/1午夜0時。
(實際操作,請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
158
以上為本次校外實習保險說明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致電本公司洽詢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