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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籃球規則�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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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把球投入球籃內來取勝的遊戲

第 1 條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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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過這些烏龍進球嗎?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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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中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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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中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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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中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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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線需清晰明顯
  2. 所有線需同一顏色
  3. 線寬度 5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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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線 + 端線 = 界線

* 界線內屬於球場區 (界內)

** 界線本身不屬於球場區 (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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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球場及設備

三分線

不屬於三分,屬於二分投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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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場

  1. 本籃
  2. 界內的籃板
  3. 本籃下方的端線
  4. 兩邊線
  5. 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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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場

  • 敵籃
  • 界內的籃板
  • 敵籃下方的端線
  • 兩邊線
  • 中線靠近敵籃的內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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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板球

進佔

籃板球

進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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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隊(淺色)

客隊(深色)

2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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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踩線啦!

這些線,踩到了怎麼辦?

1. 界線:邊、端線

2. 中線

3. 中圈

4. 三分線

5. 罰球線&禁區標示線

6. 進攻免責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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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踩線啦!

這些線,踩到了怎麼辦?

1. 界線:邊、端線 –> 不屬於球場的一部分

2. 中線 –> 後場的部分

3. 中圈 –> 中圈的一部分

4. 三分線 –> 非三分區的一部分

5. 罰球線&禁區標示線 –>禁區的一部分

6. 進攻免責區線 –> 免責區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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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有什麼人員組成?

誰可以留在球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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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有什麼人員組成?

誰可以留在球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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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有什麼人員組成?

誰可以留在球隊席?

球員(正式稱為球隊成員)

包含隊長,賦予比賽權力的球員 至多12名

主教練 1名

球隊有關人員最多8名可以坐在球隊席區

* 最多 2 位助理教練

** 第一助理教練應被登錄在記錄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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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有什麼人員組成?

球員 在場上,且賦有比賽權力

替補員 不在場上,但賦有比賽權力

喪失比賽權力的球員

已經5次犯規,且不再賦有比賽權力

• 比賽間隔時間(interval of play)內,具有比賽資格的球隊成員皆為球員。(4.1.4)

• 球員及替補員身份轉換:替補時,裁判召喚。暫停時,替補員向記錄台請求替補。(4.2.3)

第 3 條 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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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的服裝和其他裝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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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的服裝和其他裝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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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的服裝和其他裝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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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的服裝和其他裝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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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的服裝和其他裝備的規定

配件

准許使用

  • 保護肩膊、手臂、大腿或小腿且有足夠護墊覆蓋的護具
  • 手臂及腿部的壓力護套
  • 頭部裝備不得完全或部分遮蓋臉部任何部位,並且對球員本身及其他球員造成危險。臉部與頸部周圍不得有開關的配件,表面不得有突出物。
  • 覆蓋護墊的護膝
  • 為保護受傷的鼻子,可使用堅硬材料製成的護具。
  • 無色的透明牙套
  • 不會對其他球員造成危險的眼鏡
  • 最寬10公分的布織護腕及頭巾
  • 手臂、肩膀或腿部貼布
  • 護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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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的服裝和其他裝備的規定

配件

不准許使用:

  • 任何堅硬物料製成的用以保護手指、手、腕、肘或手臂的護具、頭盔、面具或支

撐物。

  • 能割傷或擦傷他人的物品(指甲一定要剪短)。

  • 髮飾及珠寶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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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成員 team members

的服裝和其他裝備的規定

  • 同一球隊球員應穿著相同且單一顏色的彈性手臂和腿部護套、頭部裝飾品、護腕及頭帶和貼布

  • 球鞋左、右腳球鞋顏色必須相同

  • 穿戴綁帶式的頭帶是不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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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 (CAP) 的職責與權力

  • 僅能在死球比賽計時鐘停止時,以謙和有禮的態度與裁判溝通,獲得必要的訊息
  • 若球隊抗議比賽結果時,隊長應在比賽終了後 15 分鐘內通知主裁判,並在記錄表『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上簽名
  • 是球隊在球場上被他的主教練指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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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練 (Head Coach) 和第一助理教練 (First Assistant Coach)的職責與權力

  • 主教練在比賽表定開始時間至少 10 分鐘前:

* 確認球員的姓名和號碼

** 指出該隊 5 位先發球員的名單

(主教練親自在記錄表上球員號碼旁的球員入場欄內畫上 x 的記號)

*** 確認主教練和第一助理教練的姓名無誤並簽名

  • 如記錄員發現先發球員有錯誤 -->應盡快通知最近的裁判

  • 錯誤的號碼 比賽開始, 可以更正
  • 記錄表的名字

比賽開始, 未加入記錄表的名字可以加入

比賽開始, 未加入記錄表的名字就不可以加入

第 7 條 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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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練 (Head Coach) 和第一助理教練 (First Assistant Coach)的職責與權力

  • 能在死球或比賽計時鐘停止時到記錄台獲取所需統計資料
  • 能在死球或比賽計時鐘停止時禮貌地與裁判溝通以獲取所需資料。
  • 主教練或第一助理教練任一人能在比賽中站立,並在球隊席區內以語言指導球員。第一助理教練不得向裁判諮詢事項

第 7 條 教練

  • 請求將比賽暫時停止
  • 規則未指定罰球員的情況下,主教練可以指定該隊球員執行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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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練 (Head Coach) 和第一助理教練 (First Assistant Coach)的職責與權力

  • 若有第一助理教練,他的名字必須在比賽前已登記在記錄表上(不須簽名),若主教練因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執行職責,他可行使主教練的職責及權力
  • 若球隊沒有主教練或主教練因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執行職責而又沒有助理教練時

隊長可以擔任球員兼主教練

→ 若隊長必須離開球場時,他亦可以繼續兼任主教練。

→ 隊長若因被判「取消比賽資格犯規」而離開球場或因受傷而不

能兼任主教練時,接任隊長的球員可兼任主教練。

第 7 條 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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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練 (Head Coach) 和第一助理教練 (First Assistant Coach)的職責與權力

  • 若有第一助理教練,他的名字必須在比賽前已登記在記錄表上(不須簽名),若主教練因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執行職責,他可行使主教練的職責及權力
  • 當隊長離開球場時,主教練應將接任隊長的球員號碼通知裁判。
  • 若球隊沒有主教練或主教練因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執行職責而又沒有助理教練時

→ 隊長可以擔任球員兼主教練。

→ 若隊長必須離開球場時,他亦可以繼續兼任主教練。

→ 隊長若因被判「取消比賽資格犯規」而離開球場或因受傷而不能兼任

主教練時,接任隊長的球員可兼任主教練。

  • 規則未指定罰球員的情況下,主教練可以指定該隊球員執行罰球。

第 7 條 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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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的受傷與協助

  • 球員受傷,裁判可停止比賽。
  • 若在活球時發生受傷,裁判不應響哨,直至控球隊投籃、失去控球權、持球停止進攻或球成死球時才可響哨停止比賽。
  • 若必須保護受傷球員,裁判可立即停止比賽。

第 4 條 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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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的受傷與協助

  • 只有經裁判准許,球隊人員 方可進入球場護理受傷球員
  • 醫生 認為受傷球員急須接受治療時,可以不經裁判准許立即進入球場
  • 比賽進行中,任一名正在流血或有可見傷口的球員應立即被替補,直至該球員已經停止流血並且傷口被完全包紥後才可以再上場比賽

第 4 條 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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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的受傷與協助

以下條件受傷球員『必須』被替補:

1. 若受傷球員不能立即(15秒內)繼續比賽

2. 接受治療、或接受主教練、助理教練、隊員或球隊隨員的任何協助

若球員受傷或似乎受傷,因此該隊相關人員進入比賽球場,不論該球員是否真的已接受治療,一律視為已接受治療

(a) 隊醫進場處理A1看似受傷的腳踝。

(b) 隊醫進場,但A1看似受傷的腳踝已恢復。

(c) 主教練進場照料受傷的球員。

(d) 第一助理教練、替補員或者球隊有關人員進入球場,但未處理A1的傷勢。

(e) A隊的物理治療師進入球場協助A1調整鬆掉的貼布。

(f) A隊的隊醫進入球場幫忙尋找A1遺失的隱形眼鏡。

第 4 條 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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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的受傷與協助

  • 球隊席區人員若是在球隊席區的範圍內提供該隊球員協助,且未使比賽延誤,則無需被替補。

第 4 條 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