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資訊系統登記
列印申請表
備齊應繳文件
上傳至清華大學助學系統
學雜費減免
★線上繳件(免收紙本)。� 繳件方式:
1.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表並下載簽名
2.將「申請表」、「詳細記事版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上傳至「清華大學助學系統」查驗減免資格。
★學雜費減免標準,應繳證件及詳細申請步驟請參閱� 生輔組公告:https://sa.site.nthu.edu.tw/。
�113年 12/2(一)~12/6(五)�學雜費減免申請
或有申請疑問請洽承辦人分機34649
校務資訊系統←連結
1.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
校務資訊系統←連結
2.學雜費減免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
→[下一步]進入申請頁面
3.填寫減免申請資訊
必填:�①低收/中低收入戶減免類別�(未取證明文件者,請空白)
②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類別
③身心障礙減免類別�
★無須填寫:
○身障手冊有效日期為空白者
○持鑑定證明者
○申請原住民學生減免
○申請現役軍人子女
○申請軍公教遺族
身心障礙類別必填親屬資料,其他類別無須填寫。
☆父母離異者,請參考戶籍謄本並填寫監護人資料。
☆學生成年後父母離異,請填寫未成年時監護人資料。
☆學生已婚者,請填寫配偶。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類別者,�請先與承辦人聯繫完成「身心障礙學生資料維護」,再填寫申請資料。
承辦人:郭小姐 分機34649 E-mail:yuchih@mx.nthu.edu.tw
【請告知學號、姓名、身障類別/代碼(EX肢體障礙/第7類/手冊背面編號)、障礙程度(輕/中/重度)】
身心障礙類別:
●身心障礙學生(含持鑑定證明)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確認申請資訊:存檔或回上一頁修改
存檔後,將無法修正。
若須修正請用紅筆訂正或與承辦人聯繫。�承辦人:郭小姐 分機34649 E-mail:yuchih@mx.nthu.edu.tw
5.列印
請詳閱切結書並列印簽名
查詢及列印申請表
下載/列印申請表
初審結果
①依各類學雜費減免辦法規定及本校學則,大學、碩士班至多8學期、博士班至多14學期。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延修時同一科目重修可再減免1次。
�②大學部5年級重修生具減免資格者,依學雜費收費標準9學分以下,雜費可減免30%(繳70%)。
6.繳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