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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資訊系統登記

列印申請表

備齊應繳文件

上傳至清華大學助學系統

學雜費減免

★線上繳件(免收紙本)。� 繳件方式:

1.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表並下載簽名

2.將「申請表」、「詳細記事版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上傳至「清華大學助學系統」查驗減免資格。

學雜費減免標準,應繳證件及詳細申請步驟請參閱� 生輔組公告:https://sa.site.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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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12/2(一)~12/6(五)�學雜費減免申請

或有申請疑問請洽承辦人分機3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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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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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雜費減免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

→[下一步]進入申請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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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寫減免申請資訊

必填:�①低收/中低收入戶減免類別�(未取證明文件者,請空白)

②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類別

③身心障礙減免類別

★無須填寫:

○身障手冊有效日期為空白者

○持鑑定證明者

○申請原住民學生減免

○申請現役軍人子女

○申請軍公教遺族

身心障礙類別必填親屬資料其他類別無須填寫。

☆父母離異者,請參考戶籍謄本並填寫監護人資料。

☆學生成年後父母離異,請填寫未成年時監護人資料。

☆學生已婚者,請填寫配偶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類別者,�請先與承辦人聯繫完成「身心障礙學生資料維護」,再填寫申請資料。

承辦人:郭小姐 分機34649 E-mail:yuchih@mx.nthu.edu.tw

【請告知學號、姓名、身障類別/代碼(EX肢體障礙/第7類/手冊背面編號)、障礙程度(輕/中/重度)】

身心障礙類別:

●身心障礙學生(含持鑑定證明)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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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確認申請資訊:存檔或回上一頁修改

存檔後,將無法修正。

若須修正請用紅筆訂正與承辦人聯繫。�承辦人:郭小姐 分機34649 E-mail:yuchih@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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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列印

請詳閱切結書並列印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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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及列印申請表

下載/列印申請表

初審結果

①依各類學雜費減免辦法規定及本校學則,大學、碩士班至多8學期、博士班至多14學期。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延修時同一科目重修可再減免1次。

�②大學部5年級重修生具減免資格者,依學雜費收費標準9學分以下,雜費可減免30%(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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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繳件

請將

①申請表(含簽名)

②戶籍資料(詳細記事版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③證明文件

上傳至 「清華大學助學系統

https://meo110.wwlc.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