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綜覽:路得記
以行動活出天父的愛和憐憫
《路得記》名稱出處:
得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路得記》的作者:不詳
得4:17 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得4: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得4: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得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得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得4: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路得記》的年代:
得1: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
得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路得記》的重要性:
書卷 | 大意 | 背景 |
路得記 | 一個外邦女子嫁到以色列 | 猶大田園 |
以斯帖記 | 一個以色列女子嫁到外邦 | 波斯王宮 |
《路得記》的重要性:
節期 | 小五卷 | 猶太曆 | 陽曆 |
逾越節 | 雅歌 | 1月 | 3-4月 |
五旬節 | 路得記 | 3月 | 5月 |
聖殿被毁日 | 耶利米哀歌 | 5月 | 7-8月 |
住棚節 | 傳道書 | 7月 | 9-10月 |
普珥節 | 以斯帖記 | 12月 | 2-3月 |
《路得記》的關鍵字:「歸宿מְנוּחָהַ」�(和合本:「平安」或「安身之處」)
得1:9<環聖> 願耶和華賞賜你們,使你們各自在自己丈夫的家中找到歸宿!”然後,她親吻她們,她們就放聲大哭,
得3:1<環聖> 路得的婆婆娜娥米對她說:“我的女兒啊,我一定要為你找個歸宿,使你過好日子。
申12:9 因為他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産業。
詩23:2 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路得記》的大綱
《路得記》的大綱:
Thomas Matthews Rooke 1842–1942
《路得記》的大綱:
得1:1-2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的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
士21:25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
以利米勒
(我的神是王)
拿俄米
(甜)
瑪倫
(生病)
基連
(消瘦;憔悴)
《路得記》的大綱:
申23:3-6 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甚至到第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5 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6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路得記》的大綱:
得1:3-5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他兩個兒子。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以利米勒
拿俄米
瑪倫
基連
路得
俄珥巴
《路得記》的大綱:
得1:6-7 他就與兩個兒婦起身, 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他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7於是他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路得記》的大綱:
得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得1:16-17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7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路得記》的大綱:
得1:19-21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他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麼?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路得記》的大綱:
《路得記》的大綱:
得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得2:17-18 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18 他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他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路得記》的大綱:
得3:3-5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結16:8 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路得記》的大綱:
得3:10-13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罷!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贖業親屬Guardian-Redeemer」
摩西律法「贖業親屬」的責任:
《路得記》的大綱:
得4:4 …那人回答說:我肯贖。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得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路得記》的大綱:
申25:7-10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
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
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
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
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他,9 他哥哥
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
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
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10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得4:7-8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罷!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那人
贖了地
路得未改嫁
或嫁給外人
瑪倫無後裔
地永歸那人
路得嫁給
那人
長子算作
瑪倫的後裔
地永歸
瑪倫後裔
路得嫁給
波阿斯
長子算作
瑪倫的後裔
地永歸
瑪倫後裔
賺
賠
大賠
禧年
《路得記》的大綱:
得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得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路得記》在神學上的重要性:
得1:8<環聖> 娜娥米對兩個兒媳婦說:“走吧,各自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以忠誠之愛對待你們,像你們以忠誠之愛對待已死的人和我一樣。
《路得記》在神學上的重要性:
和合本譯為「慈愛」。意為忠心、堅持、或是信實的愛,不只是一種態度,還是一個關係
出15:13 你憑 慈愛(NASB: faithfulness;環聖:忠誠之愛) 領了你所贖的百姓;你憑能力引他們到了你的聖所。
申7:12<環聖> 如果你們聽從這些律例,並且持守遵行,耶和華你的神就要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對你守約,以忠誠之愛對待你(NASB: keep His covenant of love with you)。
《路得記》在信仰上的重要性:
得1:8<環聖> 娜娥米對兩個兒媳婦說:“走吧,各自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以忠誠之愛對待你們,像你們以忠誠之愛對待已死的人和我一樣。
得2:20 <環聖> 娜娥米對兒媳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無論對待活人還是死人,耶和華的忠誠之愛從不停止。”娜娥米又對她說:“那人是我們的親戚,他是我們的贖業親屬。”
得3:10 <環聖> 波阿斯說:“我的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後來表現的忠誠之愛比先前的更美,因為年輕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路得記》的波阿斯預表主耶穌基督:
提前4:10 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西2:9-10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10 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他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
林後9:10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羅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來5:15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路得記》的思想問題:
《路得記》的關鍵經文:
得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