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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行前說明會

教務處、輔導室1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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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高商

應考類別:�商管群、�工程管理群

負責人:�吳靜君主任

考生休息區:�自強樓1F�教室2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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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高工

應考類別:�機械群、海事群、�水產群、藝術群

負責人:�吳昭彬主任、�邱千瑋主任、�黃啟書主任

考生休息區:�綜合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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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台科大

應考類別:�電機電子群、食品群、�設計群、餐旅群、�外語群日語類

負責人:�趙景松主任、�王藝蓉主任

考生休息區:�E603、E6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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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長的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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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前---

※考生若為公告之「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之考生,請於接獲政府相關單位通知後,立即向導師教務處試務中心(0988-629-996)聯絡,俾利啟動「隔離試場」試務安排,切勿私自參加考試。

上列考生往返於居住所隔離試場之間,禁止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僅得自費搭乘防疫車隊。

※倘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後,將依相關規定處置,並取消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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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前---

確診考生不可以參加本次統測。

※因應勞動節連假,請審慎評估考試兩天前往考場所需路程時間,請提早出門,避免因交通流量驟增,影響入場時間。

考場學校分別於4月30日8:00起5月1日7:00起,�開放提早進入分區量測體溫,以避開人群聚集建議在4月30日上午8~10時,至考場查看試場位置,再至試場門口查看「試場座位表」不得進入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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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前---

出門前正確戴口罩帶1備用口罩量測體溫�確認帶准考證和身分證明文件、手錶、應考文具

至考場校門口陪考親友立即離開→考生戴好口罩�→出示准考證→量體溫→進入考場

體溫經複檢後額溫37.5耳溫38以上移至防疫試場應試,故意不配合者,該節以「缺考」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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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前---

※須配合量測體溫,量測結果有異常者,須配合複檢

※須配戴口罩

※須出示統測准考證未帶准考證者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經核對名冊後方得進入考(分)區,並前往分區指定處申請補發准考證

※屢經勸導或處置仍故意不配合上述事項者禁止進入考(分)區強行進入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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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考試前進入試場:�考生排隊入場,保持距離且避免交談�→出示准考證,雙手酒精消毒

監試人員查驗身分考生需配合監試人員�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身分�→查驗完畢後,儘快配戴口罩�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戴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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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進入試場起,考生應全程配戴口罩經勸導仍故意不配戴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並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拒絕安置強行離開安置場所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其安置時間,須至各節考試開始50分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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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除不可歸責於考生的事由外,考生不得以配合規定為由要求延長受影響之考試時間、於截止入場時間後進入試場,或給予救濟或補償等措施

維持考試公平的原則下,保障考生應試權益,本次考試缺考者將不再安排補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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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 請同學手機千萬不能帶入考場,只要發出聲響皆扣該科成績2分!!
  • 若將手機等通訊器材書籍等物品隨身攜帶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扣該科成績5分考前應先將手機交給導師、陪考家人或服務同學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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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 預備鈴(鐘)響時,考生即可入場,入場後除准考證及考試必用文具外,所有物品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並迅速依編訂座位入座,經監試人員指示後仍不放妥非考試用品或不就座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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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 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書籍或紙張,亦不得書寫、劃記、作答或未經監試人員許可逕行離座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分。
  • 每節考試開始逾20分鐘,考生不得入場,已入場應試者,考試開始50分鐘內不得離場,�未依規定時間入場或離場,經警告不聽,�該科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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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 考試開始鈴(鐘)響起,即可開始作答,考生應掌握作答時間於答案卡(卷)作答,考試結束鈴響(鐘)畢時,應即停止作答停止作答且雙手離開桌面;�仍繼續作答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分。�經制止仍繼續作答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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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 各節考試期間,考生置於本人座位周遭、隨身攜帶之文具用品或醫療器材皆不得相互借用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分
  • 考生不得在答案卡(卷)、試題本以外之處標示或抄錄答案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分。�如於當節考試結束前將標示或抄錄之題目或答案攜出試場者,該科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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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期間---
  • 寫作測驗請「由上而下,由右而左」,並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
  • 考生因病、因故(如廁等)須暫時離座者,須經監試人員同意陪同下,始准離座,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如考試尚未結束時,仍可繼續考試但不得請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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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考證遺失如何處理?�考試期間,每日第1節考前1小時至當日考生本人應試最後一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考生須親自攜帶附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與報名時繳交相同樣式之2吋照片1張向考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未帶身分證明文件者不予補發。�當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仍未出示准考證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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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甄選入學:
    • 第一階段集體報名繳費:�111年5月20~26日(教務處統一發報名表)
    • 第二階段個別報名勾選(上傳)繳費:�111年6月2日~各校自訂【詳見各校甄選簡章分則】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指定一日)�111 6月17日~各校自訂【詳見各校甄選簡章分則】
    • 登記就讀志願序:�111年7月6日~9日正、備取都需上網登記
    • 其餘重要時程請自行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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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記分發:
    • 集體資格審查登錄:111年5月9~13日�(統測集體報名之應屆畢業生免登記)
    • 成績單寄發:111年5月19日
    • 個別繳費:111年7月19~25日(超商至7月20日止)
    • 網路選填志願:111年7月28日~8月2日
    • 其餘重要時程請自行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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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海事的高三考生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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