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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學 : 基本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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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罪

什麼是罪?

罪是從哪裏來的?

我們是否從亞當承接了罪性?

我們是否從亞當承接了罪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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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罪的定義

罪就是沒有在行為(act)心態(attitude)本性(nature)上順從(conform)神的道德律(moral law of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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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7)

登山寶訓也禁止罪惡的念頭﹐例如怒氣(太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或情慾(太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

保羅所列出的一些心態﹐如嫉妒﹑憤怒和自私等 。

加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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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一生要成聖 (sanctification):

有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不僅是在行動上具有道德上的純潔﹐而且在心中所想望的也是純潔的。

最大的誡命就是要求我們的心充滿愛神的心態﹕「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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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三章 :

14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 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

15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16 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17 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

18 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2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21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22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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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約一3:4)

  • 猶太人的成文的律法(羅2:17-29)

  • 外邦人良心中運作的未被寫下來的律法﹕他們的行為「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羅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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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罪的起源

罪是從哪裏來的? 它是如何進入宇宙的?

  • 神自己沒有犯過罪﹐而且神也不需為罪的存在而承擔責任。

  • 犯罪的乃是人﹐是天使﹐他們犯罪是出於他們的意志﹐是他們自願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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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32:4)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創18:25)

「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伯34:10)

「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雅1:13)

  • 神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弗1:11)

  • 神「不是喜悅惡事的神」(詩5:4)﹐「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祂心裏恨惡」(詩11:5)﹐因此神肯定不喜悅罪惡。然而﹐神為了祂自己的目的﹐祂仍命定罪要進入這個世界﹐這對我們來說仍舊是一個奧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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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當和夏娃不順服神之前﹐罪就藉著撒但和鬼魔的墮落﹐而出現在天使的世界中了 。

  • 但是對於人類而言﹐第一次的罪是在伊甸園裏的亞當和夏娃所犯下的(創3:1-19)﹕他們吃了分別善惡之知識樹上的果子。

創2:16-17 「耶和華 神吩咐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

創3:4-6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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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傳承的罪之教義 (inherited sin) (original sin)

亞當的罪是如何影響到我們的﹖聖經教導我們說﹐我們在兩方面承接亞當的罪﹕傳承的罪疚(inherited guilt)和傳承的敗壞(inherited corruption)。

C.1 傳承的罪疚 (inherited guilt)﹕我們因亞當的罪而被算為有罪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所有的人(和合本譯為『眾人』)﹐因為所有的人(和合本譯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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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5:13-14「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羅馬書5:18-19「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的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所有的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所有的人也成為義了。」

  • 因為神是宇宙萬事終極的審判者﹐而且因為祂的思想永遠是真實的﹐所以﹐神將亞當的罪疚算給(imputed)我們﹐亞當的罪疚事實上就真的歸給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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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傳承的敗壞 (inherited corruption)﹕我們因亞當的罪而有罪性

我們除了因亞當的罪而得到神算給我們的法定上的罪疚之外﹐我們也因亞當的罪而承接了罪性(sinful nature)。

  • 「原初的污染」(original pollution)。
  • 「傳承的敗壞」(inherited corruption)

詩51:5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詩篇58:3「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弗2: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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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 在神面前﹐我們的天性全然缺乏屬靈的良善

我們的理智﹑情感和欲望﹑心(欲望desires和決策過程decision-making的核心)﹑目標和動機﹐甚至我們的身體—全都受到罪的影響。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7:18)

「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nous和天良suneidesis也都污穢了。」(多1:15)

「人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

  • 靈覺是認識神和屬神的一切良知是執行由靈覺所授予的一切。未信者的靈覺和良知既已和神脫離了關係,靈覺只能根據人的經歷、興趣、習慣、家庭教育、師長教導、社會環境和個人所感受的來明白事理;良知也只能憑這些來判斷是非、辨別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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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神的人可以行善嗎?

Sure. Go-Fund-Me.

聖經否認他們能夠行任何屬靈的善事﹐或從與神的關係來看可稱為善的事。

「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弗4:18)

彌迦書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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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在神面前﹐我們的行為全然不能做出屬靈的良善

我們身為罪人不只在自身缺乏任何屬靈的良善﹐ 而且我們也缺乏做任何討神喜悅之事的能力﹐我們還缺乏靠自己力量來到神面前的能力。

  • 「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8:8)
  • 「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15:5)
  •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
  •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 (賽64:6 )
  •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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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生活中實際的罪 (actual sins in our lives)

1. 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 (all people are sinful before God)

  • 「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3)
  • 「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143:2)
  • 「 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 )
  •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9-10)
  •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一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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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們的能力是否限制了我們的責任?

我們在神面前的責任是不是比我們的能力所限制 ?Go to worship on Sunday vs working extra hours on Sunday ?

真正衡量我們的責任和我們的罪的﹐不是我們自己順服神的能力﹐而是神絕對完全的道德律和祂的聖潔(反映在律法中)。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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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犯實際罪行的嬰孩是有罪的嗎?

詩58:3「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 嬰孩在還沒有長大到足以明白並且相信福音時就夭折了﹐他們能夠得救嗎?

「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提前2:5)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

施洗約翰未出生之前就已經有重生 :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了。 」 (路1:15 )

大衛王: 「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 (詩篇22:10 )

當大衛第一個嬰孩死時:「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撒下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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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罪惡有輕重嗎﹖

是否有些罪比別的罪更嚴重?

  • 法定的罪疚 legal guilt: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3: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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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生活和與神關係的罪

  • 當耶穌站在本都彼拉多前之時﹐祂說﹕「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19:11)祂所指的人顯然是猶大 。
  • 神將耶路撒冷聖殿裏犯罪之異象﹐顯示給以西結看的時候﹐「你還要看見另有大可憎的事。」(結8:6)
  • 耶穌在登山寶訓裏說﹕「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太5:19)祂這話表示有的誡命比較大﹐有的誡命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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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意犯的罪仍舊是罪﹕「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利5:17)

  • 傲而蔑視神的誡命而犯的罪﹐就更嚴重:「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民15:30, 民15:27-29)

  • 雅3:1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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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天主教將罪惡分類的教導是對的﹔他們將罪分成兩類﹕「輕罪」(venial sin)和「死罪」(mortal sin)。

輕罪」可以得赦免﹐但通常要先接受在今生或在煉獄purgatory(人死之後﹑進入天堂之前)裏的懲罰。

死罪」則是導致屬靈的死亡的罪﹐是不得赦免的﹐這類的罪使人不得在神國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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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督徒犯罪會怎麼樣?

  • 在神面前法定的地位不變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6:23)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 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 (羅馬書 8: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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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與神的交通被破壞了﹐靈命也受損害

  • 基督徒可能會「叫神的聖靈擔憂」(弗4:30)﹔當我們犯罪時﹐我們使祂憂傷﹐祂也對我們不悅。

「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12:6)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12:10)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啟3:19)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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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上的獎賞有程度之分

當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犯罪時﹐還會失去屬天的獎賞。

如果一個人建造教會的工程不是用金﹑銀﹑寶石﹐而是用「草木﹑禾稭」(林前3:12)﹐他的工程就會在審判的日子「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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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重生之基督徒」的危險

耶穌警告過說﹐祂會對有些曾經傳過道﹑趕過鬼﹐並奉祂的名行過許多大能的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

「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約一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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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赦免的罪(unpardonable sin)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太12:31-32); (可3:29﹔路12:10)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來6:4-6﹔另參來10:26-27﹔亦見約一5:16-17所討論的「至於死」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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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赦免的罪」

「說話干犯聖靈的」(太12:32) 、「褻瀆聖靈的」(可3:29)﹐或「背離……正道」(來6:6﹐呂振中譯本)

一種特定的罪 :人故意地拒絕聖靈的工作並且用惡言詆毀或者故意地拒絕有關基督的真理並且「明明的羞辱」基督(來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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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利賽人的指控﹕「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太12:24) 法利賽人將耶穌的趕鬼歸功於撒但的能力。
  • 耶穌回答說 :「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分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太12:25-26)
  • 耶穌解釋了「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12:28)以後﹐接著祂就宣布這項警告﹕「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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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所說的罪不只是不信的罪或拒絕基督的罪﹐

而是指一個人﹕

  1. 清楚地認識基督是誰﹐並且知道聖靈透過祂工作的能力﹔
  2. 故意地拒絕連基督的敵人都知道是真實的﹑有關祂的事實﹔
  3. 惡意地將聖靈透過基督所做的工作歸功給撒但的能力。

「不得赦免的罪」所牽涉到是如此極度剛硬和不悔改的心﹐所以這就指明了那些害怕自己犯這個罪的人﹐在他們的心中仍有憂傷﹐會想要尋求神﹐因此當然不會落入犯這個罪的類別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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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罪的懲罰

  • 神對罪惡的懲罰主要原因是 「神的公義 」要求如此﹐使得祂能在祂所創造的宇宙中得到榮耀。 祂是主﹐「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耶9:24)

  • 不懲罰罪惡的神﹐就不是公義的神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羅3:25)為什麼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propitiation﹐亦即承受神對罪惡之忿怒﹑並藉此將神的忿怒轉為恩惠的祭物)﹕這是為了「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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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思考與應用:

1. 對於你因亞當的罪而被算為有罪(如果你同意羅馬書5:12-21是這樣教導的)﹐你會覺得不公平嗎? 你如何處理這種不公平的感受﹐不使它攔阻你和神之間的關係?

2. 本章討論到﹐聖經教導罪有不同的嚴重程度﹐了解這一點對你的基督徒生活有何幫助? 當你犯了罪以後﹐你是否感受到一種神對你的「像父親般的不悅 」? 你對那種感受的回應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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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句 :

詩篇51 : 1-4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