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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作ch3 題目+解答

❀習作ch3 解答

公民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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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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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閱讀下列文章後,回答問題:

  警政署統計,臺灣每年約8千件跟騷案件,若將私下隱忍未報警案件也納入統計,顯示跟蹤騷擾犯行已不是少數個案。2021年底,跟蹤騷擾防制法三讀通過,新法將於公布後6個月生效。

根據條文,「跟蹤騷擾」行為定義為: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八類行為,包括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歧視貶抑、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冒用個資等行為,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若因宗教、種族、身分地位等的跟蹤騷擾行為,則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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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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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閱讀下列文章後,回答問題:

  為保護被害人安全,將跟蹤騷擾入罪化,有關跟騷防制流程及相關罰則大致如下:

(資料來源:改寫自「跟蹤騷擾防制法」三讀,8類跟騷最重判5年聯合新聞網,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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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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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上文所述,關於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法律是由司法院制定

(B)此法律是屬於民事法規 

(C)此法律是由立法院公布 

(D)跟騷行為若發生在生效日之前,則無法依

此法處罰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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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

依據罪刑法定原則,行為的處罰,需以行為時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A)此法律是由立法院三讀制定;(B)由「有期徒刑、罰金」等罰則可以推知為刑事法規;(C)此法律是由總統公布,故選(D)

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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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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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本文提及內容判斷,跟蹤騷擾防制法主要保障哪種法益?

(A)個人法益 

(B)社會法益 

(C)國家法益 

(D)政府法益

A

解析2:

上文提到「對特定人」、「保護被害人安全」,此範圍屬於保障個人權益的個人法益,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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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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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上文有關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內容,下列跟騷行為的敘述,何者正確?

(A)媒體跟蹤名人將可以依該法處罰 

(B)罰則中處罰最重者為違反保護令

(C)若是因傳教而跟騷則不適用該法 

(D)被害人可以向警察局聲請保護令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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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3

跟蹤騷擾防制法特別規範「性或性別」的相關行為,其餘與性或性別無關的行為皆不適用此法。(A)媒體跟蹤名人,屬身分地位因素,故不適用;(B)應為攜帶凶器;(D)保護令應向法院聲請,故選(C)

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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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1. 請根據敘述,判斷以下人物的責任能力為何,並將對應的代號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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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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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責任能力

(1) 小光從小就失去說話能力,也聽不到聲音,今年剛滿18歲。

(2) 阿泉今年滿19歲,即將進入大學就讀。

(3) 萱萱的爺爺去年過80歲大壽,大家都替他高興。

(4) 冠鈞今年是13歲的國一新生。

(5) 丞熙的妹妹今年10歲,就讀國小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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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解析1(1):

小光屬於瘖啞人,為限制責任能力人,故選(乙)。

解析1(2):

阿泉年滿18歲且未滿80歲,為完全責任能力人,故選(丙)。

解析1(3):

萱萱的爺爺年滿80歲,為限制責任能力人,故選(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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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解析1(4):

冠鈞未滿14歲,為無責任能力人,故選(甲)。

解析1(5):

丞熙的妹妹未滿14歲,為無責任能力人,故選(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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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1. 假消息是現在媒體的亂象之一,下列是四個新聞標題,請閱讀後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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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小孩肚子餓偷拿超商麵包,依刑法規定不以刑罰處罰

85歲老翁逆向駕駛,幸被害人僅輕傷,法官減輕其刑

恐龍法官!某立委助理涉侵占,法官僅判褫奪公權

法官針對案件,不為權貴影響,依法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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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1) 依據你的判斷,以上四個標題,何者為假消息?

(2) 請簡單說明你判斷的理由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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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乙。                                                             

                                   

參考答案:褫奪公權的性質屬於從刑,而從刑必須附於主刑科處,不可能單獨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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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1. 近年來,酒駕案件在媒體上不斷曝光,尤其有許多酒駕行為人並不是第一次酒駕,因此民眾希望加重處罰,以減少道路的危險,維護人民的安全。以下為三種刑罰目的之理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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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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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報紙針對酒駕議題進行街頭調查,請從下列三位民眾的意見來判斷,該名民眾是依據何種刑罰的理論出發作思考?請在空格中填入正確代號。

犯罪者基於犯罪行為,就應該受到對應程度的處罰與負面的後果。

希望透過刑罰的制度設計,讓一般社會大眾了解犯罪行為的後果,而不敢犯罪,達到警示的效果。

針對已經犯罪而受處罰的受刑人,如何使他們不再犯,並重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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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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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或許我們需要的並不是一直提高刑度,國外也有些國家提高刑度後,但酒駕情況並沒有減少,可見沒有嚇阻效果。

(2)有些人就算被關了,出獄後照樣再犯,根本是屢罰屢犯!政府應該在酒駕者的刑期中加強酒駕防制教育訓練,避免再犯者出現。

(3)酒駕的行為既然侵害他人的安全,甚至是身體健康,那酒駕者就應該負擔對應的代價,「以牙還牙」就這麼簡單而已,有需要這麼複雜嗎?

民眾意見

刑罰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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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解析3(1):

以提高刑度達到嚇阻效果,故選(乙)。

解析3(2):

以加強酒駕防制教育訓練達到減少酒駕行為,可知核心理念為矯正犯罪,故選(丙)。

解析3(3):

「以牙還牙」屬於應報理論,與《刑法》處罰犯罪的核心概念相同,故選(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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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關 3-1 為什麼要制定刑法?

  1. D
  2. A
  3. C

習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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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關 3-2 刑罰與責任能力

  1. (1)乙 (2)丙 (3)乙 (4)甲 (5)
  2. (1)參考答案:乙。

(2)參考答案:褫奪公權的性質屬於從刑,而從刑必須附於主刑科處,不可能單獨宣告。

  1.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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