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多媒體教材:�2020 上下三十年�(延展計劃)
第十七講:三權分置
香港的政治體制和機關
司法機構
立法會
行政局
香港行「三權分立」的誤解
第79條
《基本法》規定
就是行政和立法兩個機關
互相不能夠重疊。
第85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
不受任何干擾。
三權分立
《基本法》第59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
《基本法》第66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
《基本法》第80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審判權。
香港不是「三權分立」
《基本法》第43條
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基本法》第62條
特別行政區政府
擬定並提出法案議案附屬法規
法案由行政機構提出,交立法會通過
行政不單止是特區政府的頭,
是整個特區的頭,
不只放在行政當局
香港不應與一個主權國家簡單類比,
亦不可能
實行建立在主權國家
完整權力基礎上的「三權分立」
香港政治體制特點
香港政治體制特點
三權
分置
行政
主導
司法
獨立
行政長官代表特別行政區
香港的政治體制和機關:行政主導
司法機構
立法會
行政局
行政
主導
謝謝
「《基本法》多媒體教材:2020 上下三十年(延展計劃)」
製作:國史教育中心(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