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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與創作

選修課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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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新媒體時代下,網絡文化創造了很多新穎,破格和具娛樂性的創作,而這些創作作品透過社交平台的分享,衍生了不少網絡紅人和K.O.L(關鍵意見領袖)。
  • 現今網絡創作多以圖片、文字和影片形成展現,當中不乏二次創作,透過原作品加以修飾,以變成另一種更具趣味意思的作品,這都能往往都能吸引大眾觀看。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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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絡創作講求靈感發揮,但網絡文化講求速度,若不及時推出新作品,難免會被淘汰,故為求滿足廣大網民,或會誤墮抄襲的陷阱。
  • 不少網民看到一些網絡上的作品大受歡迎,為了吸引關注而偷襲分享,亦容易誤墮版權陷阱⋯⋯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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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絡創作與版權的關係
  2. 認識何謂抄襲行為及其後果
  3. 如何避免誤墮抄襲的陷阱
  4. 課程總結

教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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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抄襲? �誰是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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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抄襲? 誰是創作?

圖片來源:藤子·F·不二雄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圖片來源:霞姨出品

A

B

C

原創

抄襲

二次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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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品

原創作品,獨立完成的創作。原創作品不屬於歪曲、篡改、剽竊、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他人已有的創作。

在創作完成後,創作者即擁有該作品的版權。版權保護適用於所有作品,包括文學作品(如書籍及電腦軟件)、聲音紀錄、影片等。即使作品來自香港以外的地方,也受香港特區版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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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作品

作品對於原著未經或基本未經修改的抄錄,與原創作品內容或設計極為相似,把他人作品抄錄視為己作,沒有獲得原作者的授權,在作品上沒有註明出處。

抄襲或會肆無忌憚地宣稱該作品是個人原創,即使其作品有濃厚的他作特徵,仍然會堅持其作品並無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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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

「二次創作」,是指在原作品基礎上,再轉換成新的作品,形式包括惡搞、拼貼、戲仿、仿作、重混、改編。二次創作者需加入技術和努力,將原創重新演繹出別的意義,但不會對原作品造成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取代,偷竊原作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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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示例

圖片來源:Harry Note Block Studio截圖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圖片來源:Cap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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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是將他人原創作品據為已有的行為,直接剽竊原創者的利益。反之,二次創作則運用原創衍生新意念,不涉直接損害原創者利益。因此,抄襲是窒礙創意的行為,漠視原創者的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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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事件�《失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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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暖王」

  • 討論區網民有感香港天氣寒冷,藉陳小春的歌曲「失戀王」改詞為「失暖王」,�以讚揚生活於極地寒冷的西伯利亞人,�引來大眾網民歡迎。
  • 有網民提議製作一段MV以配合歌詞,�得到原作者(樓主)同意,並合力製作。
  • 但作品尚未完成前,網上媒體「CXXXX」率先以樓主的歌詞配以MV推出於各大�網絡,受到極大網民歡迎。

圖片來源:Cap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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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CXXXX」這做法是抄襲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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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媒體「CXXXX」雖然製作這個影片的確很受歡迎和有趣,但其手法惹來大部份人的批評。

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 未經該等網民的同意,便直接將歌詞使用於音樂特輯內,文字上未經再修改,或沒有表達新的意念,涉及侵犯二次創作者對歌詞的版權。
  • 沒有在該影片註明原創者及出處,讓觀眾或誤以為影片及歌詞由「CXXXX」 製作,損害歌詞創者的利益。

事件分析 – 歌詞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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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暖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_qOY0H91qQ&index=1&list=RDP_qOY0H91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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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出處不是授權

不少影片雖註明出處,但卻沒有註明授權,可能未得原創者同意而發佈

避免誤墜抄襲偷竊的陷阱

獲取原創者同意

建議得到原創者同意授權轉載或二次創作,即使�衍生自二次創作,以減少惹來誤會

分享代替上載

若然想分享給朋友時,請按Share/分享鍵, 而不是把影片下載,再上載到自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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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授權的「梗圖」

  • 網民經常轉載日常「梗圖」
  • 圖片截自周星馳的著名电影《九品芝麻官》中豹子頭對包龍星說話的一幕,配合電影中「我全都要」對白,此劇照或電影截圖版權屬於永盛電影公司
  • 永盛電影公司的其中一位負責人,在社交平台上公開表示歡迎網民隨便使用,而不會引起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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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進行二次創作是以原創作品衍生具新意念的作品,可視為新作品,並不構成抄襲或侵權行為,但是作品的表現方式是否表達新的意念,經常構成雙方爭議。因此,建議先取得原創者同意,才進行衍生創作,避免日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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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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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

一般而言,版權是賦予原創作品擁有人的權利,可以存在於文學作品(如書籍及電腦軟件)、音樂作品(如創作樂曲)、戲劇作品(如舞台劇)、藝術作品(如繪畫、髹掃畫及雕塑品)、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有線傳播節目和文學、戲劇及音樂作品已發表版本的排印編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等。互聯網傳送的版權作品,也受保護。��(知識產權署,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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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知多少?

版權需要申請?

版權是一項自動賦予的權利。在創作完成後,有關作品即擁有版權。

版權限期有多久?

版權的期限基本上延續至有關創作人離世後 50 年為止。不過,這項基本規則或會視乎作品的類別而稍有變更。

侵權的最高刑罰?

參與盜版活動的人,例如製作或管有侵權物品作貿易或業務用途,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就每份侵權物品被罰款港幣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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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影印電子書內容,�會侵犯版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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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處理

香港的版權法容許若干例外情況, 讓教育機構以「公平處理」的方式合理地使用版權作品。

教育機構獲允許由教師或學生,為教學或接受教學的目的,而在合理的範圍內複製文學作品、戲劇作品、音樂作品或錄製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須考慮以下四項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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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處理的目的及性質,包括該項處理是否為非牟利的目的而作出以及是否屬商業性質

該作品的性質

就該作品的整項而言,被處理的部分所佔的數量及實質分量

該項處理對該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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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平處理原則,如該學生列印部分章節作自修用途,便乎上述四個原則,不屬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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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創意

共享創意的由來:

  • 傳統版權制度一直缺乏中間地帶:一邊是「保留全部版權」(i.e.「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All rights reserved),�另一邊就是「公共領域沒有版權」
  • 2001年,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律系教授Lawrence Lessig�在創立Creative Commons(共享創意,簡稱為CC)
  • 「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旨在「絕對控制」與「完全放棄」版權兩個極端之間,提供更多選擇可能,既方便創作者保留部份版權,又授權他人使用作品,令版權實踐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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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

署名: 授權他人複製、分發、展示和演出作品,創作衍生改作的作品;但必須� 保留創作者指定的署名方式。

非商業性 : 授權他人複製、分發、展示和演出作品,創作衍生改作的作品;� 但只限於非商業用途。

禁止衍生 : 授權他人複製、分發、展示和演出原作,但不得改動或衍生改作。

相同方式共享 : 授權他人發放衍生改作自原創作品,衍生作品的授權條款必須� 與原作的授權條款相同。

條款組合: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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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用這張圖牟利嗎?

Q1:

可以二次創作嗎?

Q2:

發佈時需要加上原作者署名嗎?

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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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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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促使網絡創作文化蓬勃起來,越多網絡創作誕生,就越需網民尊重創意,網民認識版權條例及侵權後果,有助保障個人與他人的創作權益,讓創意繼續萌芽成長。

此外,運用版權條例的公平處理以及共享創意,可讓網民妥善處理及運用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免墜侵權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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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