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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一學期

教務處課務組

因應新冠肺炎開學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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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所有課程(日間學制、夜間在職學制)自開學日9月13日起至10月3日止採行遠距教學

  • 因應疫情變化,選課期程滾動式修正如下:
    1. 選課期程:

(1)網路加退選為第1-3週(9/13-10/1),通識及師培課程第二週(9/22)

起僅能使用附件B表(取代原實體授權碼)加選。

(2)逾期人工加退選為第4週(10/4-10/8)。

2.配合遠距教學,修正部分選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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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取消實體授權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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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加選需求者,由授課教師或開課單位彙整欲加選之學生名單填寫至附件B表,以電子郵件傳送教務處辦理加選。

由開課單位電話通知或多門課程可填寫附件A表,由教務處逕行調高課程「網路選課人數上限」或修改「跨班系」,以降低原實體授權碼之需求。

即日起至10/1

執行單位

修正作法

開學第1-3週(9/13-10/1)

所有開課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授課教師

所有開課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執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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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安心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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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開課單位轉知授課教師再次檢視申請安心就學學生之修課需求,除有特殊理由外,請盡量以學生就學權益為考量

即日起至9/17

執行單位

修正作法

授課教師

所有開課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執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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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

  • 此三項作業作法相似:
    1. 校際選課、隨班附讀等申請表
    2. 上修申請表
    3. 自費超修申請表

做法:先取得授課教師同意(形式不拘),併同申請單電子檔傳送系所辦,由系所辦協助收件列印後依序核章逕送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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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校際選課、隨班附讀等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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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務處彙整明細,請總務處出納組透過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統一製單辦理加選及繳費。

先取得授課教師同意(形式不拘),併同申請單電子檔傳送系所辦,由系所辦協助收件列印後依序核章逕送教務處。

開學第1-3週(9/13-10/1)

執行單位

修正作法

期間同上

授課教師

所有開課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總務處出納組

教務處課務組

執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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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上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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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務處彙整明細(預研生免收學分費),請總務處出納組透過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統一製單後辦理加選及繳費。

先取得授課教師同意(形式不拘),併同申請單電子檔傳送系所辦,由系所辦協助收件列印後核章逕送教務處。

開學第1-3週(9/13-10/1)

執行單位

修正作法

期間同上

授課教師

系所辦

教務處課務組

總務處出納組

教務處課務組

執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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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自費超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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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務處彙整明細,請總務處出納組透過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統一製單後辦理加選及繳費。

先取得授課教師同意(形式不拘),併同申請單電子檔傳送系所辦,由系所辦協助收件列印後核章逕送教務處。

開學第1-3週(9/13-10/1)

執行單位

修正作法

期間同上

授課教師

系所辦

教務處課務組

總務處出納組

教務處課務組

執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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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逾期人工加退選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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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務處彙整明細,請總務處出納組透過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統一製單後辦理加退選及繳費。

先取得授課教師同意(形式不拘),併同申請單電子檔傳送系所辦,由系所辦協助收件列印後依序核章。

開學第4週(10/4-10/8)

執行單位

修正作法

期間同上

授課教師

系所辦

教務處課務組

總務處出納組

教務處課務組

執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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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系所協助或注意事項(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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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使用�實體授權碼

學生與教師

溝通管道

協助轉知�授課教師事項

原紙本選課�申請表協助事項

注意所有表件之送件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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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系所協助或注意事項

  1. 取消使用實體授權碼:
    1. 為降低原實體授權碼之需求,請開課單位協助以電話或填寫附件A表通知教務處,逕行調高課程「網路選課人數上限」或修改「跨班系
    2. 仍有加選需求者,由授課教師或開課單位彙整欲加選之學生名單填寫至附件B表,以電子郵件傳送教務處辦理加選
  2. 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保持暢通,即時回應教師、學生及家長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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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系所協助或注意事項

  1. 請協助轉知授課教師:
    1. 原需紙本申請之表單,取得授課教師同意之形式不拘(如電子簽章、郵件回覆、拍照、截圖等方式皆可),請以較為方便學生之立場考量。
    2. 採行遠距教學期間,請落實防疫點名
    3. 請善用雲端學院公告遠距教學訊息及連結網址。
    4. 再次檢視申請安心就學學生之修課需求。
    5. 請確認課程大綱之授課教師信箱是否正確,以利學生聯繫。
    6. 取消使用實體授權碼,仍有加選需求者,可由授課教師彙整欲加選之學生名單填寫至附件B表,以電子郵件傳送教務處辦理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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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系所協助或注意事項

  1. 校際選課(外校至本校)、隨班附讀等申請表,請以校外學生所選第一門課程為單位,由該系所辦協助電子檔(原紙本申請表)之收件,並列印申請表件後依序核章逕送教務處。
  2. 校際選課(本校至外校)、上/超修申請表、逾期人工加退選等申請表,請以學生所屬系所為單位,由系所辦協助電子檔(原紙本申請表)之收件,並列印申請表件後依序核章逕送教務處。
  3. 為維護學生選課權益,請系所辦注意所有表件之送件時限,例如:學生網路加退選截止日為10/1(五)當天下班截止收件,教務處課務組最遲於10/4(一)中午前受理紙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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