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二、無師法 ( P88 L5- P90 L9)
論曰:「又諸菩薩,欲受菩薩淨戒律儀,若不會遇具足功德補特伽羅,爾時應對如來像前,自受菩薩淨戒律儀。應如是受: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或蹲跪坐,作如是言:我如是名,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一切菩薩學處,誓受一切菩薩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第二第三亦如是說。說已應起。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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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經論釋》說:「若有身、命、梵行障難,近亦如無。若無彼難,縱遠處有亦當往求。」 | |
《新疏》中云:「先受失壞,後還淨者,及不恭敬欲受律儀,不可依於無師之法,當須依止有師之法。」其中後者,若有尊長,由不恭敬,欲自受戒實不應理。 | |
《舊疏》中謂:「若有尊長從尊長受,若無當依無師法受。」引《菩薩地》無師之法,以為證成。亦即無著菩薩意趣。以於律儀還淨之時,說不會遇具足功德補特伽羅故。 |
現在聖教最極衰微,尤入大小乘門,正受上下諸律儀已,於自學處能多所作勤守護者,猶如晨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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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解脫戒,密咒律儀,初受戒法,若無尊長無法能受。受戒之境,況云具足論經所說一切德相,能於功德過失之中,功德增上亦屬稀少。 | |
菩薩律儀最初受時,若未曾遇具相之師,對佛像前以受戒法清淨正受,能生圓滿德相之戒。初得戒法,即與其餘二戒不同。故具慧者,應於此戒善受善護,隨自功能,具大勇勢精勤修學。 |
寂天菩薩云:「我今世有果,亦善得人身,今生佛族中,今成諸佛子。」此說若得如是律儀,當思壽未空過,獲得人身已取堅實,入佛子數。又云:「從今我定當,作順種姓業,此淨無過種,不應令穢濁。」當發意志,念我從今任作何事,定不犯戒。已釋受戒法。 |
丙三 釋守護法分二.丁一 總明守護法.丁二 別釋.初者 P90LL2
論曰.又此菩薩安住如是菩薩淨戒.先自數數專諦思惟.此是菩薩正所應作.此非菩薩正所應作.既思惟已.然後為成正所作業.當勤修學.又應專勵聽聞菩薩素怛纜藏.及以解釋.即此菩薩素怛纜藏.摩怛履迦.隨其所聞.當勤修學.(《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此段較藏文稍略)
菩薩素怛纜藏: 華嚴經, 素怛纜藏摩怛履迦: 菩薩地論中的菩薩戒品。
為了避免無知而犯戒,必須要多聽聞菩薩學處。
P92 L1 《入行論》云:「此等應身行 - P92 L7 當隨力能如應而行
《入行論》云:「此等應身行,惟言說何益,若惟誦藥方,豈益諸病者。」
若爾,經中所出學處,初發業者當學多少?若佛親遮,或雖未遮,然初業不能實行。除此二外,於餘一切菩薩學處,若不修學當知有罪。
《集學論》云:「若為菩薩總所宣說,然非能修,或已遮止,初業菩薩不應修學。若非此二,一切應學。」又除彼二,遍學餘者,有不能時,亦無有罪。
對於初業菩薩來講,還沒有能力修的,或者佛有明確遮止不能修的,這兩者初業菩薩都不應該修學。除此二者以外,一切都應該學習。:如果有一些是自己能力做不到的,但是,也不會有墮罪、或罪過。
即前論云:「若正勤修此一學處,於餘學處未能守護,亦無有罪。如《無盡慧經》云:『若行施時於戒鈍捨乃至廣說。』然於此中不應故緩。」《十地經》說:「非於所餘不勤修學,當隨力能如應而行。」
當下正在努力地學習某一個學處,這時候其他的學處沒有辦法守護,也不會有罪。在布施的時候,持戒的一些支分戒沒有辦法完全都做到,就暫且先“捨”這是開許的。但也不能因此就放逸。故意不做。
《十地經》也是怎麼說的,說。並不是說我精勤修一個學處,其他的就不勤修學。此中當隨力還是要隨己力能,能夠精勤地修學就要學習。
大武 P92 L8 - P93 end
又若學習此諸學處,有犯、無犯 其理有二︓�
二者、犯罪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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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律儀二〸頌》略攝應作、非所應作云:
如《菩薩地》利益安樂種類,自利利他時,應當廣知。
討論提綱: Q1. 受菩薩律儀如何抉擇採取「有師法」或「無師法」? Q2. 初發業的菩薩受了菩薩律儀後, 應學習什麼內涵? 如何守護菩薩淨戒? Q3. 菩薩學處,如何判斷「有犯」、「無犯」? Q4. 總的來說,菩薩成犯,有那兩類行相? 於自他苦樂應如何觀察抉擇應行、應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