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
五專多元入學招生管道簡介
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110年11月
林佳宜 老師
簡報
大網
壹
關於五專
貳
111學年度五專招生簡介
參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肆
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伍
其他五專招生管道
2
壹
關於五專
3
壹、關於五專
培育
【中級技術人力】
重要管道
適性且多元
【啟發教育】
肯做、實做、認真做
【做中學、學中做】
完整的
【實務課程】
4
壹、關於五專-重點特色
01
02
03
04
05
大學設備與業界師資
鼓勵考取證照
重視專題製作
彈性課程規劃
落實校外實習
5
壹、關於五專
就 業 門 票
畢業即就業
{取得專業證照}
護理科
物理治療科
(復健科)
食品營養科
視光科
6
壹、關於五專
熟
悉
職
場
環
境
、
提
早
卡
位
7
壹、關於五專-五專畢業生升學及就業發展
二技
插大(轉四技)
報考研究所
出國留學
公職考試
醫療機構
公民營企業
自行創業
8
壹、關於五專-五專免學費與助學補助
補助級距分為 5 級,補助金額為5,000~ 35,000 元/年,減輕其籌措學費負擔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之一或全部辦理:
對於新貧、近貧或家庭發生急難之學生,由學校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提供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住宿;另提供中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優先住宿
依專科學校法第44條規定,補助學費全額
(免繳納學費,僅須繳交雜費等其他費用)
前三年
四、五
年級
(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免納學費
助學金
生活
助學金
緊急紓困
住宿優惠
9
壹、關於五專-五專免學費與助學補助-展翅計畫
| 企業 | 教育部 | 學生 |
專四 | $6,000以上 生活獎學金 | 就業獎學金 (學雜費補助) | 在校期間 (非實習期間) |
專五 | 基本工資以上 實習津貼 | 實習期間 | |
畢業後2年 | 提供正式職缺 | ------ | 至該企業上班 |
10
貳
111學年度
五專招生簡介
11
貳、111學年度五專招生簡介-招生學校概況
12
貳、111學年度五專招生簡介-招生學校一覽表
高雄科技大學 | 澎湖科技大學 |
高雄餐旅大學 | 臺東專校 |
臺南醫護專校 | 美和科技大學 |
中華醫事科大 | 輔英科技大學 |
正修科技大學 | 南臺科技大學 |
慈惠醫護專校 | 樹人醫護專校 |
敏惠醫護專校 | 育英醫護專校 |
崇仁醫護專校 | 大同技術學院 |
東方設計大學 | 文藻外語大學 |
高苑科技大學 | 嘉南藥理大學 |
臺中科技大學 |
虎尾科技大學 |
弘光科技大學 |
南開科技大學 |
仁德醫護專校 |
北區(19所)
南區(20所)
中區(5所)
臺北科技大學 | 臺北商業大學 |
敏實科技大學 | 慈濟科技大學 |
致理科技大學 | 醒吾科技大學 |
臺北城市科大 | 台北海洋科大 |
宏國德霖科大 | 龍華科技大學 |
華夏科技大學 | 馬偕醫護專校 |
耕莘醫護專校 | 聖母醫護專校 |
新生醫護專校 | 黎明技術學院 |
經國管理學院 | 南亞技術學院 |
康寧大學(待核) | |
嘉南藥理大學 | |
新增科組 | 職業安全衛生科 |
環境工程與科學科 | |
食品科技科 | |
醫藥化學科(食藥產業暨檢驗科技科) | |
高苑科技大學 | |
新增科組 | 電機工程科 |
※註:各校招生科組以111學年度招生簡章及各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13
貳、111學年度五專招生簡介-五專主要入學管道流程圖
國中教育會考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各校五專免試續招
取得會考成績
未錄取
錄取
錄取
錄取
未錄取
五專招生學校
14
貳、111學年度五專招生簡介-招生管道說明
優免
聯免
續招
15
貳、111學年度五專招生簡介-重要規範
未依規定放棄
各就學區免試入學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16
參
111學年度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17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重點
18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方式
上網填志願
報到
全國不分區
統一電腦分發
19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重要日程
項目 | 日程 |
簡章發售及公告 | 111年1月17日(一)起發售及開放網路下載 |
報名 | 111年5月23日(一)~110年5月27日(五) 採「國中集體報名」或「網路個別報名」 |
網路選填志願 | 111年6月9日(四)上午10:00起 111年6月14日(二)下午5:00止 |
放榜 | 111年6月16日(四)上午 9:00起 |
錄取報到與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日 | 111年6月21日(二)下午 3:00止 |
順利升學
下一入學管道
未錄取
20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總積分」採計項目
採 計 項 目 | 多元學習表現(含服務學習及競賽) |
技藝優良 | |
弱勢身分 | |
均衡學習 | |
國中教育會考(含寫作測驗) | |
志願序 |
21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主項目 | 分項目 | 單項 積分上限 | 積分 上限 | 主項目 | 積分上限 |
多元學習表現 | 競賽 | 7分 | 15分 | 技藝優良 | 3分 |
弱勢身分 | 3分 | ||||
服務學習 | 15分 | ||||
均衡學習 | 21分 | ||||
國中教育會考 | 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 各科 6.4分 | 32分 | 志願序(1~30) | 26分 |
寫作測驗 | 1分 | 1分 | 總積分【上限】 | 101分 |
22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競賽(1/2)
競賽類型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至六名 |
國際性競賽 | 7分 | 6分 | 5分 | -- |
全國性競賽 | 6分 | 5分 | 4分 | 3分 |
區域及縣市競賽 | 3分 | 2分 | 1分 | -- |
註:
23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競賽(2/2)
A:何謂「同學年度同項競賽」?
Q:競賽採計以「名稱」判斷為主。
採計方式 | 競賽名稱 |
同學年度 同項競賽(擇優採計) | 臺中市錦標賽(秋季預賽) 臺中市錦標賽(春季決賽) |
同學年度 非同項競賽(累計) | 臺中市秋季錦標賽 臺中市春季錦標賽 |
24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 | 積分採計方式 |
班級幹部 | 滿一學期得2分 |
小老師 | |
社團幹部 | |
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 | 每1小時得0.5分 (適用111及112學年度) |
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
註:
25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技藝優良
技藝優良 | 積分採計方式 | |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 | 90分以上者 | 3分 |
80分以上 未滿90分者 | 2.5分 | |
70分以上 未滿80分者 | 1.5分 | |
60分以上 未滿70分者 | 1分 | |
26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弱勢身分
弱勢身分 | 積分採計方式 |
低收入戶 | 3分 |
中低收入戶 | 1.5分 |
直系血親尊親屬 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 | 1.5分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1.5分 |
註:同時具備2種以上資格者僅得擇一計分。
27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均衡學習
學習領域 | 七年級上學期至九年級上學期 共計5學期平均成績 | |
健康與體育 | 達60分以上 | 7分 |
藝術 (或藝術與人文) | 達60分以上 | 7分 |
綜合活動 | 達60分以上 | 7分 |
科技(新增) | 達60分以上 | 7分 |
積分上限 | 21分 | |
註:依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技(一)第1100092937A號令修正「五專多元入學方案」。
28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國中教育會考
採計科目 | 精熟 | 基礎 | 待加強 | ||||
A++ | A+ | A | B++ | B+ | B | C | |
國文 | 6.4分 | 6分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數學 | |||||||
英語 | |||||||
自然 | |||||||
社會 | |||||||
採計科目 | 6級分 | 5級分 | 4級分 | 3級分 | 2級分 | 1級分 |
寫作測驗 | 1分 | 0.8分 | 0.6分 | 0.4分 | 0.2分 | 0.1分 |
29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志願序
志願順序 | 志願序積分 |
第1志願到第5志願 | 26分 |
第6志願到第10志願 | 25分 |
第11志願到第15志願 | 24分 |
第16志願到第20志願 | 23分 |
第21志願到第25志願 | 22分 |
第26志願到第30志願 | 21分 |
註:每個志願依據所填寫之志願順位給予志願序積分。
30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同分比序順序示意圖
7
服務學習15 ~0
(級距0.5)
6
會考+寫作
33~0
5多元學習表現
15 ~ 0
4
弱勢身分3、1.5、0
3
志願序
26~21
2
技藝優良
3、2.5、1.5、1、0
14寫作測驗
6>5>4>
3>2>1>缺考
13社會A++>A+>A>B++>B+>B>C>缺考
12自然A++>A+>A>B++>B+>B>C>缺考
11英文A++>A+>A>B++>B+>B>C>缺考
10數學A++>A+>A>B++>B+>B>C>缺考
註:積分採計無論是否採計會考成績,同分比序項目皆為一致標準,且均包含會考相關科目之比序。
1
均衡學習
21、14、7、0
9國文
A++>A+>A>B++>B+>B>C>缺考
8競賽
7、6、5、4、3、2、1、0
總積分
101 ~ 21
31
參、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其他重點提醒
32
肆
111學年度
北、中、南區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33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介
34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學校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致理科技大學 |
慈濟科技大學 | 醒吾科技大學 |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
華夏科技大學 | 敏實科技大學 |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 龍華科技大學 |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黎明技術學院 | 南亞技術學院 |
康寧大學 | | |
中區�(含苗栗、雲林)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
弘光科技大學 | 南開科技大學 |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
南區�(含臺東、澎湖)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南臺科技大學 |
正修科技大學 | 輔英科技大學 |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
美和科技大學 |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文藻外語大學 | 東方設計大學 | 大同技術學院 |
高苑科技大學 | 嘉南藥理大學 | |
北區
(含宜蘭、花蓮)
35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流程
分發結果
未錄取
未獲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
購買或下載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111.1.17起)
報名
各區限擇1所五專招生學校報名
各招生學校寄發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111.7.8)
依指定時間地點前往參加現場登記分發(111.7.13)
快樂的五專生
錄取
撕榜
通知單
五專免試續招
36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重要日程
項目 | 日程 |
簡章發售及公告 | 111年1月17日起發售及開放網路下載 |
報名 | 國中集體通訊報名、個別網路與通訊報名:�111年6月23日(星期四)~111年7月1日(星期五) 現場報名:�111年7月3日(星期日)~111年7月4日(星期一) |
寄發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 111年7月8日(星期五) (註:111年7月11日下午5時前免試生確認是否收到通知單,若未收到逕向各招生學校查詢) |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 111年7月13日(星期三) |
37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錄取方式
38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總積分」採計項目
採 計 項 目 | 多元學習表現 (含服務學習、競賽、日常生活表現評量、體適能) |
技藝優良 | |
弱勢身分 | |
均衡學習 | |
適性輔導 | |
國中教育會考 | |
其他(招生學校自訂項目) |
39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積分採計項目與權重範例
學
校
自
訂
順
序
XX
111年6月24日(星期五)
40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主項目 | 分項目 | 單項積分上限 | 積分上限 | 主項目 | 積分上限 |
多元 學習 表現 | 競賽 | 7分 | 16分 | 技藝優良 | 3分 |
弱勢身分 | 2分 | ||||
服務學習 | 7分 | ||||
均衡學習 | 6分 | ||||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 4分 | ||||
適性輔導 | 3分 | ||||
體適能 | 6分 | 國中教育會考 | 15分 | ||
其他 | 5分 |
41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1/4)-競賽
註:
競賽類型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至六名 |
國際性競賽 | 7分 | 6分 | 5分 | -- |
全國性競賽 | 6分 | 5分 | 4分 | 3分 |
區域及縣市競賽 | 3分 | 2分 | 1分 | -- |
42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2/4)-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 | 積分採計方式 |
班級幹部 | 滿一學期得1分 |
小老師 | |
社團幹部 | |
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 | 滿4小時得1分 (僅111及112學年度適用) |
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
註:
43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3/4)-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 積分採計方式 |
無小過以上處分 獎懲相抵後得1次大功(含以上) | 4分 |
無小過以上處分 獎懲相抵後得1次小功(含以上) | 3分 |
無小過以上處分 獎懲相抵後得1次嘉獎(含以上) | 2分 |
獎懲相抵後無任何懲處紀錄 | 1分 |
44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4/4)-體適能
體適能 | 積分採計方式 | |
肌耐力 柔軟度 瞬發力 心肺耐力 | 其中3項達標準 | 6分 |
其中2項達標準 | 4分 | |
其中1項達標準 | 2分 | |
註:
45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技藝優良
技藝優良 | 積分採計方式 | |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 | 90分以上者 | 3分 |
80分以上 未滿90分者 | 2分 | |
60分以上 未滿80分者 | 1分 | |
46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弱勢身分
弱勢身分 | 積分採計方式 |
低收入戶 | 2分 |
中低收入戶 | |
直系血親尊親屬 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 |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註:同時具備2種以上資格者僅得擇一計分。
47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均衡學習
學習領域 | 七年級上學期至九年級上學期 共計5學期平均成績 | |
健康與體育 | 達60分以上 | 2分 |
藝術 (或藝術與人文) | 達60分以上 | 2分 |
綜合活動 | 達60分以上 | 2分 |
科技(新增) | 達60分以上 | 2分 |
積分上限 | 6分 | |
註:依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技(一)第1100092937A號令修正「五專多元入學方案」。
48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適性輔導
適性輔導 | 積分採計方式 | |
《生涯發展規劃書》 「家長意見」 「導師意見」 「輔導教師意見」 勾選結果 | 3者皆勾選五專 | 3分 |
任2者勾選五專 | 2分 | |
任1者勾選五專 | 1分 | |
註:若報名學生為非應屆畢業生,則本項積分以3分計。
49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國中教育會考
會考成績 | 採計科目 | ||||
國文 | 數學 | 英語 | 自然 | 社會 | |
精熟(A) | 3分 | ||||
基礎(B) | 2分 | ||||
待加強(C) | 1分 | ||||
50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其他(招生學校自訂項目)
其他項目 | 積分採計方式 | |
全民英檢 | 中級複試(含以上)及格 | 5分 |
中級初試及格 | 4分 | |
初級複試及格 | 3分 | |
初級初試及格 | 2分 | |
※以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為例※
51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順序示意圖
主項目
多元學習表現
技藝優良
弱勢身分
均衡學習
適性輔導
國中教育會考
其他
分項目
競賽
服務學習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體適能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
國中教育會考
3等級4標示
以上6項比序順序由各校自訂
以上4項比序順序由各校自訂
以下5科比序順序由各校自訂
寫作測驗
52
肆、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其他重點提醒
53
Q&A
Q:優免和聯免的積分比序項目那麼像,到底有什麼分別?
54
A:五專優先與聯合免試入學之比較(1/3)
項目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 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
報名資格 | 應屆、非應屆畢業生、符合同等學力資格者皆可報名 | 同左 |
招生名額 | 簡章名額 | 各區簡章及111年6月24日網路公告實際名額 |
辦理時間 |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 6月下旬至7月中旬 |
同時間進行之其他入學管道 | 高級中等學校各就學區優先免試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直升入學、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 | 高級中等學校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
報名方式 | 國中集體報名、個別網路報名 | 國中集體報名 個別網路、通訊及現場報名 |
積分證明單 | 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 五專入學專用「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
積分採計權重 | 各積分採計項目皆以原始積分加總,無加權權重 | 各招生學校可加權採計部分主項目至多3項,加權權重以1.5倍為上限 |
會考成績 | 國立學校、護理科及護理助產科必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但無會考成績亦可報名;其餘由各校訂定是否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 各招生學校皆有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
同分比序項目順序 | 由招生委員會統一訂定 | 各校自訂 |
志願選擇 | 不限學校、地區、科組,至多30個志願 | 各區限擇1所五專學校 (一區一校) |
錄取方式 | 採網路選填志願,由招生委員會進行志願序統一電腦分發,並公告錄取榜單 | 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方式辦理 |
55
A:五專優先與聯合免試入學之比較(2/3)
超額比序項目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 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 |||||
採計說明 | 積分 上限 | 採計說明 | 積分 上限 | ||||
多元學習表現 | 競賽 | 採計簡章所列之國際競性賽及全國性競賽,以及縣市政府主辦之區域及縣市競賽獲獎。 | 7 | 15 | 採計簡章所列之國際競性賽及全國性競賽,以及地方政府機關主辦之區域及縣市競賽獲獎 。 | 7 | 16 |
服務學習 |
| 15 |
| 7 | |||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 不採計 | -- | 採計獎懲紀錄。 | 4 | |||
體適能 | 不採計 | -- | 採計體適能檢測成績。 | 6 | |||
技藝優良 | 依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分成4級得1、1.5、2.5、3分。 | 3 | 依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分成3級得1、2、3分。 | 3 | |||
弱勢身分 | 低收入戶得3分、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得1.5分。 | 3 |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子女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其中一種身分者皆得2分。 | 2 | |||
均衡學習 | 每項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60分以上各得7分。 | 21 | 每項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60分以上各得2分。 | 6 | |||
56
A:五專優先與聯合免試入學之比較(3/3)
超額比序項目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 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 |||
採計說明比較 | 積分 上限 | 採計說明比較 | 積分 上限 | ||
適性輔導 | 不採計 | -- | 採計《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導師、輔導教師勾選之意見 | 3 | |
國中教育會考 | 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 每科目依照3等級4標示�(A++、A+、A、B++、B+、B、C)成績各得6.4~1分 | 32 | 每科目依照3等級�(精熟、基礎、待加強)成績各得3~1分。 | 15 |
寫作測驗 | 依據寫作測驗級分數成績得最高1分,並作為同分比序項目順序之最後順位 | 1 | 僅作為同分比序項目順序,不納入積分採計項目 | -- | |
志願序 | 依照志願順序得21~26分 | 26 | 不採計 | -- | |
其他 (招生學校自訂項目) | 不採計 | -- | 由招生學校自行訂定採計項目及積分採計方式 | 5 | |
總積分合計上限 | 101分 | 50分(未含加權) | |||
57
Q:五專招生管道該如何選擇?
58
伍
其他五專招生管道
59
伍、其他五專招生管道-五專免試續招
60
伍、其他五專招生管道
以上各項招生日程、招生方式
如有異動,請以簡章及各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注意
61
陸、招生資訊查詢
62
END
五專招生管道介紹完畢感謝聆聽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