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作ch4 題目+解答
❀習作ch4 解答
公民習作
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A)煜夜:刑事訴訟法主要規範犯罪的行為與類型
(B)小魚:刑法規範犯罪的追訴及處罰犯罪的過程
(C)無缺:僅檢察官能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訴訟
(D)艾克:檢察官不會主動調查告訴乃論的刑事案
5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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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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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解析1:
告訴乃論的犯罪行為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追訴,國家不能主動追訴、處罰。(A)應是《刑法》;(B)應是《刑事訴訟法》;(C)被害人及其家屬亦能提出自訴,故選(D)。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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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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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A)甲、乙、丙 (B)甲、丙、乙
(C)丙、甲、乙 (D)丙、乙、甲
52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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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解析2:
(甲)由移送地檢署,可推論為偵查階段;(乙)由法官即將作出判決,推論為審判階段;(丙)提起公訴,推論為起訴階段,故選(B)。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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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下列播報兩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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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1)關於上述內容,下列何者觀念較為正確?
(A)阿凱:兩個案件的性質都是屬於告訴乃論案
(B)玲龍:店員和女星都是報警向警局提出告訴
(C)左駐:被打的店員是透過自訴方式維護權益
(D)明仁:警方會繼續調查超商店員被打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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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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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解析3(1):
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向偵查機關報案,並有請求追訴之意稱為告訴。(A)竊盜為非告訴乃論刑事案件;(C)店員有報警,應為告訴;(D)店員撤回告訴,警方不會繼續追究,故選(B)。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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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2)女星為何無法撤回告訴?
(A)女星放棄撤回告訴機會
(B)因為這是一起自訴案件
(C)此案件為非告訴乃論案
(D)竊盜罪屬於告訴乃論案
53
C
解析3(2):
竊盜為非告訴乃論刑事案件,即使想和解也無法撤回告訴,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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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53
大學生毅鈞一時興起,在未經欣晴同意情況下,輸入其帳號、密碼,退選欣晴的選課,欣晴發現後向學校反應,學校報警後才發現,竟然只是同學間的惡作劇。雖然情況不嚴重,但檢察官偵查終結,仍以「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毅鈞。
毅鈞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的兩種犯罪行為。首先,輸入欣晴的帳號密碼,入侵其電腦,觸犯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罪;將欣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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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53
已經選好的課退選,導致欣晴選課權益受損,則觸犯刑法第359條破壞電磁紀錄罪。根據刑法規定,以上兩種犯罪行為皆屬於告訴乃論。
(資料來源:改寫自好玩幫同學退選課,破壞電磁紀錄被起訴,天秤座法律網,20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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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1)根據上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5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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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解析4(1):
公訴是由代表國家的檢察官,向法院提起的訴訟。(A)應為被害人提起告訴;(C)文末提及「根據刑法規定,以上兩種犯罪行為皆屬於告訴乃論」;(D)告訴乃論刑事案件可以撤回告訴,故選(B)。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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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2)下列何者可能是上述案件的後續發展?
(A)見毅鈞深有悔意,欣晴決定撤回告訴
(B)檢察官審理後,判處毅鈞3年有期徒刑
(C)法院判決確定後,由法官執行該項判決的處罰
(D)由於證據充分,因此法院未經審判即判定毅鈞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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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解析4(2):
告訴乃論刑事案件可以撤回告訴。(B)應為法官審理;(C)應由檢察官執行;(D)需經審判才能判定有罪,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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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3)被害人可由檢察官向法院提起訴訟,是行使哪項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53
參考答案:訴訟權,為憲法保障的受益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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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員,信中敘述父親因沉迷賭博,導致家中債臺高築,害他的父母離異、家庭破碎,希望有人能幫幫他,讓父親不再沉溺賭海。該名公職人員收到信後立刻啟動偵辦,循線破獲非法賭場,並依法對賭場業者與賭徒提起公訴。根據上述內容判斷,小安寄信的對象應是下列何者?
(A)法官 (B)律師
(C)檢察官 (D)警察局局長 【111會考】
5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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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解析1:
檢察官代表國家提起公訴,因此由題幹「依法提起公訴」可推論對象為檢察官,故選(C)。
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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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A)為避免訴訟,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B)遭法官判處有期徒刑
(C)在法庭上和解,負責賠償所有損失
(D)不服判決結果,提出民事訴訟
【111會考補考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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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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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解析2:
由題幹「檢察官得知後依法起訴」,可推論其犯罪行為屬於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將由檢察官起訴後由法官審理量刑。(A)非告訴乃論案件不適用調解;(C)非告訴乃論案件不適用和解;(D)不服判決結果應繼續進行刑事訴訟,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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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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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54
尤傑與小武正在討論一部刑事推理劇,同時也談到劇中的法律知識,尤傑表示:「男主角真是太帥了,身為檢察官明明可以指揮警察做事就好,他卻總是親自到現場偵查,更在遇到嫌疑犯時在大街上追逐,一下子破窗、一下子穿梭車陣——簡直像是超級英雄一般,無所不能。」
然而小武則有不同意見:「實務上,檢察官的重點不是現場的衝鋒陷陣,而是指揮警察機關蒐集證據,並依照蒐集的證據,判斷是否有起訴的必要。」
(資料來源:改寫自王子榮,《秘密森林》:剪不斷、理還亂的檢警關係,報導者,20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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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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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54
(1)根據我國的法律,檢察官可以指揮警察。在犯罪偵查上,理論上有稱警察是「實質的偵查機關」;檢察官則是「形式的偵查機關」。上述說法的原因可能為何?
(A)警察是偵查主體
(B)檢察官是偵查輔助機關
(C)多數刑事案件是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後,親自展開調查
(D)多數刑事案件是警察將調查報告移送檢察官核辦是否起訴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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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解析3(1):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警察協助檢察官進行犯罪偵查,並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A)(C)警察輔助、協助檢察官偵查;(B)檢察官為偵查主體,故選(D)。
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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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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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刑事推理劇中,常會出現檢察官對被提起公訴的被告具體求處徒刑的場景。請問:檢察官可以判處被告刑罰嗎?請簡單說明原因。
參考答案:不可以,因為判決是法官的職權。檢察官具體求刑,是檢察官基於偵查結果,提供其認為較為適當的判處刑度,僅供法官作為量刑的參考。法官基於獨立審判的精神,其判決應符合公平正義,不受請求量刑的建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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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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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關 4-1 犯罪的追訴過程
(2)C
(2)A
(3)參考答案:訴訟權,為憲法保障的受益權之一。
習作解答
第二關 4-2 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職權
(2)參考答案:不可以,因為判決是法官的職權。檢察官具體求刑,是檢察官基於偵查結果,提供其認為較為適當的判處刑度,僅供法官作為量刑的參考。法官基於獨立審判的精神,其判決應符合公平正義,不受請求量刑的建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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