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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法律學系

選課說明、系務介紹

1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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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王淑蕙秘書

黃巧玲助理

法律學院

張家綺秘書

成詩安助理

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

法律研究所

吳怡萱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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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法律學系重大紀事

  • 1.法律大會考-------------------------------111年9月17日
  • 2.系週會--------------------------------111年10月5日
  • 3.校週會---(大一每班派11名)---------111年11月9日
  • 4.學習成果展演-實習法庭-(大四)----111年11月
  • 5.法律專業實習排班---(大二)--------112年5月
  • 6.9校聯合學力測驗------------------------1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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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必修 20 學分

系訂必修 70 學分

通識 10 學分

選修 46 學分

�畢業總學分數�146學分

1.必選 26 學分

2.一組本系開設之學群課程 12 學分

3.四年級群組選修 8 學分

畢業規定

  • 課程計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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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畢業前需通過法律大會考

一升二: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二升三:民法刑法行政法

  • 於大三法律專業實習40小時。

系訂畢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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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核心能力檢定

英語能力

思辨表達

能力

自我管理

能力

中文能力

資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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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注意事項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下載註冊選課手冊↑ (一下至四下需自行下載選課手冊與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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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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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注意事項

  • 確認本學期選課課程 9/30~10/11上網確認本學期課表。
  • 停修申請 各學制辦理停修日期為 11/7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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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注意事項

  • 國文

  請選 星期四 1-2節 該時段課程!務必將志願序填滿!

  • 大一外文英文

 「大一外文英文」以測驗方式,採能力分班上課,請同學務必參與開學後第一次「大一外文英文」課,並準時到達教室參加能力分班測驗考試。考試成績列入該課程學期總成績20%計算 。

  符合申請「大一外文英文」免修的同學,請於111年9月6日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正本送(寄)至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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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注意事項

  • 抵免學分

如有修過大學學分者,請攜帶欲抵免課程之原校課程大綱與成績單,開學一週內至系辦申請。

  • 修課注意事項

 ◎上課時間分為每週單週雙週 (查詢行事曆

 ◎課程重複修習不算學分

 ◎全學年課程缺一不可,當上補上當下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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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注意事項

  • 填寫期中教學建議調查表、期末教學意見調查表

 ◎期中教學建議調查表於每學期第 3 週至第 10 週實施,請同學提供建

  議,以增進師生教學溝通互動管道。

◎期末教學意見調查表於每學期第 15 週起至網路選課止,依本校選課

  辦法第二條規定,學生於網路選課前,必須先填寫期末教學意見問

  卷後,才能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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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注意事項

  • 扣考

依本校教務處規章「學則」規範扣考相關規定如下:

一、學生扣考依缺、曠課時數計算,扣考執行方式依各授課教師於

  課程大綱中之規定處置:

 (1) 達該科目全學期上課時數 1/3 時執行扣考。

 (2) 自訂執行扣考時數。

 (3) 不執行扣考。

二、扣考科目之學期成績,以 0 分計算。

※為避免扣考,請隨時至 教務管理系統 查詢學生個人缺勤紀錄!

※學生請假辦法及Q&A 等相關資訊請參閱 學務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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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 系上訊息發佈管道: 《世新法律》粉絲專頁與簡訊

至教務管理系統 → 學籍作業 → <SB0102-學生通訊資料維護>

 確認手機號碼,若有錯誤請自行修正以免遺漏系上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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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 其他通訊資料更改注意事項:

◎更正戶籍地址:

教務處 辦理。

◎更正通訊地址:

至教務管理系統 → 學籍作業 → <SB0102-學生通訊資料維護> 進行修正,修正後無須再至系辦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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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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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感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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