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暨學習資源中心
教師專業組
教學助理(TA)需求單申請流程、重點一次看懂
實驗/實習課程協助
分組討論帶領
其他教學課堂工作
協助授課教師進行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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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定要知道的 4 件事】
✔ TA 需求申請單流程 (請見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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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需具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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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系統操作
課輔、遠距向誰申請
TA需求申請流程
提出申請 | 於學期末依公告提交 TA 需求
初審查詢 | 開學時查詢第一次核定結果
系統填報 | 通過核定之課程,請至系統填寫 TA 聘任資料
複審查詢 | 特殊課程(新生/選修人數未足)於開學兩週後查詢第二次結果
溫馨提醒: 依據《慈濟大學學生選課辦法》,若課程人數未達開班標準,將無法分配 TA 時數,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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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型 | 正確申請單位 |
補救教學、夜間課輔、輔導類型 | |
遠距/線上課程 | 教資中心數位教學組 |
TA需求申請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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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誰可以當 TA?
未培訓則不能擔任TA
本校在校學生
符合學務處規定條件
符合培訓規定
相關連結
工讀費依勞動部薪資規定辦理
Ta應於系統內詳實填寫當天工作紀錄,並於每月月底前完成送案.
僑外生工讀時數每週以不超過20小時(*依據僑外生工讀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
工時填報以4小時休息爲原則
國定假日填報為雙倍工時,國定假日若無特殊必要,老師與 TA 不應安排出勤 , 若因國定假日調整補課,請於「一般工作日」依實際補課時數填報。
一般理論課程:人數眾多或作業繁重之課程,得依TA運用計畫編列。
實驗/實習課程:依據實際教學需求與實驗安全考量,核實編列(請於計畫書載明實際操作時數)。
多班授課:同一門課若開設多班,將合併考量 TA 協助效能,以資源共享為原則。
TA名額與時數屬於共享資源,審查時會綜合考量:
TA 時數編列參考
TA 核定採「整體評估」
TA時數編列參考《 慈濟大學教學助理實施作業要點》
建議依「實際教學需求」提出申請,有助於大家一起資源共享,也讓真正需要 TA 的課程能獲得支持。
為了讓審查委員能充分理解課程需求,建議在計畫中說明以下重點:
【系統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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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申請填寫注意事項】
*由於不同學制(如大學部、研究所)之 TA 薪資標準有所差異,為保障您的課程經費權益,敬請老師於提出申請前,先與預計聘任的學生確認身份別。提前確認可避免後續因身份變更而需重新調整核定時數,感謝老師的配合!
(專科部、大學部學生時薪比照勞動部薪資規定辦理,碩士生時薪以前述基本工資之1.2倍計算,博士生時薪以前述基本工資之1.5倍計算)
TA 資源共好提醒
TA 資源為全校共同運用之教學支持人力,建議教師優先為「學生人數較多、學習需求較高或教學負擔較重」之課程提出申請,以利資源集中運用,讓真正需要的課程獲得支持,共同提升整體教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