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學生的謹慎責任
戚本盛
個案:T 訴循道中學案
導致傷害?
有否責任?
有否違反?
個案
不是不可處罰,但須溫和而合理
Cockburn CJ, R v. Hopley, 1860, 2F & F202
現今法律明言不可體罰(279A:58)
體罰≠處罰
如果份量合適,羞辱本身沒有錯(法律≠教育)
T 訴循道中學 (2001)
案中羞辱的份量是否合適?
處罰要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
何時結束?
目的匹配?
學生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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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