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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新生說明會-校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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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註冊資訊網

由首頁進入「新生→新生註冊資訊網→網路註冊」,登入後進行註冊。

註冊登入之帳號為學生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密碼為學生之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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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註冊需寄回資料

  • 一、檢附資料:
    • (一)學歷證件:
      • 1.新 生:畢業證書正本或肄業證明書及成績單(未持有畢業證書者)。
      • 2.轉學生:修業證明書及歷年中、英文成績單正本各 1 份。
    • (二)學雜費繳費收據第二聯(繳費單上如無列印姓名、系,請自行寫上)。
    • (三)學生滙撥資料表(請貼上郵局存摺影本)。
  • 二、網路填寫,列印寄回:
    • (一)學生基本資料核對表(列印並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 吋照片 1 張)。
    • (二)本校就學貸款申請書(切結書)、台灣銀行申請撥款通知書(對保單第二聯)。(無就貸者無須繳回)
    • (三)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不申請者請勿點選)
  • 三、註冊與繳費日期
    • 8/5(一)8:30-8/7(三)16:00,資料最遲於8/7(三)郵寄 【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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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定向輔導講習

  • 新生定向輔導講習日期如下表:
    • 七年一貫制、四 技:9/5-9/6早上8:30-下午17:00 地點另行公告)
    • 二 技 :9 月 5 日(四) 8:30-12:00
    • 轉學生(不含進修部 轉入日間部之同學):9 月 5 日(四) 8:30-12:00 商學大樓地下一 樓 B001 教室
    • 安置學生9 月 5 日(四) 8:30-15:00 商學大樓地下一樓B001 教室
  • 新生住宿報到日期:配合參加新生定向輔導講習,於 113 年 9 月 4 日(三) 10:00-18:00 辦理入宿作業登記。
  • 午餐:講習期間新生自行用膳,為配合環保政策,請學生自備水杯
  • 開學日113 年 9 月 9 日(一)上午 8:10(導師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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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住宿

  • 住宿名單於「學校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最新消息」查詢,8/1公布住宿名單
  • 四技新生設籍於原台南市區及永康、仁德、新市、新化、安定區,不得登記住宿,可來電登記候補。
  • 列印住宿繳費單程序:
    • 中國信託學費入口網→學校代號點選「雲嘉南」、「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並輸入學號→選擇「住宿繳費單」列印繳費單→列印及繳費
    • ※中國信託學費入口網(網址:https://school.ctbcbank.com/cstu/get_school_list.do
  • 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說明: 教育部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 補貼」方案,原則補貼每名校內住宿學生最高 5,000 元/學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 17 戶每名最高 7,000 元/學期),如有此身分者,請勿先繳費,請先與生輔組聯繫);但與內政部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 補貼方案不得重複請領
  • 住宿新生於 113 年 9 月 4 日(三)10:00-18:00 到本校宿舍繳交「住宿同意書」 及「住宿繳費收據正本第 2 聯-學生存執聯」,即完成住宿報到手續。註:「住宿 同意書」可至「生輔組>表單下載>學生宿舍相關表單」下載列印。
  • 宿舍介紹:https://life-stud.tut.edu.tw/p/412-1037-196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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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補助-定額補助與學雜費補助�(兩者擇一)

  • 【定額補助】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定額補助(新生必看)
  • 學雜費減免:https://life-stud.tut.edu.tw/p/412-1037-1893.php?Lang=zh-tw 
    • 一、於各學制註冊期間,上新生網路註冊頁面填寫並列印減免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連同學雜費繳費單(請勿先行繳費或就學貸款)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校學務 處生活輔導組,或先行裝釘後與其他註冊資料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亦可。
    • 二、俟審核通過,請於郵寄日起一至二週後自行上網列印減免後之新繳費單,再行繳 費或就學貸款。
      • 列印繳費單程序:本校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專區/中國信託 代收學雜費;或直接搜尋「中國信託-學生繳費作業查詢畫面-中國信託學費代收」。 (學校代號請點選「雲嘉南」、「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並輸入學號及驗證碼後查詢) 註:1.依教育部規定,請領政府其他教育補助者或就讀同一教育階段之相當年級、學期已請 領過者,不得重複申請各類身分學雜費減免,惟申請高中職免學費方案,並符合減免 之各類身分者,仍可申請「雜費減免」。
  • 減免對象:
    • 一、軍公教遺族子女(在校期間首次申請,請先與生輔組聯絡):申請書(需簽名及蓋章)
    • 二、原住民: (1)申請書(需簽名或蓋章) (2)有註明學生本人為原住民身分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三、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若暑假期間身分有變更請即時告知承辦人) (1)申請書(需簽名或蓋章) (2)113 年度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證明文件(需含有學生本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第二階段:以下二類請於 113 年 6 月 11 日(二)至 6 月 27 日(四)17:00 上網填寫 並列印申請書及繳交資料,並附繳「113-1 學雜費繳費單」。(請於學期 結束二週後自行上學生資訊網列印減免後之繳費單)
    •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請附繳「113-1 學雜費繳費單」(勿先繳費) (1)申請書(需簽名或蓋章)-身障類須父母及學生年收入未逾 220 萬元(免附所得資料,由政府查核) (2)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影本(正本查驗後當場歸還) (3)學生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113 年 6 月 10 日後開立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內容不可 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記事內容不可省略)
    •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請附繳「113-1 學雜費繳費單」(勿先繳費) (1)申請書(需簽名或蓋章) (2)學生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113 年 6 月 10 日後開立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內容不可 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記事內容不可省略) (3)113 年度鄉鎮區公所開具之證明文件(若繳交影本者,須查驗正本;未提供正本查 驗者,須由開立證明書之鄉鎮市區公所在影本上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單位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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