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許可書
由於您和已逝者沒有親屬關係,您需要取得一位在世近親的書面許可:即未離婚的配偶、成年子女(18歲以上)、父母或兄弟姊妹其中一位的書面許可�
書面許可須照以下格式書寫:�
我,(授予許可者姓名),授予(您的姓名)許可去為(已逝者姓名),也就是我的(與已逝者關係),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聖殿中進行聖殿事工。
(授予許可者簽名,日期)
如何為朋友或其親屬,申請聖殿教儀
申請信箱:Chinesesupport@FamilySearch.org
也請您完成以下步驟
1. 將你的朋友或其親屬,用加入未連結的方式,加到您的家譜樹。
2. 記下要替代教儀者的個人識別碼(即 ID)。
Email:為朋友的親屬申請聖殿教儀
期盼您的回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