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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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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二十八章 1-28節

『 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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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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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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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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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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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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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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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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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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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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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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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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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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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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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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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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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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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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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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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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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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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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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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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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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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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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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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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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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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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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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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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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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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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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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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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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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約伯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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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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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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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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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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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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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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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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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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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

細數約伯的罪行,籲其悔改。

信神必理會他,惟無法尋見神,神且使他驚惶。

細數惡人所為,知其終將受報,但為何神不早日施報?

在神面前,人豈能稱義?

約伯更能述說神的威榮。

約伯至死不以自己為不正;再論惡人的結局。

智慧難尋,在於敬畏神。

回顧過去的美好光景。

反觀今日的慘狀。

發誓未曾行過諸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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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1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

2 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

3 他的諸軍、豈能數算.他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

4 這樣在 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

5 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

6 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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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2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

3 我的生命(neshamah)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ruwach)仍在我的鼻孔內。

4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5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6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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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以利戶與約伯說話

1 約伯阿、請聽我的話、留心聽我一切的言語。

2 我現在開口、用舌發言。

3 我的言語、要發明心中所存的正直.我所知道的、我嘴唇要誠實的說出。

4 神的靈(ruwach)造我、全能者的氣(neshamah)使我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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נְשָׁמָהneshamah譯詞>氣息11 氣7 出2 靈2 人1 生命1 (24); (約伯記出現了七次)

2:7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箴言20:27 “人的是耶和華的燈,鑑察人的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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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覺 =“屬靈慧覺”(悟性)

(努斯 nous νοῦς)

人有了這慧覺,藉著聖靈的啟迪,才能領悟屬靈的事實,進入真理的堂奧,了解神的心,漸漸地更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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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 “同知” sun-eidesis

神造人,不特給人靈覺,叫人在“智”上像神,也給人道德意識,叫人在“德”上有神的見地,可以從本身開始學習怎樣像神一樣判斷是非與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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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eshama”的第一功能,就是知道神和屬神的一切——靈覺,或說屬靈悟性
  • 第二功能便是“鑑察人的心腹”,這當然是指良知說的。

這樣,靈覺和良知原是“呢沙瑪”的二大功能,毋怪它倆常是形影相隨,正如新約所啟示的:當“努斯”nous(中文譯作“心”)“虛妄”時,“良心”就“喪盡”(弗四17、19) 17 所 以 我 說 , 且 在 主 裡 確 實 的 說 , 你 們 行 事 不 要 再 像 外 邦 人 存 虛 妄 的 行 事 。19 良 心 既 然 喪 盡 , 就 放 縱 私 慾 , 貪 行 種 種 的 污 穢 。;

“心地”(原文是“努斯”)污穢了,“天良也都污穢了”( 提多一15 15 在 潔 淨 的 人 , 凡 物 都 潔 淨 ; 在 污 穢 不 信 的 人 , 甚 麼 都 不 潔 淨 , 連 心 地 天 良 也 都 污 穢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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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犯罪後,人是不是失去了 “神的形像”呢 ?

弗 423 又 要 將 你 們 的 心 志 改 換 一 新 ,24 並 且 穿 上 新 人 ; 這 新 人 是 照 著 神 的 形 像 造 的 , 有 真 理 的 仁 義 和 聖 潔

新人並不是照著神的形像,乃是照著神的性情(真理仁義和聖潔)造的(彼後一4)因 此 , 他 已 將 又 寶 貴 又 極 大 的 應 許 賜 給 我 們 , 叫 我 們 既 脫 離 世 上 從 情 慾 來 的 敗 壞 , 就 得 與 神 的 性 情 有 分

人雖墮落,卻並未失去神的形像,不過神形的正常功能,成說靈覺和良知的正常功能失去了。人仍是神的榮耀,不過那榮耀已虧缺了!

這正像盲者並未失去他的眼晴,卻失去了他眼睛的正常功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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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失去的功能,惟有神的話語能令它恢復(詩一一九25、50、107、149、154、156;約壹五20)。

25 我 的 性 命 幾 乎 歸 於 塵 土 ; 求 你 照 你 的 話 將 我 救 活 !

50 這 話 將 我 救 活 了 ; 我 在 患 難 中 , 因 此 得 安 慰 。

107 我 甚 是 受 苦 ; 耶 和 華 啊 , 求 你 照 你 的 話 將 我 救 活 !

149 求 你 照 你 的 慈 愛 聽 我 的 聲 音 ; 耶 和 華 啊 , 求 你 照 你 的 典 章 將 我 救 活 !

154 求 你 為 我 辨 屈 , 救 贖 我 , 照 你 的 話 將 我 救 活 。

156 耶 和 華 啊 , 你 的 慈 悲 本 為 大 ; 求 你 照 你 的 典 章 將 我 救 活 。

20 我 們 也 知 道 , 神 的 兒 子 已 經 來 到 , 且 將 智 慧 賜 給 我 們 , 使 我 們 認 識 那 位 真 實 的 , 我 們 也 在 那 位 真 實 的 裡 面 , 就 是 在 他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裡 面 。 這 是 真 神 , 也 是 永 生 。

所以自古以來,凡聽見神話語的,他們就活了——那內在神形像的功能恢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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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時代 :

呢沙瑪的第三功能“敬拜”,在舊約裡找不到,就是新約所說的(約四 24 神 是 個 靈 ( 或 無 “個” 字 ) , 所 以 拜 他 的 必 須 用 心 靈 和 誠 實 拜 他 。 ) ,也不是指靈的功能是“敬拜”說的,乃是指敬拜者應有的存心——誠實的心志。事實上,敬拜是全人的事奉

  • 靈覺的功能是認識神和神的一切; “於是耶穌開了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廿四45 )

  • 羅12: 1-2 “所 以 弟 兄 們 , 我 以 神 的 慈 悲 勸 你 們 , 將 身 體 獻 上 , 當 作 活 祭 , 是 聖 潔 的 , 是 神 所 喜 悅 的 ; 你 們 如 此 事 奉 乃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不 要 效 法 這 個 世 界 , 只 要 心 意 更 新 而 變 化 , 叫 你 們 察 驗 何 為 神 的 善 良 、 純 全 、 可 喜 悅 的 旨 意 。”

  • 弗四 17 所 以 我 說 , 且 在 主 裡 確 實 的 說 , 你 們 行 事 不 要 再 像 外 邦 人 存 虛 妄“無目標” 的 心 行 事 。 18 他 們 心 地 昏 昧 , 與 神 所 賜 的 生 命 隔 絕 了 , 都 因 自 己 無 知 , 心 裡 剛 硬 ;19 良 心 既 然 喪 盡 , 就 放 縱 私 慾 , 貪 行 種 種 的 污 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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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靈覺功能本是認識神關乎神的事
  • 藉著天然或超然的啟示,憑著神的恩,自知或不自知地體認些神的律法、訓詞、法度、律例、命令

  • 良知就依據靈覺裡的體認來判斷是非賞善罰惡

羅七23 但 我 覺 得 肢 體 中 另 有 個 律 和 我 心 中 的 律 交 戰 , 把 我 擄 去 , 叫 我 附 從 那 肢 體 中 犯 罪 的 律 。“心中的律”,“心”是“靈覺”;“律”指良知從靈覺體認神的永能和神性所得來的道德和倫理的判斷。

羅二15 這 是 顯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們 心 裡 , 他 們 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見 證 , 並 且 他 們 的 思 念 互 相 較 量 , 或 以 為 是 , 或 以 為 非 。 ) ,是非之心的見證是依據刻在人們靈覺裡律法的功用(參腓一9、10;西一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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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靈覺的任務是認識神的旨意良知的責任是執行神的旨意

  • 良知的判斷是否正確,賞罰是否公平,完全根據靈覺裡對神認識的深淺來決定。

  • 環境、教育、文化雖然能影響良知,靈覺裡對神認識的程度卻能完全規範著良知的活動。

神知道這一切,所以在人們重生時,祂只要把自己的法則放在他們的靈裡,叫他們的靈覺靈然地認識神,他們的良知就會依據新法則來裁判了(來八10 、12)。

10 主 又 說 : 那 些 日 子 以 後 , 我 與 以 色 列 家 所 立 的 約 乃 是 這 樣 : 我 要 將 我 的 律 法 放 在 他 們 裡 面 , 寫 在 他 們 心 上 ; 我 要 作 他 們 的 神 ; 他 們 要 作 我 的 子 民 。

12 我 要 寬 恕 他 們 的 不 義 , 不 再 記 念 他 們 的 罪 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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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8章

1 銀子有礦、煉金有方。

2 鐵從地裡挖出、銅從石中鎔化。

3 人為黑暗定界限、查究幽暗陰翳的石頭、直到極處.

4 在無人居住之處刨開礦穴、過路的人也想不到他們.又與人遠離、懸在空中搖來搖去。

5 至於地、能出糧食.地內好像被火翻起來。

6 地中的石頭有藍寶石、並有金沙。

7 礦中的路鷙鳥不得知道、鷹眼也未見過.

8 狂傲的野獸未曾行過.猛烈的獅子也未曾經過。

9 人伸手鑿開堅石、傾倒山根。

10 在磐石中鑿出水道.親眼看見各樣寶物。

11 他封閉水不得滴流.使隱藏的物顯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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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類採礦技術的精湛 (1–11節)

  • 技術展現:描述人類如何深入地下,在黑暗中開拓隧道,提煉金屬(金、銀、鐵、銅)與寶石。

  • 探求精神:人能觀察到連飛鳥或野獸都未曾見過的隱秘之處,彰顯了人類探索自然奧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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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然而智慧有何處可尋聰明之處在哪裡呢

13 智慧的價值無人能知、在活人之地也無處可尋。

14 深淵說、不在我內.滄海說、不在我中。

15 智慧非用黃金可得、也不能平白銀為他的價值。

16 俄斐金、和貴重的紅瑪瑙、並藍寶石、不足與較量。

17 黃金、和玻璃、不足與比較、精金的器皿、不足與兌換。

18 珊瑚、水晶、都不足論、智慧的價值勝過珍珠。〔或作紅寶石〕

19 古實的紅璧璽、不足與比較。精金、也不足與較量。

20 智慧從何處來呢聰明之處在哪裡呢

21 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隱藏、向空中的飛鳥掩蔽。

22 滅沒和死亡說、我們風聞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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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智慧的隱密與無價 (12–22節)

  • 智慧難尋:儘管人能挖掘深山的寶藏,卻不知道智慧的所在,在活人之地也無處可尋。

  • 不可交易:世上最珍貴的珠寶(如黃金、白銀、珊瑚、水晶、紅寶石)都不能用來交換智慧。

  • 普遍隱藏:智慧對一切生物隱藏,甚至連「毀滅」與「死亡」也僅僅是風聞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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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曉得智慧的所在。

24 因他鑒察直到地極、遍觀普天之下.

25 要為風定輕重.又度量諸水。

26 他為雨露定命令、為雷電定道路。

27 那時他看見智慧、而且述說appraised.他堅定confirmed、並且查究tested。

28 他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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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智慧的根源與實踐 (23–28節)

  • 神的鑒察:只有神明白智慧的道路,因為祂造萬物並為自然界(風、水、雷雨)定下定律。

  • 智慧的定義:神最後對人揭示了智慧的真諦:「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 詩篇 第111篇 「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 」

  • 箴言第九章 「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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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shama” 的功能

  1. 知道神和屬神的一切 → 靈覺 (屬靈悟性)。

2. “鑑察人的心腹" → 良知。

3. 敬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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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

真正的智慧並非深奧的理論或技術,而是建立在與神正確關係基礎上的道德選擇與生活態度。

  • 智慧:在心靈深處尊神為大。
  • 聰明:在現實生活中拒絕誘惑。

對約伯來說,儘管他不明白為何受苦,但他選擇不咒詛神、不隨從惡友的謬論,這就是他最具智慧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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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你覺得在現實生活中,「遠離惡事」和「獲得智慧」之間最大的挑戰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