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學 : 基本神學
第二十七章
基督的贖罪
基督必須死嗎?
基督整個在世上的生活能為我們贏得任何救恩的福祉嗎?
贖罪的原因與性質。基督曾下到陰間嗎?
基督的贖罪(atonement)定義 :
基督的贖罪是基督為要贏得我們的救恩﹐而以祂的生命與死亡所做的工作。
A. 基督贖罪的原因 :
1. 神的慈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2. 神的公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 ( 羅3:25 )
B. 基督贖罪的必要性 :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
「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2:17)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25-26)
彌賽亞必定要為祂百姓的罪而死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 (賽53:3-5 )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 )
C. 基督贖罪的性質 (The Nature of the Atonement)
1. 基督為我們順服
祂站在我們的地位上 ,順服了律法的要求 ,並代表我們完全地順服了父神的旨意 。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
2. 基督為我們受苦
祂承受了我們的罪所該受的懲罰 ,結果就為我們的罪死了。
基督為我們受苦 :
(1) 肉身的痛苦和死亡
約翰福音19:31-33﹕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6)
「祂卻擔當多人的罪」(賽53:12)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3) 被神棄絕的痛苦
「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儆醒。」(可14:34)
「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太26:56)
「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4) 背負神忿怒的痛苦
「神設立耶穌 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 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
「挽回祭」﹕ 神的聖潔和公義中﹐有一個永恆不變的要求﹐那就是罪債要得到清償。
進一步了解基督的死 :
(1) 父神所施加的懲罰
誰要求基督為我們的罪接受懲罰 ?
這懲罰乃是父神所施加的﹐因為祂代表了三一神在救贖大工中的意願。神的公義要求罪債要清償﹔而且在三一之神中﹐是父神擔任要求清償的角色﹐子神則是自己甘心背負罪債刑罰。
(2) 並非永遠的受苦﹐卻是完全的清償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不是自己的血(和合本小字)進入聖所﹐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9:25-26, 28)
(3) 基督之血的意義
(4) 基督的死乃是「代替受罰」 (Penal substitution)
基督的死是「受罰」﹐因為祂死時擔當了懲罰﹔祂的死也是「代替」﹐因為祂是代替我們死。
我們身為罪人有四個需要 :
第一﹐我們應當承受罪的懲罰而死。
第二﹐我們應當背負神對罪的忿怒。
第三﹐我們因罪而與神隔離。
第四﹐我們被罪惡和撒但的國度捆綁。
基督的死滿足了這些需要 :
(1) 犧牲(Sacrifice)
為了替我們承擔因犯罪所應接受的死亡懲罰﹐基督為我們成為祭物或犧牲而死。
「〔祂〕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26)
(2) 挽回(Propitiation)
為了平息我們所當承受的神之忿怒﹐基督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4:10)
(3) 和好(Reconciliation)
為了使我們不再與神隔離﹐基督將我們帶回與神的交通中﹐使我們與神和好。
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8-19)。
4) 贖回(Redemption)
因為我們是被罪惡和撒但捆綁的罪人﹐需要有人將我們「贖回」脫離那捆綁。(ransom)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
使徒信經 (Apostles' Creed)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體復活;
我信永生。阿們!
基督曾降到陰間嗎 ?
「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hadēs)、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 來.誰要下到陰間(abyssos)去呢.就是要領基督 從死裡上來。』 」
「(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 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
彼得前書3:18-20
「因基督 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
彼得前書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 」
因為末後審判的緣故﹐福音曾傳給(如今)死了的人。
聖經反對「降到陰間」之說 :
耶穌對同釘十字架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路23:46)
基督贖罪的程度 The extent of the atonement
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祂是為全人類的罪付上代價﹐還是僅僅為那些祂知道至終會得救之人的罪付上代價 Limited Atonement?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
「普遍的救贖」(general redemption)或「無限的贖罪」(unlimited atonement)
「看哪﹗神的羔羊﹐ 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3:16)
耶穌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51)
保羅說﹕「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9)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約一2:2)
耶穌「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2:6)
雙方共同相信的觀點 :
「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35, 50-51)
個人思考與應用:
背誦經文﹕
羅馬書3:23-26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第二十八章 : 基督的復活與升天
基督復活的身體是什麼樣子?
對我們有何重要?
基督升天以後的情況如何?
「耶穌基督的狀態」是指什麼?
基督的復活 :
A.1 新約聖經的證據(太28:1-20﹔可16:1-8﹔路24:1-53﹔約20:1–21:25)
太28:
5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 。
6 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
7 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 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8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
9 忽然耶穌 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
徒1:
3 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 神國的事。
4 耶穌 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 、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
5 約翰 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 的洗。
6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 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 國、就在這時候嗎。
7 耶穌 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8 但聖靈 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 、 猶太 全地、和撒瑪利亞 、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A.2 基督復活的性質 : 成為一個完全的身體
這種生命的身體是完全的﹐不再有軟弱﹑老化或死亡﹐而能永遠活著。
林前15:20 「但基督 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
林前15:23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 .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 的。 」
耶穌身體的外觀和以前是有明顯的差異 :
耶穌的兩個門徒在與祂往以馬忤斯路上走的時候﹐沒有認出祂來(路24:13-32)
抹大拉的馬利亞只是很短暫的時間認不出耶穌(約20:14-16)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 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他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耶穌 說、馬利亞 。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 」
耶穌在復活後﹐有一個能被觸摸﹑能活動的身體
復活之後 ,耶穌顯然能夠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 是不是耶穌有一個特別「屬靈的身體」 ?
(路24:31, 36,37 )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纔認出他來.忽然耶穌 不見了。…….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 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
(約20:19, 26)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 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
A.3 父神與子神皆參與復活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 )
A.4 基督復活在教義上的重要性
2. 是我們稱義的保證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 從死裡復活的人。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羅4:24-25)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 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弗2:6)
3. 是我們將得到完全之復活身體的保證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林前6:14)
「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林後4:14)
「但基督 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林前15:20)
5. 基督復活在倫理上的重要性
B. 基督的升天
1. 基督升到了一個地方
2. 基督升天得著榮耀與尊貴
耶穌升到天上﹐得著了祂在道成肉身(既是神﹐又是人)時所沒有的榮耀﹑尊貴和權柄。
(約17:5)
3. 基督升天坐在神的右邊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
救贖工作的完成:
「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來1:3)
得著了統管宇宙的權柄
神「使祂從死裏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
(弗1:20-21)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
(彼前3:22)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
(林前15:25)
4. 基督升天對我們的生命有教義上的重要性
第一 :祂升到天上就預示了我們將來也要升到天上與祂在一起。
「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
第二﹐耶穌的升天向我們保證了﹐我們最終的家鄉是在天上與祂同在。
「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14:2-3)
第三﹐由於我們與基督在升天上聯合﹐所以我們今天就能夠與基督同享祂統管宇宙的權柄﹐而且未來將完全地享受這權柄。
(弗2:6)
C. 耶穌基督的狀態
神學家們有時候在討論到基督的生平﹑死亡和復活時﹐會用到這個詞語 - 「耶穌基督的狀態」(states of Jesus Christ)。
耶穌基督的狀態分為兩種﹕降卑(humiliation)和高升(exaltation)。
背誦經文﹕哥林多前書15:20-23
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 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