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劏房住戶」�住屋選擇和服務需要調查�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政策研究及倡議
4-7-2021
1
研究目的及對象
2
了解「低收入劏房住戶」的住屋情況及需要
提出針對此社群的服務及政策建議
* 「劏房」包括七類單位:分間單位、板間房、床位、閣仔、天台建築物、臨屋、寮屋
問卷收集日期及樣本數目
3
研究限制
4
住戶背景
住屋情況
過去三年搬遷情況
| 住屋選擇 及自評住屋選擇
|
問卷內容
數據分析方法
5
整體及分以兩類選定組群-「有兒童住戶」及「一人住戶」,描述受訪者背景資料、房屋貧窮、 住屋及搬遷情況等。
多元迴歸分析
整體低收入劏房住戶�(N=2108)
6
按地區劃分,劏房住戶百份比分佈
7
單位特徵�
8
單位內設施
租務相關設施
住戶特徵�
9
按住戶組群劃分,住戶數目的百分比分佈
10
按住戶組群劃分,受訪住戶每月租金水平分佈
11
租金中位數: $5200
租金中位數: $3600
租金中位數: $5000
租收比中位數: 39%
租收比中位數: 39%
租收比中位數: 43%
劏房搬遷
12
i) 搬遷減輕租金負擔
ii) 透過搬遷改善住屋環境
iii)透過搬遷較就近工作地點/上學地點
iv)透過搬遷改善鄰舍關係
i) 未能跟業主續租
ii)業主加租至不能負擔
iii)透過搬遷避免與業主衝突
(iv)單位重建或清拆
整體分析小結
13
有兒童的住戶(N=1314)
14
當初搬出來租住劏房的原因 (可選多項)
15
住戶特徵
16
單位設施
17
對劏房生活不滿或非常不滿的比率、住屋選擇
18
過去三年曾搬遷住戶的搬遷原因
19
劏房搬遷影響
20
一人住戶(N=321)
21
當初搬出來租住劏房的原因(可選多項)
22
住戶特徵
23
單位特徵
24
對劏房生活不滿意或非常不滿意的比率、住屋選擇
25
「不滿」或「非常不滿」的比率
沒有任何劏房租盤選擇的比率
26
過去三年曾搬遷住戶的搬遷原因
劏房搬遷的影響
27
有兒童被訪住戶分析小結
28
主要描述 | 數據項 |
為了結婚、養育小孩及方便就業就學,這些住戶住在劏房 |
|
他們大都已申請輪候公屋,上樓前只能在私樓市場上負擔到租住劏房單位 |
|
他們對劏房生活大都表示非常不滿意或不滿意 |
-整體劏房居住生活(68%) -居所設施(49%) -居所私隱情況(40%) |
他們的租金水平較其他住戶為高。他們表示以現時負擔能力,仍有一些劏房租盤選擇 |
|
除了非自願搬遷因素外,住戶主要為改善住屋環境而搬遷劏房 |
|
搬遷劏房雖然為住戶帶來稍佳住屋環境,但換來更沉重租金負擔 搬遷劏房為住戶帶來經濟及情緒上較大負面影響 |
|
當中有特殊需要社群,與其貧窮問題互為因果 |
|
一人被訪住戶分析小結
29
主要描述 | 數據項 |
由於離婚、或跟原生家庭無法一起生活下去,這些住戶獨自租住劏房 |
|
他們超過一半已申請輪候公屋,上樓前只能在私樓市場上負擔到租住劏房單位 |
|
一人收入有限,他們住屋負擔沉重,表示在劏房沒有任何租盤選擇 |
|
他們租住的劏房,設施環境都較差 |
|
除了非自願搬遷因素外,住戶主要為改善住屋環境而搬遷劏房 |
|
搬遷劏房未能為一人住戶帶來住屋環境改善,另外有52%搬後租金增加 |
|
30
貧窮令劏房住戶住屋選擇少,有限的住屋選擇也造成劏房住戶的貧窮處境。 | |
被訪的有兒童劏房住戶主要為了家庭的因素(如基於結婚、養育孩子、就近工作及上學等),租住劏房及搬遷。他們大多住戶活於貧窮線下,其實負擔房屋開支的能力有限,但為了孩子、家人提供稍好的居住環境,仍要在有限空間內透過搬遷劏房改善家人生活。 這些住戶在劏房市場彷彿正積極地進行選擇,但他們「對住在劏房的生活」更為不滿。生活在貧窮線下,他們表示「沒有任何/很少租盤選擇」,實在不容易提供真正理想居住環境予孩子或家人。 | 被訪的劏房一人住戶較多並非為貧窮線界定的貧窮人口,同時無須考慮家人的因素,租住空間較小、住屋境較差的單位以節省租金,最為化算。 但這些條件未有改善生活處境。市場上適合他們的細小單位有限,以致近半的住戶租金佔入息比率達5成或以上,結果房屋開支負擔令他們過著與貧窮戶無異的生活。因此,他們都覺得自己「沒有任何劏房租盤選擇」。 |
31
支援策略 | |
有兒童的劏房住戶
| 單身劏房住戶
|
第二部分�影響劏房租金的因素
32
33
影響劏房租金因素的多元迴歸分析
(N=1746)
Adjusted R square =0.52
因素 | 對租金的影響 | |
常數 (以位於深水埗區、沒有任何設施及間隔、位於地下的一人住戶分間單位為參考) | $2691 | |
地區 | 港島 | +697*** |
油尖旺及九龍城 | +112 | |
觀塘及黃大仙 | +666*** | |
荃灣及葵青 | +587*** | |
新界(不包括荃灣及葵青) | +220* | |
住戶人數 | 每多一位住戶人數 | +435*** |
劏房內設施 | 有獨立廁所 | +918*** |
有獨立或共用廚房 | +158** | |
有窗戶 | +473*** | |
有獨立或共用客廳 | +575*** | |
兩房或以上 | +1131*** | |
單位分間情況 | 單位每分間多一間劏房 (不適用於床位寓所) | -145*** |
樓宇設施 | 有升降機且每高一層樓層 | +31*** |
沒有升降機且每高一層樓層 | -86*** | |
住屋種類 | 屬於木製板房 | -92 |
屬於寮屋 | -620* | |
其他種類住所(如閣仔,床位,天台建築物) | -786*** |
計算方法如下:
以「常數= $2691」開始計算,再選出「六大因素」中符合住戶的情況,按表列加或減出相應租值。
計算「估算租金」
34
根據是次多元迴歸分析,約能估算52%的租金差異,其餘個案的實際租值或高於/低於「估算租金」。
例如,有15.8% (N=244) (綠點示)
住戶的實際租金(Y軸示),高於「估算租金」(X軸示) 兩成的水平。
建議
35
建議: 調控劏房租務市場
36
建議:加強對劏房戶的支援
觀塘一劏二的劏房
三樓,沒有電梯
住戶劏房為沒有間隔只有一房、有獨立廁所、窗
估算租金: 5360
因素 | 對租金的影響 | | |
常數 (以位於深水埗區的一劏二劏房單位、劏房沒有任何設施及間隔、位於地下的一人住戶參考) | $2691 | 2691 | |
地區 | 港島 | +697*** | |
油尖旺及九龍城 | +112 | | |
觀塘及黃大仙 | +666*** | +666 | |
荃灣及葵青 | +587*** | | |
新界(不包括荃灣及葵青) | +220* | | |
住戶人數 | 每多一位住戶人數 | +435*** | (435 X 2) = +870 |
劏房內設施 | 有獨立廁所 | +918*** | +918 |
有獨立或共用廚房 | +158** | | |
有窗戶 | +473*** | +473 | |
有獨立或共用客廳 | +575*** | | |
兩房或以上 | +1131*** | | |
單位分間情況 | 單位每分間多一間劏房 (不適用於床位寓所) | -145*** | |
樓宇設施 | 有升降機且每高一層樓層 | +31*** | |
沒有升降機且每高一層樓層 | -86*** | (-86 X 3 ) = -258 | |
住屋種類 | 屬於木製板房 | -92 | |
屬於寮屋 | -620* | | |
其他種類住所(如閣仔,床位,天台建築物) | -786*** | | |
估算租金 | 5360 |
個案A
大角咀一劏四天台屋
五樓無電梯
天台屋沒有間隔、有獨立廁所、沒有廚房、有窗
估算租金:3558
因素 | 對租金的影響 | 估算租金 | |
常數 (以位於深水埗區的一劏二劏房單位、劏房沒有任何設施及間隔、位於地下的一人住戶參考) | $2691 | 2691 | |
地區 | 港島 | +697*** | |
油尖旺及九龍城 | +112 | +112 | |
觀塘及黃大仙 | +666*** | | |
荃灣及葵青 | +587*** | | |
新界(不包括荃灣及葵青) | +220* | | |
住戶人數 | 每多一位住戶人數 | +435*** | (435 X 2) = +870 |
劏房內設施 | 有獨立廁所 | +918*** | +918 |
有獨立或共用廚房 | +158** | | |
有窗戶 | +473*** | +473 | |
有獨立或共用客廳 | +575*** | | |
兩房或以上 | +1131*** | | |
單位分間情況 | 單位每分間多一間劏房 (不適用於床位寓所) | -145*** | (-145 X 2) = -290 |
樓宇設施 | 有升降機且每高一層樓層 | +31*** | |
沒有升降機且每高一層樓層 | -86*** | -86 X 5 = -430 | |
住屋種類 | 屬於木製板房 | -92 | |
屬於寮屋 | -620* | | |
其他種類住所(如閣仔,床位,天台建築物) | -786*** | -786 | |
估算租金 | 3558 |
個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