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多媒體教材:2020 上下三十年(第三輪)�
喪失議席
第二十六講
想一想
在第24講學習過,議員如因就職宣誓不合規即會喪失議席。除宣誓原因外,你知道議員還會在甚麼情況下喪失議席?
喪失議席的七種情況
根據片段講者的說法,《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七種情況中,較難據以褫奪議員的議席是哪一/些情況?
喪失議席的七種情況
七種情況可概括為兩大類:
(一)、(三)、(四)、(五)
具客觀事實/根據,闡釋空間較小,可爭議處不多。
(二)、(六)、(七)
雖然也具客觀事實/根據,但闡釋空間較大,可爭議處也不少;而(六)、(七) 要「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更非單純客觀事實/根據的爭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片段中講者開始說明《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七種情況外,另有兩種情況也會令議員喪失議席,第一點就是「依法宣誓」,另一點是甚麼呢?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1)「依法宣誓」
誓詞內容:「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宣誓表現:真誠、莊重地作出宣誓
(2)「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不只是宣誓的法定內容,而且也是參選或出任這些公職的法定要求及條件。
香港法例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AA條 「正面清單」
3AA.對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提述
(1)就施行條例而言,任何人如 ——
(a)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
(b)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
(c)擁護 ——
(i)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ii)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及
(iii)中央根據《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管治權力;
(d)擁護“一國兩制”原則的落實,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
(e)擁護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繁榮穩定的目的;及
(f)忠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利益,即屬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 政區。
(2)在第(1)款中,提述擁護,即提述在意圖上及言行上均真心地及真誠地遵守、支持、維護及信奉。
香港法例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AA條 「負面清單」
(3)就施行條例而言,任何人當作出或意圖作出以下任何行為時,不屬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a)作出或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包括 ——
(i)作出《基本法》第23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ii)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規定的罪行;及
(iii)犯成文法則或普通法規定的關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b)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並行使主權,包括反對中央政權機關按照 ——
(i)《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ii)《基本法》;或
(iii)《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履行職務和職能;
(c)拒絕承認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
(d)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包括 ——
(i)主張、推動或實施香港“獨立建國”;
(ii)參與以“香港獨立”為宗旨的組織;
(iii)主張、推動或實施“自決主權或治權”、“全民公投”、“全民制憲”等活動,或參與以“自決”為宗� 旨的組織;及
(iv)主張或推動香港轉歸外國統治;
香港法例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AA條 「負面清單」(續)
(e)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
(f)作出損害或有傾向損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的行為,包括 ——
(i)以非法手段強迫或威嚇行政長官改變某項政策或提交立法會審議的議案;
(ii)無差別地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並 ——
(A)意圖以此要脅特區政府;
(B)意圖以此使特區政府無法正常履行職務和職能;或
(C)意圖以此逼使行政長官下台及推翻特區政府;及
(iii)利用特區政府舉行的選舉,組織或實施(或煽動他人組織或實施)任何形式的對抗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 政府的“變相公投”;
(g)作出損害或有傾向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的行為;
(h)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或區旗或區徽;
(i)侮辱或貶損國歌或國家主權的任何其他象徵和標誌。
(4)就施行條例而言,本條並不局限對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提述的涵義。
總結
立法會主席就鄭松泰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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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就鄭松泰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各位,較早前我收到政務司司長的來信,表示負責確認選舉委員會(選委會)選舉候選人資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第六屆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就成為選委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無效。
由於鄭松泰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不符合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根據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鄭松泰已於八月二十六日起,即是今日,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立法會秘書稍後會依照法例安排憲報公告。
完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香港時間18時30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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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國史教育中心(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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