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杜絕黃牛炒作票券歪風之法制及行政作為精進方向」
【屠牛小分隊】簡報 2023 / 04 / 12
公聽會
三階段實名制
01
票券定義:
何謂加價轉讓
02
04
二手票券平台
目錄
修法建議
03
屠牛小分隊其他相關資料
05
1
三階段實名制
民意基礎 | 優點 | 窒礙難行? |
2022年11月底,消費者自組倡議團體「屠牛小分隊」,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推動「藝文表演票券『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票券實名制』 」提議案。 上線當日即達5000人附議成案門檻,截止時附議數更高達10253人。 | 避免轉賣情形 記名票券的購票者=入場者 提高票券轉讓難度,降低黃牛搶票動機。 | 退票方案 多數民眾接受實名制可配合目前定型化契約之退票方案4A(隨時間按比例退票)。 |
資安問題 註冊網站會員時就已存在,政府可經費補助升級相關軟硬體設備。 | ||
避免認定困難 避免因票券已經多手轉賣,導致難以指認黃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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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考量 若需提高票價,應先廣泛調查消費者接受度,加上政府經費補助鼓勵實施。 | ||
國內已有豐富經驗且防堵黃牛效果顯著 | ||
科技辨識問題 政府應協助輔導,可參考實聯制經驗。 | ||
2
公關票
1. 活動方給予自家員工之福利。
2. 可在公開販售前訂購。
3. 票面外觀與一般票不同。
4. 票券原價:官方定價 + 訂票手續費。
可能無法從票面外觀確認票券取得費用。
員購票
1. 對大眾公開販售的票券。
2. 活動總票數 - 員購票 - 公關票 = 一般票。
3. 票券原價:主辦方公告之官方定價。
一般票
票券定義 : 何謂加價轉讓
1. 受贈於活動方。
2. 票面外觀與一般票不同。
3. 票券原價:作為公關使用,應視為 0 元 。
可能無法從票面外觀確認票券取得費用。
若罰鍰以票券原價倍數基礎,當票券取得費用為0元(如:公關票)時,再高的倍數,計算結果還是0元。
若無釐清內部票的取得方式與取得所需費用,將導致罰鍰金額計算錯誤。
一般票
員購票
公關票
3
修法建議
1. 立法鼓勵業者實施實名制。
3. 處罰假借賣票換取不正利益者:
網路上有聲稱「原價售票」,但實際上綁物出售票券者(如綁售機車、名牌包、偶像周邊,甚至要求領養寵物、拍攝唱歌跳舞影片),為避免有心人士以條件轉售規避加價定義、換取不正利益,建議於條文明定之。
5. 處罰上架、陳列或兜售者:
目前我國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範黃牛,但規定必須轉售圖利既遂才能處罰,實務上(若無交易關係)成案困難。行政院草案重罰透過程式搶票之黃牛,但透過人海戰術、土法煉鋼搶票的黃牛仍無法自後台查證,甚至難以成案。
若僅以「販售」一詞規範,恐會如同《社會秩序維護法》,有法源依據但卻成案困難。為徹底杜絕黃牛歪風,提高消費者自行蒐證檢舉之意願,建議將「上架、陳列或兜售者」納入處罰對象,否則嚴法亦無用。
2. 應以加價販售的價格為罰鍰倍數基礎:
若依「票面定價」為倍數基礎,可能無法從票面外觀(一般、員購、公關票)確認票券取得費用;然票券加價販售的價格則可由交易過程中確認。
依據票券的「加價販售價格」作為罰鍰倍數基礎,合乎比例原則,且可使越高價販售者承受越重的罰責。
4. 明確定義「合法購票成本」:
行政院修正草案說明中「其於任何管道購得、轉售票券所支付之手續費、郵寄費等費用,均應納入販售金額計算。」,其中「任何管道」定義不明,是否包含透過二手票券交易平台轉售黃牛票?建議以條列方式明確定義各項合法購票成本,避免黃牛以各種說詞加價。
6. 處罰販賣、製作程式者:
以電腦程式購票,係以外力增加購票速度,規避售票者維持線上購票規則之健全措施,確已侵害一般民眾公平取得票券之機會,建議將販賣、製作程式者一同納入處罰對象。
4
二手票券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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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牛小分隊其他相關資料
【屠牛小分隊】
黃牛票議題修法草案
應注意事項與綜合建議
【屠牛小分隊】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十條之一、第十二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文化部長備詢�精華剪輯與重點整理
6
2015
江蕙封麥演唱會
黃牛暴增
2016
藝文黃牛票猖獗
立委籲立法防範
2018
文化部修正
〈 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2018
文化部回應
「禁止娛樂型票券加價轉賣」
提議案
2022
「購票、取票、入場
三階段票券實名制」
提議案
2023
文化部提出修正「文創法」
改善黃牛亂象並提出相關草案
簡報完畢 感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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