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案件翁茂鍾處理時序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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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概要內容 | 備考 |
860709 | 星期三0900 工商時報頭版刊出百利銀行事和王崇德 劉永仁討論對策 | 編號A12記事本 |
860716 | 星期三1000 宏國大樓 與百利銀行談判 1400 和洪玉欽立委至台北地院拜訪院長劉瑞村談百利事 | 扣押物編號A12記事本 |
860722 | 1230來來日本料理石木欽討論百利銀行案 | 扣案物編號A12、A13記事本 |
860728 | 北院86年票字第15136號民事裁定美金 1,000萬元核准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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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107 | 星期三1630 吳仙富工作檢討 | 編號A13記事本 |
870108 | 星期四 1130 盧○○會計師處 討論百利案出庭作證事 答應 | 編號A13記事本 |
870211 | 星期三1030 吳仙富 吳○○ 談百利事 | 編號A13記事本 |
870213 | 1220來來飯店 桃山日本料理石木欽、楊永成討論百利案情 | 扣案物編號A12、A13記事本 |
870227 | 星期五1340 楊永成律師處 討論百利銀行案進度 3月3日法官將約談吳仙富 律師建議其於3月2日前自首1600 吳○○討論吳仙富自首事 | 扣押物編號A13記事本 |
百利案件翁茂鍾處理時序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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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概要內容 | 備考 |
870302 | 星期一1530 吳仙富決定自首百利事2130 方○○報告怡安增資事 | 編號A13記事本 |
870303 | 星期二 百利案台北簡易法庭辯論終結 1400 吳仙富家和其家人討論自首和下午開庭事 1520 楊永成律師處和吳仙富、吳○○討論下午出庭事 臺北地院最後一次審判期日 吳仙富當日向臺南地檢察自首,供稱系爭支票及相關交易憑證俱為其所偽造。 | 編號A13記事本 |
870309 |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臺灣臺北地院臺北簡易庭86年度北簡字第9633號判決怡華公司勝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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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325 | 星期三 1700楊永成律師處討論百利案情,收到判決書。 | 編號A13記事本 |
870329 | 星期天2100 天下 曲(即曲○○下略)2200 木欽處(即石木欽,下略)討論百利案情 | 筆錄卷310 |
870331 | 星期二0900 台南地檢署幫吳仙富百利銀行自首事,作證 | 編號A13記事本 |
870419 | 星期日2030 木欽處2100 天下 曲 | 筆錄卷311 |
871105 | 1230來來飯店桃山廳楊永成律師、石木欽、盧會計師討論百利銀行官司 | 編號 A14、A16記事本 |
870518 |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以87年度偵字第3140號起訴吳仙富偽造文書案件【備考:曲○○(列股)台南地檢檢察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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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翁茂鍾所涉相關民、刑事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石木欽不當買進翁茂鍾所經營控制之怡安股票,再賣出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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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大事記要 |
870730 | 怡安送件上櫃 |
870906 | 1000 OTC(指櫃買中心)至怡安公司實地審查 |
870907 | 上櫃小組 怡安簡報 |
870912 | 2200 石木欽處 |
870917 | 1230 新都里餐廳 秦台生、蓋○○、石木欽、茂欽(翁茂鍾弟) 等 |
871002 | 吳○○(石木欽太太)自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台南分行匯款4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臺灣銀行安平分行之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並由石木欽傳真上述匯款單予翁茂鍾 |
871006 | 吳○○匯款1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第一銀行台南分行之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註:同日秦台生亦以鍾○○名義匯款10萬元至佳和公司同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 |
在翁茂鍾所涉相關民、刑事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石木欽不當買進翁茂鍾所經營控制之怡安股票,再賣出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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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大事記要 |
880613 | 1830 石木欽法官 |
880614 | 怡安公司股票以13元掛牌上市 44張鎖漲停 |
880816-881217 | 吳○○(石木欽太太)以每股16.7至23.7元(均價為每股19.884元)之價格將前以每股10元之價格買入之怡安公司股票共50張全數賣出獲利 |
92年怡安公司(更名為應華公司)易主前,石木欽每股7.9元左右價格買進,96年間起以每股70元以上之價格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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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大事記要 |
92.7.7 | 佳和持有怡安股票讓售10% |
92.7.22 | 1500 拜訪石木欽 怡安事 |
92.7.23 | 1500 石木欽處 |
吳○○買進怡安公司股票57張 | |
92.7.24 | 吳○○買進怡安公司股票4張 |
92.7.25 | 吳○○買進怡安公司股票42張 (註:總計吳○○於92年7月23日至25日間,以每股7.90元至8.15元之價格,買進應華公司股票共103張) |
怡安公司申報董事佳和公司洽特定人黃仁宗大額轉讓持股2,500張 | |
92.10.15 | 1800 與佳能公司簽約 讓售怡安2萬張股票 |
92年怡安公司(更名為應華公司)易主前,石木欽每股7.9元左右價格買進,96年間起以每股70元以上之價格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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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大事記要 |
92.11.1� | 1230嘉南球場 石木欽 1830神田餐廳 宴石木欽、謝家鶴、顏南全、洪佳濱、花滿堂、吳○德、楊○峰 |
92.11.2� | 0730南一高爾夫球場 石木欽 1230滿福羊肉 上述人員(石木欽、謝家鶴、顏南全、洪佳濱、花滿堂、吳○德、楊○峰) |
92.11.5 | 石○涵以每股8.1元之價格買進怡安公司股票20張 |
怡安公司申報董事佳和公司洽特定人能率集團大額轉讓持股1萬6,000餘張 |
聯亞股票購買的時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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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大事記要 |
970529 | 應華案於臺中地院96年度金重訴字第2972號案件一審辯論終結 |
970603 | 1830Weib餐廳 紀宴林奇福、石木欽、范○○、陳○○、莫○○ |
970604 | 翁茂鍾辯護人陳漢洲律師、陳嘉宏律師至臺中地院閱卷 |
970609
| 吳○○自石○涵及石○元帳戶各提領現金15萬元、105萬元湊足120萬元後,代理石○涵將現金120萬元匯款至鄭李靜花帳戶,作為向佳和公司購買聯亞公司股票100張之股款 |
970627 | 臺中地院96年度金重訴字第2972號判決,判處翁茂鍾有期徒刑8年 |
970703 | 臺中地院判決見報 0930統茂飯店 石木欽 |
970704
| 判決書收到 1150嘉南球場 石木欽、花滿堂、謝家鶴、鄭○○ |
970708 | 佳和公司過戶聯亞公司股票100張予石○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