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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案件翁茂鍾處理時序表 1

1

時間

概要內容

備考

860709

星期三0900 工商時報頭版刊出百利銀行事和王崇德 劉永仁討論對策

編號A12記事本

860716

星期三1000 宏國大樓 與百利銀行談判 1400 和洪玉欽立委至台北地院拜訪院長劉瑞村談百利事

扣押物編號A12記事本

860722

1230來來日本料理石木欽討論百利銀行案

扣案物編號A12、A13記事本

860728

北院86年票字第15136號民事裁定美金 1,000萬元核准強制執行

 

870107

星期三1630 吳仙富工作檢討

編號A13記事本

870108

星期四

1130 盧○○會計師處 討論百利案出庭作證事 答應

編號A13記事本

870211

星期三1030 吳仙富 吳○○ 談百利事

編號A13記事本

870213

1220來來飯店 桃山日本料理石木欽、楊永成討論百利案情

扣案物編號A12、A13記事本

870227

星期五1340 楊永成律師處 討論百利銀行案進度 3月3日法官將約談吳仙富 律師建議其於3月2日前自首1600 吳○○討論吳仙富自首事

扣押物編號A13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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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案件翁茂鍾處理時序表 2

2

時間

概要內容

備考

870302

星期一1530 吳仙富決定自首百利事2130 方○○報告怡安增資事

編號A13記事本

870303

星期二 百利案台北簡易法庭辯論終結

1400 吳仙富家和其家人討論自首和下午開庭事

1520 楊永成律師處和吳仙富、吳○○討論下午出庭事

臺北地院最後一次審判期日 吳仙富當日向臺南地檢察自首,供稱系爭支票及相關交易憑證俱為其所偽造。

編號A13記事本

870309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臺灣臺北地院臺北簡易庭86年度北簡字第9633號判決怡華公司勝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870325

星期三 1700楊永成律師處討論百利案情,收到判決書。

編號A13記事本

870329

星期天2100 天下 曲(即曲○○下略)2200 木欽處(即石木欽,下略)討論百利案情

筆錄卷310

870331

星期二0900 台南地檢署幫吳仙富百利銀行自首事,作證

編號A13記事本

870419

星期日2030 木欽處2100 天下 曲

筆錄卷311

871105

1230來來飯店桃山廳楊永成律師、石木欽、盧會計師討論百利銀行官司

編號 A14、A16記事本

870518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以87年度偵字第3140號起訴吳仙富偽造文書案件【備考:曲○○(列股)台南地檢檢察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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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翁茂鍾所涉相關民、刑事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石木欽不當買進翁茂鍾所經營控制之怡安股票,再賣出獲利

3

日期

大事記要

870730

怡安送件上櫃

870906

1000 OTC(指櫃買中心)至怡安公司實地審查

870907

上櫃小組 怡安簡報

870912

2200 石木欽

870917

1230 新都里餐廳

秦台生、蓋○○石木欽、茂欽(翁茂鍾弟) 等

871002

○○(石木欽太太)自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台南分行匯款4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臺灣銀行安平分行之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並由石木欽傳真上述匯款單予翁茂鍾

871006

○○匯款1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第一銀行台南分行之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註:同日秦台生亦以鍾○○名義匯款10萬元至佳和公司同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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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翁茂鍾所涉相關民、刑事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石木欽不當買進翁茂鍾所經營控制之怡安股票,再賣出獲利

4

日期

大事記要

880613

1830 石木欽法官

880614

怡安公司股票以13元掛牌上市 44張鎖漲停

880816-881217

○○(石木欽太太)以每股16.7至23.7元(均價為每股19.884元)之價格將前以每股10元之價格買入之怡安公司股票共50張全數賣出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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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怡安公司(更名為應華公司)易主前,石木欽每股7.9元左右價格買進,96年間起以每股70元以上之價格賣出

5

日期

大事記要

92.7.7

佳和持有怡安股票讓售10%

92.7.22

1500 拜訪石木欽 怡安事

92.7.23

1500 石木欽

○○買進怡安公司股票57張

92.7.24

○○買進怡安公司股票4張

92.7.25

○○買進怡安公司股票42張

(註:總計吳○○於92年7月23日至25日間,以每股7.90元至8.15元之價格,買進應華公司股票共103張)

怡安公司申報董事佳和公司洽特定人黃仁宗大額轉讓持股2,500張

92.10.15

1800 與佳能公司簽約 讓售怡安2萬張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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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怡安公司(更名為應華公司)易主前,石木欽每股7.9元左右價格買進,96年間起以每股70元以上之價格賣出

6

日期

大事記要

92.11.1�

1230嘉南球場 石木欽

1830神田餐廳 宴石木欽、謝家鶴、顏南全、洪佳濱、花滿堂、吳○德、楊○峰

92.11.2�

0730南一高爾夫球場 石木欽

1230滿福羊肉 上述人員(石木欽、謝家鶴、顏南全、洪佳濱、花滿堂、吳○德、楊○峰)

92.11.5

石○涵以每股8.1元之價格買進怡安公司股票20張

怡安公司申報董事佳和公司洽特定人能率集團大額轉讓持股1萬6,000餘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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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亞股票購買的時機點

7

日期

大事記要

970529

應華案於臺中地院96年度金重訴字第2972號案件一審辯論終結

970603

1830Weib餐廳

紀宴林奇福、石木欽、范○○、陳○○、莫○○

970604

翁茂鍾辯護人陳漢洲律師、陳嘉宏律師至臺中地院閱卷

970609

 

○○自石○涵及石○元帳戶各提領現金15萬元、105萬元湊足120萬元後,代理石涵將現金120萬元匯款至鄭李靜花帳戶,作為向佳和公司購買聯亞公司股票100張之股款

970627

臺中地院96年度金重訴字第2972號判決,判處翁茂鍾有期徒刑8年

970703

臺中地院判決見報 0930統茂飯店 石木欽

970704

 

判決書收到 1150嘉南球場

石木欽、花滿堂、謝家鶴、鄭○○

970708

佳和公司過戶聯亞公司股票100張予石○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