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四篇: 宗體/持犯/懺悔/別行� 宗體篇 - 四門: 戒法/戒體/戒行/戒相 � 戒行 – 两章: 正明隨行/ 因示捨戒� 正明隨行--三節: 躡前科 示行相 結示名義����
事鈔 | 資持釋云 | |
事鈔云『問、今受具戒、招生樂果 為受為隨。』��事鈔續云『答。受是助緣、未有行功。�必須因隨 對境防擬、以此隨行 至得聖果、不親受體。 | 資持釋云『問中。上明相須 其功一等、�招生感果 必有親疏、故須顯示。』 | |
(一) 成隨 之相 | 故知�一受已後, 盡壽已來,�方便正念,�護本所受,�流入行心 ,�三善為體,�則明戒行 隨相可修。 | 故下 二 別彰行相 又三、�初成隨之相。一受等者 舉始終也。�方便者 對治智也。正念者 攝妄緣也。�護本受者 隨順義也。�入行心者 即示二持 成業處也。�三善體者 明業性也。�則明等者 示必修也。以知感果�功在隨中, 則知徒受 不持無益矣。 |
成隨之相 · EILEEN�
一受:
盡壽已來:
方便正念:
流入行心,三善為體
則明戒行 隨相可修
受、隨現在我們了解了,都必須以正知見為先.問題不在所對境的好壞,而是說能緣這個心是不是經過了深學、廣學,得到了善巧的認識,這個是我們真正最重要的一個
成隨之相 · 山木�
一受等者,舉始終也,方便者,對治智也
說方便就是教就是行,然後這個教是依師學行,是靠自己,現在這個地方又說這個方便叫「對治智」,
廣論:P153 惑 业 苦
苦--苦因《--烦恼--《对治/智/方便
「又此解脫,非為惑業諸行生已息滅」
「以諸生法,於第二時定不安住,不待修習能治等緣」
「故若未生對治,當於未來結生相續。」
“這個是世間的有為相,所以惑業的本身,一旦感果自己就消失掉了,但是雖然消失掉了妙極了!這個惑業的影響力量,還繼續的會影響我們,所以這個地方特別的說,要修對治才行”
「由其發起對治力故,結生相續即便止息」
對治的善巧方法:第一個,要生起的方便應該怎麼辦─
所以把苦樂一對比,策勵自己很強盛的,最後告訴你:苦、集、滅、道。
那麼這個對治的力量就才生起來。這個都在所謂的方便當中,也是這個地方的對治。因為這個對治能夠把無明惑業能夠去掉,這個叫作「對治智」。
成隨之相 · 于萱�
師父教誡教授
對治智 (方便):去除無明惑業
師承
成隨之相 · 伟纶�
聞所成慧 | 「聞」,那個時候一定要有老師來教,不是書本上去看的。 |
思所成慧 | 那個聞所成慧就是思所憑藉的因,根據思惟觀察了以後,自己能夠也如理如量把握的準老師說的內涵,起心動念你認識了。 |
修所成慧 | 經過定慧,那個是親自驗證這個特別的內涵。 |
師父教誡教授
正念者攝妄緣也,護本受者隨順義也。 | 正念就是能夠攝妄念,不要讓錯誤的念頭跟著來 淨業 vs. 善業 所以不管任何境界你認得煩惱,能夠對治煩惱,沒有一點點樣子現起,你那個就是個淨業。.... 如果這一點你看不準,作一件好事這是善業,不是淨業 |
三善體者明業性也。則明等者示必修也。以知感果功在隨中、則知徒受不持無益矣 | 三善體者:無貪,無瞋,無癡。 |
第二部分說明無隨行之過失。
反爲戒欺者,持戒清淨的功德與犯戒不懺淨的業果都是非常深重的;至於會墮入三惡道受苦,那是由
於犯到殺、盜、婬、妄大罪 (四根本本重罪不通作法懺) 的緣故。
不如不受者,這是道宣律祖
刺激勸勉之懇切言語,並非抑退也 (不是叫人不要受戒乃至已受戒者退戒或者還俗)。
事鈔 | 資持釋云 | |
(二)明無隨之失� | 若但有受 無隨行者、�反為戒欺、流入苦海。�不如不受、無戒可違 | 若下明無隨之失。�為戒欺者 功業深重、犯致大罪故�不如不受者 激勵之切、非抑退也。 |
· ROBERT
[師父提策]:退不退真正的問題還在於你學不學,你學好了絕對沒有一個人願意退 → “學”太重要了!
第三部分是總結誥誡 → 對象: 叮嚀囑咐末代的行者也。
→ 內容: 總結受隨的關係和誥誡必須明白的道理。
→ 期望: 令善識 (善巧認識) - 吿誡行者必須專精(深入)學習戒律也。
善巧認識下列四樣東西:
一必須善巧認識敎 (律、經、論) → 敎相有開制 (開遮持犯的內涵)。
二必須善巧認識行 (隨行) → 行有順違 (持犯)。
三必須善巧認識業 (業的心理狀態) → 業性有善惡 (持犯)。
四必須善巧認識果 → 因果有苦樂 (苦 : 犯戒,樂 : 持戒),由感果返回檢視教、行、業。
所以必須明白此四種道理,始可攝修 (才可以稱爲收攝受體來修持清淨隨行的行者)。
「業性灼然」等者,是指前面所說的四種道理,即順持、違犯、善惡、因果,皆如業理(均依照業性的道理)來宣說,非妄抑揚(不任意隨便地貶抑與讚揚)。因為這種業性的道理是分明可令行者生起信心(滅戲論) 的緣故。灼,清楚明白也。
事鈔 | 資持釋云 | |
(三) 結誥 | 是故行者 明須善識。�業性灼然,非為濫述。』 | 是下結誥 行者之言 通囑末代也。令善識者 誡精學也。�一須識教 教有開制、二須識行 行有順違、�三須識業 業有善惡、四須識果 果有苦樂、 必明此四始可攝修。業性等者 如向所明 順持 違犯 善惡 因果�皆如業理、非妄抑揚、令生信故。灼 明也。』 |
[師父提策]:
教相 (表相)
業 (心理)
· ROBERT
[師父提策]:
學習上需廣博和精深兼具!
讨论问题�
1. 要成就隨行之相 (成隨之相),需具備哪些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受戒能持者「麟角猶多」的根本問題何在?
2. 「對治智」的內涵是什麼?師父在此引廣論「明求解脫之心」段落是要特別提策我們什麼?
3. 持戒的「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如何達到?
4. 「是故行者明須善識」,「善識」的內涵是什麼? 為何這些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