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不驅離、不處分、重新給予合法身分
【連署說明】

2月26日,台灣第32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患者是一名印尼籍的「無證移工」。隨即在2月27日,勞動部宣布要整合移民署、警政署、憲兵指揮部、海巡署來「加強查緝」,並提供獎勵金鼓勵民眾「舉報」。

然而,「無證移工」早已因不受政策保障、不被社會所理解,而長期遊走在社會邊緣。此時若是採用「加強查緝」、「鼓勵舉報」等措施,企圖「揪」出更多「無證移工」,不只將是緣木求魚,更可能將這些底層者逼到更不為人所見的角落——即便他們出現感染症狀。簡言之,此時的政策愈嚴厲,「防疫破口」就愈大。

雖然在3月1日,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將會配合疫情指揮中心的方針,不會加強查緝醫院內的移工,但我們認為,勞動部乃至行政院,不該僅是採取「不查緝」的消極作為。台灣政府應該更進一步,為了避免疫情的擴散、為了避免無證移工因擔心受罰而不敢就醫、為了保護所有共同生活的人民的健康(不論身份為何),而有更多的積極政策作為。

我們呼籲台灣政府,必須落實「不驅離」、「不處分」、「重新給予合法身分」的行政措施。唯有如此,我們才有機會補上出現破口的防疫網;才有機會呼喚「無證移工」,和台灣社會共同打這場「防疫戰」。

【連署主文】

我們要求台灣政府,於「2019新冠病毒」防疫的非常時期,採取非常的方法,落實以下對「無證移工」的政策:

1. 不驅離:取消對無證移工之「遣返」、「驅逐出境」等行政手段。
2. 不處分:取消對「外國人從事未經許可之工作」、「外國人逾期居留」、「未經許可雇用外國人」之相關行政處分,包括罰鍰及禁止入境之管制。
3. 重新給予合法身分:若「無證移工」回國,免除其「禁止再於中華民國工作」之限制;若「無證移工」繼續留台工作,給予其返回現行移工聘僱制度之機會。

共同發起單位/學者: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omestic Carertakes Union Taoyuan)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 Taoyuan (SPA))
Rumahku(Med student voluntary group)
希望職工中心(HWC)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SIMN Taiwan)
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HMISC)
交大文化研究國際中心
台灣人權促進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台大社會系教授 曾嬿芬
台大社會系教授 藍佩嘉
交大文化研究國際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陳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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