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前請閱讀以下課程需知:
(1) 每期為 8 堂課,每堂 60 分鐘。
(2) 學員可指定教練或由本處安排,確定後由教練聯絡學員上課時間,請準時上、下課,避免影響其他學員權利。
(3) 該課程應於繳費後6個月內完成課程,除可歸責於教練(請教練出示證明)或本處之事由外,逾期者不得申請退費或補課;剩餘堂數轉為自泳劵。
(4)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本處不受理旁聽,錄影或照相需事前徵得教練同意,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
(5)該課程學員若因故未到而未事先請假者,視同放棄上課權利,不得要求教練再另行補課。
(6)未經允許隨行家長不可隨意入池區,以免影響教學。
(7)逢天災(如颱風、地震、豪雨等)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北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本處不另行通知。所耽誤課程由本處公告替代方案;國定假日,本處課程均停課。
(8)所有學員須遵守臺北醫學大學游泳訓練班報名規範相關條文之規定,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學員不得異議。
(9)為保障學員權益,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了解相關轉班、退費、延期等規定,以保障個人權益,完成報名手續後,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恕不受理。
(10)為保障學員權益,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了解相關轉班、退費、延期等規定,以保障個人權益,完成報名手續後,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恕不受理。
【開課注意事項】
(1) 服裝要求:請著泳衣(褲)、泳帽、泳鏡。可攜帶水瓶,請勿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 池區。無法自理更衣學童可由家長進入淋浴間協助。
(2) 安全要求:
1. 入池請遵守泳池安全規定,並聽從現場教練與救生員的指導。
2. 上課前如需進食,請至少間隔 1 小時以上。
(3) 報到:請學員於每日上課前20 分鐘至櫃檯報到,即可進入池區著裝準備,若未開館不得入池。
(4) 暖身要求:請於每堂課上課時間前著裝完畢至暖身區集合,準時統一做操。如學員遲到需經由教練指示完成暖身後方可下水上課。
(5) 教學中:請家長於泳池走廊休息區等候,請勿於鞋櫃區逗留觀課。
簡章索取處:紙本(游泳池櫃台)或電子版(體育事務處網頁:
pe.tmu.edu.tw / ),
如需詢問請來電2739-9118、27361661#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