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北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或幼兒園教保人員及學校校長準用本辦法。
(二) 依據「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設置要點」第四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排除條款如下: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
- 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
- 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之教師。
(三) 服務額度以每人至多300分鐘為原則(6次個別服務)。若結束該次諮商後逾時兩個月未進行下次諮商時間預約,諮商所得先行結案,若仍有可使用的額度可再依諮商相關流程重新申請預約。
【諮商方式】
1.
實體諮商:將直接前往蛹之生心理諮商所的據點接受服務
- 蛹之生心理諮商所 中和館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178巷18弄25號
- 蛹之生心理諮商所 板橋館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46巷38號
- 蛹之生心理諮商所 南港館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85號 (近汐止區)
2.
通訊心理諮商: 將使用Google meet建立視訊連結,但
第一次仍須至諮商所進行實體諮商以評估通訊諮商的適切性
諮商服務說明:諮商服務為針對教師的生命經驗進行探索,從可能遇到的單一事件狀況中,往個人內在與生命經驗進行梳理,本次服務將由點心語心理諮商所的專業心理師團隊提供服務。
【預約流程】- 線上填寫預約表單,並留下相關資料。
- 中心將透過表單資料為您安排適合的心理師,並透過電話或訊息的方式確定諮商時段。
- 依預約時間抵達中心,進行晤談,第一次晤談建議您提早5-10分鐘,以利向您說明諮商須知及填寫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