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isn't enabled in your browser, so this file can't be opened. Enable and reload.
♬ 練習室 借用登記系統
★借用優先序:
1. 本系所有場地與設備以【教師現場教學】為最優先;
2. 其他之【學生私人借用】為次之。
★若有任何突發緊急狀況需要協助:
1. 立即告知 "系辦助教" 或 "任何鄰近的教師或班導師"
2. 或撥打 本校校安中心24H緊急電話: 06-30-10000 (諧音: 06 -想你-一萬,請所有人留存此號碼在手機裡)
★借用前請先確認目前借用狀況 :
https://goo.gl/UDvyP6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 Indicates required question
Email
*
Your email
※借用規範(請詳讀,以保障雙方權利)
一、練習室開放借用時間與系辦上班時間同步(※系辦午休時段 12:00~13:30請提前借用鑰匙)。惟考量部分學生晚上練習之需求,本學期開放每週一至週四晚間17:30-21:00可借用。其餘時段因系辦無人力可支援開/鎖門與點檢器材,所以目前不開放,建議可至臺南文創園區四樓新樂園流行音樂中心租借,園區優待本系有免費借用時段,相關資訊請自行聯繫臺南文創園區。
二、預約以2小時為限,時間結束若無人借用得登記續借。
三、練習室必須在系辦公室有人力之狀況,由系辦有權人員執行開/鎖門時與練習人員共同點檢確認所有公有財產之數量與堪用狀況,以釐清是否產生前後借用練習室之人員是否應負擔修繕或購置新品之責任。
四、需要飲食的練習人員,請至練習室外飲食,任何人員不得攜帶任何飲料(包含白開水)與任何食物進入練習室,一經發現,除立即糾正外,另懲處勞掃2小時。
五、練習人員使用練習室任何公共軟硬體時,若發現有遺失、毀損或不正常動作時,應立即報備系辦有權人員以書面方式留下報案人員姓名、日期、時間與詳細敘述,以便後續存查與釐清責任。
六、請練習人員隨時清理環境與帶走垃圾,一經發現,除立即糾正外,另懲處勞掃1小時。
七、非公有財產請勿留置練習室內,系辦有權人員不負非公有財產之保管責任,同時放置非公有財產者無異議接受系辦有權人員執行移除或丟置非公有財產之行為。
八、練習人員於離開前,務必將空間所有設備物歸原處,並確實依正確程序關閉所有設備之電源與拔除所有線材插頭,並確認關燈、關空調、關風扇後,請系辦有權人員前來與練習人員共同確認室內所有公有財產之數量與堪用狀況。
九、練習人員未經系辦有權人員同意,隨意將練習室內設備搬移所屬空間者,一經發現,除立即糾正外,另懲處勞掃2小時。
十、練習人員於借用登記後,若無法如期使用,請自行於登記系統取消登記,因故未到且未取消登記者,除口頭提醒告知外,另懲處勞掃1小時。
十一、未依規定登記並繳交學生證即進入練習室者,一經發現,除立即補繳學生證外,另懲處勞掃1小時。
十二、練習室僅限流行音樂產業系師生上課或練習使用,外系人士如有需求請洽系辦。
十三、違反包含但不限於以上借用規範規定者,概依本校「學生獎懲要點」第九點提請懲處。同時本借用規範如有未盡事宜,系辦有權人員保留所有解釋、修改、終止或變更借用規範細節之權利。
十四、勞掃之懲處,須於當學期完成勞掃之執行,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五、借用登記資料若填寫不實或短少時,系辦有權人員得拒絕練習室出借。
練習室借用流程:
A.所有練習人員須繳交本校學生證(同練習室借用登記系統的借用人欄位之所有人) 寄押給系辦有權人員。應寄押之學生證若有短少,恕系辦不出借練習室。
B.系辦有權人員前往解除保全/開門。(練習室保全卡/鑰匙不交給學生)
C.系辦有權人員與練習人員共同確認室內所有公有財產之數量與堪用狀況。
D.練習。
E.練習完畢後,由系辦有權人員與練習人員共同確認所有公有財產之數量與堪用狀況無虞後,由系辦有權人員鎖門/上保全,並交返所有學生證。若練習室內公有財產之數量與堪用狀況有異狀,該練習室立即停止後續借用,並由系辦提報負責教師與呈報系主任。
▶ 借用空間
*
Choose
練習室1 (直立式鋼琴)
練習室2 (數位鋼琴)
練習室3 (爵士鼓)
練習室4 (爵士鼓)
練習室5 (電吉他音箱)
練習室6 (電吉他音箱)
練習室7 (數位鋼琴)
練習室8 (舞台電鋼琴)
練習室9 (電貝斯音箱)
W901-1 (請自備相關設備)
W901-2 (請自備相關設備)
W901-3 (請自備相關設備)
W901-4 (請自備相關設備)
W901-5 (請自備相關設備)
W901-6 (暫不借用)
W901-7 (鍵盤)
W901-8 (DJ)
▶ 借用日期
*
MM
/
DD
/
YYYY
▶ 借用時間 (每次預約以連續最多下列2項時段為原則,練習結束時若無他人借用,可再次登入此系統借用。) (※系辦午休時段 12:00~13:30 鑰匙請提前借用)
*
09:00~10:00
10:00~11:00
11:00~12:00
12:00~14:00
14:00~15:00
15:00~16:00
16:00~17:00
17:00~18:00
18:00~19:00
19:00~20:00
20:00~21:00
Required
▶ 所有借用人之姓名 (請寫全名) (※凡共同使用空間者均需列出)
*
Your answer
▶借用人代表一人之: 姓名 (請寫全名) /班級/手機號碼
*
Your answer
▶ 借用事由(※其他事由請確實填寫)
*
練習
Other:
本人已了解以上借用規範與借用流程之所有細節,在此代表所有借用練習室人員:
*
正式申請借用練習室,所有人可遵守並配合借用規範與借用流程。
放棄此次借用。
備註事項 (此欄位由學生填寫)
Your answer
備註事項 (此欄位由系辦有權人員或教師填寫)
Your answer
A copy of your responses will be emailed to the address you provided.
Submi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reCAPTCHA
Privacy
Terms
This form was created inside of 南臺科技大學.
Does this form look suspicious?
Report
Forms
Help and feedback
Contact form owner
Help Forms improve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