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步獲批的同學家長將會在一周內收到電子通告,家長簽署後才正式獲批。
2. 獲批名單會張貼於班房內,待獲批後才可使用。
3. 同學應自行保管自攜的平板電腦,若有任何損失、損壞或被偷竊,學校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4. 自攜的平板電腦帶回校前須將電池充滿,不應使用學校的電源充電。
5. 若獲批准使用後違反此申請要求,會配合學校手提電話/平板電腦規則懲處及被禁止日後繼續使用。
使用宣言
我已閱讀及明白此申請要求。我將遵守有關申請要求並明白若有違反,我將失去使用的權利及面對其他的懲處。
資訊科技組 / 訓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