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崗國中第1學期學生專車搭乘線上申請
麻煩提出申請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及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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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項 

1.親愛的家長您好:因本校專車資源有限,為了行車安全避免超載,每車人數限額43名,請住家距離學校2公里內的同學,儘量改以走路或騎自行車上下學,搭乘的審核資格優先考量路途遙遠者,將專車資源留給更有需要的人。

2. 專車搭乘車資費用將視學期申請乘車人數進行計算,一次收費,因專車經費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未全額補助,經費不足額將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乘車全體同學共同平均分攤車資,因車資差額需由乘車全體同學共攤計算,故學期中因個人因素中途退出恕難退費,最後請家長與同學務必審慎考量。

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費標準,按整學期一次收費。
依市府暫定補助金額,初步估算單程每人每趟約5元內
(上放學皆搭乘者則乘於2)再乘以整學期上課天數(約100天),繳交費用以最終搭乘總人數平均分攤後採多退少補,請家長審慎考量後再提出申請,避免後續收費發生爭議。


3.家境清寒或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將可減免車資。

4.如有專車相關疑問請致電學務處生教組:03-3280888#312 或316

乘 車 規 約

1.   專車搭乘費用,扣除市府補助後,由乘車全體同學共同平均分攤,學期中因個人因素中途退出恕難退費。(家境清寒或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將可減免車資。)

2.   申請後,若要取消者,家長需於開學後2周內主動告知學務處生教組,若無於期限內主動告知,因費用已計入分擔,故仍需繳納該學期搭乘全額費用。

3.   為避免發生車輛超載,影響行車安全,搭乘同學需按校方公布搭乘名單及車次乘坐,不可任意變更車次。

4.   有影響行車安全之行為,經勸阻未改善者,校方將取消搭乘資格,並恕難退費。

5.   申請後若有以下情形者,下學期將取消優先申請資格,僅能排候補名額:

(1)無故取消搭乘以及未主動告知學校。(2)無故欠繳專車搭乘費用。(3)搭乘率過低者。

年級班級 (請填正式編班班級,非暑輔班級) *
請填3碼,例:7年1班,請填701
座號  ( 請填正式編班座號, 非暑輔班級座號) *
請填2碼,例: 座號1號,請填01
學生姓名 *
上學、放學都要搭乘者,請個別分開填報
搭乘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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