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 產業資安防護及案例分享研討會

AI助理進行式:企業資安新挑戰

會議時間:115年10/13(二) 13:30~16:30
會議地點: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30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福和里天保街60號)
會議方式:僅限實體
邀約對象:製造業者、資訊資安人員、資服資安業者、其他對議題有興趣者
聯絡方式:04-2242-1717 #235 許先生 cody@tcca.org.tw

指導單位: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主辦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協辦單位: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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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M
*議程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單位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 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本單位)為辦理或執行數發部數位產業署115年度跨域資安強化產業推動計畫等特定目的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職業、教育、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居住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本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單位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單位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單位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單位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單位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單位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規定,本單位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單位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單位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貴單位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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