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專業培訓課程
備註:
1.報名方式僅受理網路報名,填完表單收到副本紀錄電子郵件視為「報名成功」,並於開課前一週發送開課資訊通知。
2.為尊重上課講師及符合課程學分規範,不可遲到早退,課程「需完成簽到及簽退」後始有全部學分。
3.繼續教育學分逕登錄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積分管理系統,不另發紙本證書。
4.受訓學員需取得牙醫師資格後始得登錄學分,未具資格者無法認定學分,請勿報名。
5.本課程不收報名費。
 6.重覆提送之報名資料,將以最後一筆提送之資料為主。
(若課程相關疑問,請致電02-2500-0133轉263施小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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