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0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報名
一、參選資格
(一)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條例成立管理組織,並經本府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理原則」准予報備,且報備核准達3年以上者(即經本府107年6月30日前報備核准者)。
(二)社會住宅。
(三)已獲頒本活動108年及109年各組第1名者不得參選,列管名單請參考附件「臺北市108年及109年度績優社區榜」。

二、評選分類:
(一)小型住宅社區組(80戶以下)。
(二)中型住宅社區組(81戶以上至150戶)。
(三)大型住宅社區組(151戶以上)。
(四)商務型大樓組(包含廠辦、商辦、住商混合)。
(五)風華再現組:9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建物。
(六)社會住宅組
(七)主題特色組:參選社區得檢視自身社區特色,檢附各項具體事證及相關圖片及資料佐證,由「評選委員會」檢視其特色後決定給予下列獎項:
1.安全管理特色獎(含消防設備、公共安全定期申報檢查,保全、防盜及社區防墜安全等)。
2.和樂里鄰特色獎(除社區住戶間互動外,與鄰近社區及鄰里組織互動,有具體顯著成效)。
3.組織經營特色獎(社區整體運作與其他社區有不同或特別之處)。
4.外觀維護特色獎(外牆定期檢視磁磚或材料有無剝落或浮起之情形、外牆清潔完整並是否定期維護清洗)。
5.志工參與特色獎(社區志工組成、服務項目)。
6.市政尖兵特色獎(協助及配合市府政策)。
7.最佳進步特色獎(自我檢視社區缺失,勇於改善並有顯著成效者)。
8.環境整潔綠美化特色獎(居住環境整潔舒適、視覺景觀美化、綠化)。
9.防災特色獎(社區推動及落實防災)。
10.防疫管理特色獎(社區防疫宣導及落實)。
11.節能減碳特色奬(節能及節約用水具體成效、相關獲奬記錄、永續發展作為)。
12.最佳總幹事獎(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有效許可證之管理服務人員於社區管理維護表現及特殊事蹟)。
13.其他:由「評選委員會」決定增設特色獎項。
備註:所有參賽社區得報名前述各類組(單選)及主題特色獎(可複選)。

 

參、活動期程
本活動相關時間如下:
一、評選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日(五)17:00止。
二、評選報告書收件截止日:參選社區須於110年7月2日前(郵戳為憑),將【評選報告書】以郵寄掛號或親送至台灣物業管理學會(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86號8樓801室。若採掛號郵寄,請於外箱或外信封註明「台北市110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報名小組」收),始完成報名程序。
三、初選時間:110年7月23日前選出晉升複選社區。
四、複選時間:110年8月16日至8月27日(暫定)進行實地考評。

(上述期程,得視情況調整,詳情請密切注意主題網站)
【臺北市110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http://172.105.1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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