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學院財產借用單Loan Application Form of College of PH
1.此借用單由公共衛生學院(以下稱本院)保存,借用人於借出前親自至學院辦公室領取設備並填寫本表;若委託他人領取,領取人則須攜帶本人證件並於借用人欄簽章。
2.借用教學設備時應與所辦人員一同檢查配件是否齊全,歸還時也應注意配件是否有歸還。
3.使用設備請小心操作,如遇有人為損壞或遺失,借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4.借用期限以三天為限,若需延長借用時間,請提前與學院辦公室聯絡(分機6501~6503),並於備註欄說明。
5.請按時歸還借用物品,以免造成其他人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