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蛹之生】114年新竹市教保服務人員支持方案—心理諮商基本資料表
🌳  服務對象:
(一) 新竹市政府管轄之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具正式或代理身分之園長、教師、教保員與助理教保員(以下簡稱教保服務人員);代理教保服務人員以代理期間為限。

(二) 依據「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設置要點」第四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排除條款如下:
1.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
2.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
3.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之教師。

(三) 每位教保服務人員得使用之服務次數為六人次

🌳  諮商服務說明:諮商服務為針對個人的生命經驗進行探索,從可能遇到的單一事件狀況中,往個人內在與生命經驗進行梳理。

🌳   基本資料填寫說明:
以下基本資料填寫內容,均由諮商所及國北心健中心進行資料保密。
相關資料僅會以數據統計形式於年末回報教育局整年度服務狀況。
請安心填寫。

若您對保密有任何疑問,歡迎寫信至國北教大心健中心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psycsupport@mail.ntue.edu.tw詢問。
Email *
學校相關事項說明
若您的學校為「國立」學校,因為法源規範的緣故,請您使用教育部所提供相關資源。
如下:

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官方網站:

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粉絲專頁:

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服務學校:

若您不確定,則將由中心人員進行查實,並通知您相關結果。

若並非本方案所適用教師,其相關資源使用所產生之費用經核對後,將由您進行負擔。
請再次確認您的學校
是否為「新竹市」或隸屬於「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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