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危害鑑別風險評估執行辦法辦理。
下列時機,各單位應主動實施風險管理:
1.學校首次執行
2.定期評估:每ㄧ年應重新評估更新一次。
3.不定期評估:當學校導入新設備、有重大事故發生、或認為必要進行時。
4.成立評估人員小組(用LINE群組管理請職安衛人員管理,負責通知小組填報)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名稱 場所負責人
陶藝教室 廣告科 劉瀚鄖
造型教室 廣告科 黃柏憲
印刷教室 廣告科 陳衍希
創客教室 建築科 廖釗銨
總務處工作事項 庶務組長 陳美娟
電力作業 高壓電力技士 吳俊民
6.評估方式:
評估日期:每年填報2次(3月、9月),線上填報
評估人員:請職安衛人員管理追緃評估人員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