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華大學受教育部「設置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計畫(114年-115年)」委託,代為蒐集「115年大專校院暨高級中等學校教職員生命教育精進研習工作坊 」與會人員個人資料。
2.本校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
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任職單位及職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相片等資訊。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本校將在臺灣地區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的24個月內,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第4條、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行使您的個人資料權利。惟因本校執行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不依請求為之。
四、 個人資料之提供
1.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受理「115年大專校院暨高級中等學校教職員生命教育精進研習工作坊」報名。
2.請提供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若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將損失相關權益。
五、【肖像授權同意書】
本人同意並授權〈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南華大學〉拍攝、使用、修飾、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姓名、聲音於各種形式的著作載體及媒體,並可於日後為相關展示、製作成果報告等使用。
六、同意書之效力
當您勾選「我已詳閱並同意」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 聲明之所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