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是醫療改革基金會,感謝您觀看此影片。
105年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就可邀請您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人),以及若您想指定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依個人需要) 一起參加由醫療專業人員提供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服務,並且簽署一份【預立醫療決定】,和您的親屬共同參與見證,做為未來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醫療處置能尊重您自主意願的依據。
(補充說明:因《病人自主權利法》預計於後(108)年1月才上路,相關簽署文件作業請諮詢ACP醫事人員,才能讓您的好命善終決定無縫接軌喔)
本會希望了解看完影片後您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認識與使用意願,因此想請您協助填答以下4個問題,此問卷結果僅作為本會後續修法倡議之用,不會用作其他用途或透露填答者個資,還請放心填答。為感謝各位填答,我們也將於調查結束後,隨機抽出20名填答者贈送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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