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綜大樓-環境教育教室借用登記(A107、A108)
使用規則說明:
1.借用資格:本校各單位及各系所。
2.借用單位請提前兩周至一個月登記借用日期及時段,以一星期為單位,不可一次借用多星期,每月最多僅能借用二星期(次),A108教室如借用時間與「海大雨水公園環教場域」辦理環境教育課程或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辦理海廢科普課程撞期,依以上兩門課程登記時間為主,將另行通知借用單位改借A107教室使用,謝謝。
3.教室借用時間僅限上班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7時止(特殊情況例外),方式如下:
各單位借用環保教室請至總務處環安組以goole表單登記,由管理單位登記至行事曆上,請申請單位自行至行事曆查詢,如要取消借用,請洽電至環安組進行取消作業。
★環教教室借用登記 https://reurl.cc/mDqkV1
★行事曆  https://reurl.cc/51o32R
4.請借用單位應於離開前,檢視所有電源、風扇及其他用電設備等是否已關閉,如教室內設備、作品展示牆有毀損情形,請借用單位賠償復原。
5.應主動負起維持教室內之整潔,離開前請確認是否已打掃完畢,並將桌椅及場地復原,勿遺留任何垃圾並做好分類請確實關閉門窗後方可離開(請特別注意教室後門是否已確實鎖上)
6.申請單位使用場地時,若有用餐需求,需配合政策禁用一次性餐具。
7.申請單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環安組得立即停止其借用權,且自出借日或完成復日起停權半年內,不受理其申請,如有累犯停權達2次以上,將一學年不再借用:
(1)活動內容與原申請事由不符者。
(2)環境未打掃乾淨、相關電源及門窗未關閉。
(3)蓄意破壞公物之行為者與未善盡維護之責者。
*備註:A107教室僅設有投影裝置,若需借用,需自行準備其他設備,例如:筆電、簡報筆等;A108教室內有E化講桌可供使用。


管理單位:總務處環安組#1313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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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 *
環保教室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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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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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例如:0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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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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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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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或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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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請借用單位再次閱讀使用規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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