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男、女雙方(準新人)必須是已受洗的基督徒;
(二)準新人恆常參加固定教會聚會;
(三)婚禮進行前完成基督教婚前輔導;
(四)準新人需遵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相關法例法例,自行向有關當局遞交通知書;
(五)婚禮按照路德會之禮儀進行,並由本堂指定之本會牧師主禮及簽發正式婚書。
【注意事項】
a) 禮堂場地借用費場地: HK $12,500.00,包括婚禮、綵排場地使用、音響、冷氣、場地清潔
和安排簽發結婚證書;
b) 婚禮借堂時間為星期六或星期日(教會活動、節期以及十二月份除外),可供預約時間為
下午2 時至下午6時 (時限為其中三小時 - 包括婚禮及攝影時間);
c) 婚禮綵排為時一小時,包括整個婚禮之儀式過程。敬請預約;
d) 佈置範圍可包括二樓禮堂及梯間,並必須得本堂同意下方可進行,
時限為婚禮前一小時內;
e) 婚禮禮堂不得飲食;
f) 婚禮前後不設茶會安排;
g) 教堂範圍,嚴禁吸煙。
二樓禮堂之實景照片,可見:
http://goo.gl/forms/Do409hiwm4【借堂手續】
i) 申請人(準新人)需填交「借堂舉行婚禮申請表」;
ii) 準新人之教會牧師或傳道以書面證明以上申請條件第(一)及(二)項,郵寄本堂;
iii) 準新人需要提交完成基督教婚前輔導證明文件;
iv) 準新人需在本堂接納其申請後7天內,繳交場地借用費一半(50%)作為按金,如使用支
票,支票抬頭請寫上「路德會救恩堂有限公司」或“Redemption Lutheran Church Ltd”;
v) 準新人若果自行取消場地,已繳交按金,將不獲發還;
vi) 準新人須於婚禮前三個月內,親自前往「香港婚姻註冊署」登記,
然後將署方發出之「婚姻登記官證明書」交與本堂,以便本堂預備正式婚書;
vi) 完成婚姻登記後,請致電預約婚禮綵排日期,綵排內容包括整個儀式過程,
婚禮綵排約為一小時;
vii) 婚禮程序表初稿請於婚禮綵排日前送交本堂,經觀塘批准后方可印製;
vii) 準新人須於婚禮前十個工作天付清餘數;
viii) 婚禮完畢後,借方必須立即清理全場所有飾物及用品,完成後立即通知本堂負責人,
待檢查場地及點收借用物品後方可離去。
ix) 如有任何損毀,須按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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