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聲明: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委託中華民國資訊軟體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本會」)營運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網站,本會因執行本網站相關業務,依計畫辦理需求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本會重視您的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目的
本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辦理相關調查、統計分析、業務聯繫,以及提供與本會業務相關之活動、課程、服務或其他資訊之通知、行銷及推廣。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依實際業務需要,可能包括姓名、產業類別、聯絡電話、電子郵件(Email)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利用期間:於前述蒐集目的存續期間、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間,或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要之保存期間內利用。
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本會或受委託單位提供相關服務所涉及之境外地區。
利用對象:本會及受本會委託處理相關業務之必要合作單位。
利用方式:以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包括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資訊系統或其他合法方式進行聯繫、通知、調查、統計分析、活動或課程資訊提供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四、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您就本會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刪除。
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得由本人或依法授權之代理人向本會提出申請: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 101 號 8 樓
電子郵件:privacy@tissa.org.tw
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不提供個人資料對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如您未提供辦理相關業務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或所提供之資料不完整,本會可能無法提供相關調查、活動或課程報名、聯繫、通知或其他相關服務。
六、個人資料之停止利用及刪除
當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限屆滿時,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法令另有規定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行銷及推廣資訊之拒絕
如本會利用您所提供之聯絡資料進行與本會業務相關之活動、課程、服務或其他資訊之行銷或推廣,您得隨時表示拒絕接受行銷。
本會於收到您的拒絕通知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行銷,並於首次行銷時提供您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