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社團法人中華國際供佛齋僧功德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會為執行供僧活動相關工作,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與範圍
本會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工作所必須的保存期間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不限。
本會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供僧活動相關工作,以相關之各項聯繫、通知、統計分析與異地備份。
三、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會因執行工作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連絡電話與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詳如各項報名表內容。
當您使用本會提供之各項網路資源服務,本會及資料庫廠商將使用cookies 進行管理及記錄。
四、個人資料之提供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請依各項服務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會申請更正。
若您提供錯誤、過時、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本會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五、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會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會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六、當事人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
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會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請求查詢或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因本會執行工作所必須者,本會得不依請求為之。
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或有任何建議指教,請與本會連繫。(電話:02-82267559)
七、同意書之效力
當您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
本會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之權利,內容修改時將於本會網站公告。如您未於公告後一個月內提出異議或仍繼續使用本會相關服務,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增訂或修改內容。
八、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新北市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